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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日新(30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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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日新: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证券日报网· 2025-12-08 14:13
公司战略与投资者关系 -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认真听取投资者建议 [1] - 公司始终专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 [1] 业务发展机遇与核心能力 - 公司将积极跟进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带来的新能源信息化行业发展机会 [1] - 公司将积极跟进分布式"四可"管理及电力市场化改革带来的新能源信息化行业发展机会 [1] - 公司将充分发挥在能源数据、资产运营等方面的核心能力 [1] - 公司努力实现中长期跨越式发展 [1]
国能日新:董事周永减持43.5万股 金额约2605万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04 03:36
公司高管股份变动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永于2025年9月15日至12月2日期间减持434,980股,占总股本0.33%,减持均价59.90元/股,涉及金额约2605万元,减持后持股降至1,609,012股,占总股本1.21% [1] - 公司另一董事、副总经理王彩云于2025年9月5日至9月25日期间减持138,500股,占总股本0.10%,减持均价55.94元/股,涉及金额约775万元,减持后持股降至929,124股,占总股本0.70% [1]
国能日新(301162) - 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2025-12-03 10:28
减持计划 - 周永2025年9月3 - 12月2日拟减持不超435,000股,占总股本0.33%[1] - 王彩云2025年9月3 - 12月2日拟减持不超263,000股,占总股本0.20%[1] 减持情况 - 周永集中竞价减持434,980股,均价59.90元/股,占总股本0.33%[2] - 王彩云集中竞价减持138,500股,均价55.94元/股,占总股本0.10%[2] 持股变化 - 周永减持后持股1,609,012股,占总股本1.21%[3] - 王彩云减持后持股929,124股,占总股本0.70%[3] 其他情况 - 本次减持无违规,实施与计划一致[5] - 减持不影响公司治理等[5]
国能日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约为2.8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2 11:53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约为2.8亿元人民币[1] - 上述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4.18%[1] - 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1] - 已审批的担保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47.52%[1]
国能日新(301162)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5-12-02 11:49
关联交易数据 - 2026年度与五洲驭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3300万元[1]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3400万元,实际发生2135.23万元[1] - 2025年1 - 11月多项关联采购及销售与预计有差异[5] 五洲驭新情况 - 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650.06万元,净资产 - 392.19万元[9] - 2025年1 - 9月营收2452.92万元,净利润238.03万元[9] 各方意见 - 独立董事同意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提交董事会[15] - 监事会认为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理[16] - 保荐机构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19]
国能日新(301162)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773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258.3724万元[9] - 公司发起人于2018年5月6日完成出资,总计认购5100万股[20] - 雍正认购1902.2205万股,持股比例37.2984%[20] - 丁江伟认购628.8113万股,持股比例12.3296%[20] - 徐源宏认购546.6235万股,持股比例10.7181%[2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258.3724万股,均为普通股[20] 员工持股与股份管理 - 公司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2] - 董事会为员工持股计划作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股东,应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侵犯公司全资子公司权益行为采取法律行动[39]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6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11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9]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2]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7]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39]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46] 公司运营与财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6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68] - 无重大现金支出时,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72]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3] - 公司合并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94] - 公司分立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95] - 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等原因解散,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00]
国能日新(30116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内幕信息界定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5]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 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管理流程 - 流转需按情况经相应负责人同意或批准[9] - 首次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13][18] - 重大事项时按规定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5][20] - 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告知保密事项并控制范围[10] - 对外提供需经相关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10] - 重大事件报告后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交深交所披露[11] - 行政人员接触信息按要求登记记录[13][17] - 重大事项制作备忘录并让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8]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 应配合登记备案,获悉信息之日填写登记表交董事会办公室[21] - 公司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登记[25] 违规处理 - 5%以上股份股东和实控人泄露信息致损公司有追责权[27] - 定期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发现违规核实追责并披露[28] - 知情人违规致严重影响或损失董事会视情节处分[27] - 中介等人员泄露信息公司可视情况处理并追责[27] - 知情人违规致重大损失且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7] 其他规定 - 加强对知情人教育培训[30] - 制度未尽或相悖按法律法规执行[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0]
国能日新(30116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报告触发条件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8]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该资产30%需报告[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13]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于重大信息[8] - 公司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达5%等情况需报告[19] 报告制度与流程 - 重大信息实施实时报告制度[15]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应及时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16]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18]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当日向董事会报告[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需通知董事会秘书[19]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应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1] - 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保存上报信息,保存期限为10年[2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是指定联络人与具体执行人[24] - 各部门等应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收集整理重大信息并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24] 人员责任与管理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是第一责任人[24]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等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24] - 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是报告义务人且负有督导责任[25]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25]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报告义务人承担[25] 其他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7][28]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8] -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和修订,自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28]
国能日新(30116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0]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4] - 工作基本原则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原则[5] - 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和相关机构[6]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方面[6]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多种[8] 工作安排 - 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开展工作[13] - 职责包括分析研究、沟通联络、公共关系等[13] 制度建设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各部门配合[14] - 存在特定情形时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 - 按证券监管机构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18] 信息发布 - 可在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但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20] 沟通活动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发布公告[20] - 通过深交所互动易与投资者交流,及时处理相关信息[21] - 在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更新内容并放置相关信息[22] - 设立咨询电话和传真,在定期报告公布号码,变更及时披露[22][23] - 设置投资者固定接待日,方便集中参观沟通[22] - 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平台刊载[25] - 避免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25] - 按规定举行融资路演并寄送公司公告给相关机构和人员[26] 档案与沟通机制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包含参与人员、时间、地点、谈论内容等[26] - 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项沟通机制并充分沟通协商[26] - 通过多种方式在公告后至股东会前与投资者沟通[26] - 相关中介机构可参与沟通活动[26] 制度相关 - 其他部门及员工有义务配合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28] -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8]
国能日新(301162)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包括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 - 全资子公司董监高由公司委派,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应超半数[5] - 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9] - 子公司会计政策等财务制度应与公司一致[9] 子公司限制 - 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及互相担保[10] - 子公司经营规划须服从公司战略[12] - 未经审批,子公司不得进行风险投资[12] 信息管理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14] - 子公司召开会议需及时报送重要文件[15]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17] - 内审部负责审计工作,子公司应配合[17] - 子公司须执行审计意见并递交整改报告[18] 制度说明 - 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施[20] - 制度涉及公司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