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创益通(300991)
icon
搜索文档
创益通(30099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9 14:17
会议时间 - 2025年9月25日14:50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多个时段[1][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8日[3]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9] 会议事项 - 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多项议案[4][5] - 议案1、2、3、4、5.01、5.02为特别决议事项[7] - 议案5需逐项表决[7] - 议案4通过为议案6生效前提[7]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991,简称为创益投票[17]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6]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19] 其他 - 可授权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22] - 参会股东登记表需于2025年9月24日17:00前送达公司[25]
创益通(300991)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4:16
证券代码:300991 证券简称:创益通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及 其他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 议。 1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 席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静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创益通(30099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4:15
股票发行 - 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表决5票同意[3] - 发行A股,每股面值1元,采用简易程序,10个工作日内缴款[5] - 发行对象不超35名,现金认购,价格不低于均价80%[5][7] - 发行数量不超总股本30%,募资不超1.28亿用于新项目[8][9][10] - 发行股票6个月内不得转让,申请在创业板上市[9] - 发行决议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11] 议案审议 - 《2025年度发行股票预案》等多项议案5票同意通过[12][14][15][17][19][20][22][23]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19][20][22] 公司治理 - 董事会席位由5人调为7人,非独立董事调为4人[21] - 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 - 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21][23] 其他事项 - 提名祝瑞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9通过生效[27][29]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30] - 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股东大会批准[31]
创益通(30099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3:46
薪酬制定与审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2][4] - 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4] 薪酬构成与调整 - 董事、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8] - 薪酬体系随公司经营状况变化调整,依据包括多方面[10][11][12][13][1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授权董事会修订和解释[17][18]
创益通(30099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3:46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
创益通(30099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3:46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 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 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除另有规定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
创益通(300991)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3:46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 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和业务需要,与具有 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及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各项业 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子 ...
创益通(300991)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3:46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提高公 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本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权,或者能够决 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对本公 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事项进行风险控制,提高本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 抵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公 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 控股子公司在本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 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财产。 第二章 人力资源管理 第六条 公 ...
创益通(3009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3:46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委员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由董事会在选举委员会成员时直接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 ...
创益通(300991)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3:46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 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公司产 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统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统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义务人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 重大事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 致出现虚假信息披露、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司的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