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辰股份(300933)
icon
搜索文档
中辰股份(30093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10 11:31
担保原则 - 对外担保原则上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时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3][5] 担保流程 - 办理担保业务需被担保企业提供多类资料,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为关联方担保相关人员应回避[7] 担保限制 - 被担保人出现九种情形之一公司不得提供担保[10] 审议要求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此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1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股东或受支配股东回避表决,需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0][11] 后续管理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发现经营恶化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16]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立即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17] - 对外担保预计担责,按规定对或有事项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17] - 提前二个月通知被担保企业清偿债务[17] - 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追偿并披露情况[17] 责任追究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致损,公司追究当事人责任[19] - 审批机构等失职或失误致公司财产损失,应担责并可能受处分或被追责[20] 制度规定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22]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从规定[22]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生效[22] - 制度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2]
中辰股份(30093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0 11:3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4] 任期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7] 会议规则 - 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三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
中辰股份(30093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7-10 11:31
信息披露原则与文件 - 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4][5]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3] - 年度和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14]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重大信息报告与披露流程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6]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26]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定期报告由财务负责人等编制草案,董事会秘书送达董事审阅,董事长召集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6]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按规定审批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26] 业绩相关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6]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应报送相关文件,违规事项需纠正并披露资料[1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宜[31] -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关联人亦应承担义务[31]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证券部制作、董事会秘书合规性审核等多道流程[28] 特定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8][23]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3] - 涉案金额超一千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40] -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该资产30%需报告[40] 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应在指定媒体发布,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6][7]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53]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递交文件、组织完成任务等[33]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内部审计监督[58]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自原预约日前十五日起算[65]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禁止特定交易[65]
中辰股份(30093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0 11:31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 5 种情况占比 10%以上由董事会审批[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 6 种情况占比 50%以上由股东会审批[6][7] 投资处置 - 公司可在多种情况下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8] - 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处置须符合法规[18]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21] 制度规定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起施行,修改由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23] - 制度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3]
中辰股份(300933) -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10 11: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917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6965.9755万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6965.975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2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该部分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58]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以公告通知股东[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9] 人员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1]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3] 信息披露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6]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27]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33]
中辰股份(30093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07-10 11:31
内幕信息界定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超5%属内幕信息[7] - 大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内幕信息[7] - 公司营业主要资产变动超30%属内幕信息[8] 登记备案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信息保存超十年[13] - 重大事项后及时报送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13] - 知情人分阶段送达档案,完整档案披露前送达[15] 流转与审批 - 内幕信息跨部门流转需原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备案[16]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需总经理和董秘批准并备案[16] 保密与责任 - 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泄露[18] - 泄露或内幕交易造成损失将受处罚[18] - 禁止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并自查报送[21] 制度施行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1]
中辰股份(30093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10 11:31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 上市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7]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10]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一月内解聘[8] 特殊情况处理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并半年内完成聘任[12] 其他规定 - 细则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4]
中辰股份(30093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10 11:31
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4] - 审计部在审计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4]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计划等[7]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0]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11] - 行使内部审计业务的监督检查权[18] - 要求审计部纠正完善薄弱环节,重大问题写书面报告[18] 审计部工作内容 - 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进行审计,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9] - 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工作[11]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2] - 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内控缺陷,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12][13] - 按拟订计划、确定目标、发送通知等十步程序执行审计工作[15] - 及时整理审计资料,建立审计业务档案[16] 工作细则说明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20]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0]
中辰股份(300933)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7-10 11:30
公司决策 - 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3] - 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议案[3] - 修订17项公司治理制度,7项提交股东大会,10项无需提交[3][4] 信息披露 - 相关公告于2025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4][6]
中辰股份(30093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史勤)
2025-07-10 11:30
公司信息 - 证券代码为300933,简称为中辰股份;债券代码为123147,简称为中辰转债[1] 人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史勤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 提名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要求[9] - 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任职公司数量合规[11]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2] - 若被提名人不符要求,提名人将督促其辞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