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智尚(3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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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智尚(30091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2
审计人员与会议安排 - 审计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2 - 3人[6]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10] 审计报告提交时间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0]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5] 审计频率与范围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发现的问题[10]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报告工作情况[15]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9]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7][18][19]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审计[20] - 审计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21] 内部控制相关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和管理建议书[25]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其形成决议,保荐机构核查并出具意见[23][25]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5]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25]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12] - 对内部审计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违规人员视情节处理[27]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0]
南山智尚(300918) -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2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山 东 南 山 智 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战 略委 员会 工 作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 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和资本运作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 二 章 人 员 结 构 (三)审核须经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投资、融资、重组和资产并购等重大事 项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委员会至少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建议由公司 董 ...
南山智尚(3009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2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1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 ...
南山智尚(3009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2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为"《上市规则》")和《山东南山智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山东南山智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按其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 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不含投票代理权)股份的股东书面 1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 ...
南山智尚(30091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6 12:02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 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三)具有规范和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健全的内部基 础管理制度。 (四)具 ...
南山智尚(30091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2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 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长效防范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南山智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山东南山 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 ...
南山智尚(30091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2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 投票制度。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所持 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 集中投向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表决权分散投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在股东会上 拟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 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
南山智尚(30091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6 12:02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南山智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拟发生可能对公司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 制度规定的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 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汇总负责人,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对外披 露工作。 ...
南山智尚(30091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2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总经理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 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 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与《公司章程》所称总经理相对应。总经理根据 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指挥;总经理在执行业务范围内,是公 司行政工作负责人。 第四条 公司的总经理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人,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
南山智尚(300918)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2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 券")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利润 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证券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