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服务(3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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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8-18 23:59
公司治理与股东结构 - 所有董事均出席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 - 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5] - 公司不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且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5] 财务分配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5] - 以总股本1.69亿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225万元 [5]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7日 [5] 审计与利润分配 - 半年度报告未出现非标准审计意见 [3] - 董事会审议通过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 [3] - 公司无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4]
特发服务:上半年营收同比增长3.59%,优质客户持续增加
证券时报网· 2025-08-18 14:47
公司业绩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3亿元 同比增长3.59% [1] - 利润总额8767.32万元 同比增长1.22% [1] - 归母净利润5914.05万元 同比增长2.69% [1] 战略布局与业务拓展 - 公司采取"深耕主业与多元并行"的双轮驱动战略 经营运行稳中有进 [1] - 成功中标深圳市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进一步巩固医院后勤保障服务领域专业实力 [1] - 开辟军队营区物业管理赛道 中标新疆 北京等多个地区军队营区服务项目 [1] 核心客户与项目情况 - 华为东方万国企业中心 华为由度金闽园 蚂蚁金服杭州Antown园区 上海小红书等核心项目均实现续约 [1] - 与华为 阿里巴巴 腾讯 字节跳动 小红书 国家电网等头部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2] - 代表性项目包括深圳口岸管养服务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等 [2] 行业竞争格局 - 房地产市场处于深度调整阶段 住宅物业增量市场持续承压 [2] - 非住宅物业领域竞争日趋激烈 但头部公司市占率较低 [2] - 政策反对内卷式竞争 鼓励优质优价 有利于重视服务口碑的公司 [2]
特发服务(300917) -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2:4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决策权限 - 董事会审议单笔超20万或年度累计超50万的对外捐赠[6] - 董事长决定特定金额以下关联交易事项[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13]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14]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书面通知相关人员[15]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否则顺延或获认可[18] - 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8]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董事委托出席,对表决事项责任不免[19] 决议通过 - 审议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6] - 担保等事项除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7] - 发行新股等事项须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关联交易 - 有关联关系董事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29]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0]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应暂缓表决[30]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4] 其他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通报[36]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0][41]
特发服务(300917) -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2:48
报告披露 - 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股权比例超50%[3]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在前三月、前九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9]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0] - 年度报告记载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 半年度报告记载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5] - 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7]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7]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关注[22]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3]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时点为决议、签协议、董高知悉时[23] - 重大事件难保密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23] - 控股及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影响股价应披露[24] - 公司收购致股本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24] 报告编制与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经审核、审议后披露[28] - 重大事件报告义务人当日报告董事长和董秘[29] - 信息发布经制作、合规、交易所审核登记等流程[31]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及时发更正等公告[30] 文件保存与保密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由董秘办保存不少于10年[34]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6]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管理第一责任人[39] 审计与审核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4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审议实施并披露[41] 投资者关系 - 董秘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进行[42]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避免部分信息发布和活动[44] 股份交易 - 董事、高管买卖股票前书面通知董秘[46]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并公告[46] - 公告内容含变动前后持股等信息[47] - 董事和高管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49] - 董事和高管季报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49] - 董秘管理董事和高管持股数据,季度检查披露情况[49] 监管与违规处理 - 董秘收到监管文件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50] - 董秘按程序回复监管问询函等[50] - 董事和高管失职致违规给予处分并索赔[53] - 各部门等信息披露问题建议处罚责任人[53]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3]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5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56][57]
特发服务(300917) -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2:48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1]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审计部接受公司党委、董事会领导和监督,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4]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与实施[8] - 审计部开展对公司战略规划执行情况等多方面审计[9] - 审计部行使要求被审计对象提供资料等多项审计权限[11] - 审计部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经审核批准后实施[14] 审计流程规定 - 被审计对象应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提出书面意见,最长延期不超10个工作日[15] - 审计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14] 档案与责任 -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16] - 被审计对象有拒绝接受审计等情形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理责任人[24] -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未依规审计等情形公司处理责任人[24] - 内部审计人员履职受打击报复可向上级报告公司保护并处理责任人[26]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制度与国家法规等不一致以国家法规等规定为准[2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30]
特发服务(300917) -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2: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近三十六个月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4]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履职必需工作经验[6] - 涉嫌违法犯罪未明确结论不得被提名[10]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17]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除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7]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8] 重大事项决策 - 重大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特定对外借款和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需独立董事相应比例同意[24][2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2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会议[28] - 出具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2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1] - 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5]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与管理 - 费用由公司承担,给予适当津贴[30][41] - 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40]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7] 报告与制度 - 独立董事发现问题应向深交所报告[29][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4][45]
特发服务(300917) -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公司概况 -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首次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2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900万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6900万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东与股份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为发起人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63.70%、20.00%、15.00%、1.30%[17]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8] - 董事等人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7] 公司决策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收购股份部分情形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4]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交易等多类事项有金额和比例要求[47][49]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6]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6]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是否召开临时股东会[69][71]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等[177]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还款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担保事项[6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7]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87]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不同[188]
特发服务(300917) -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2:4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条件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7]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此情形需于原定召开日两个交易日前说明原因[19]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且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0][12]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0] 主持安排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5]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8]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8]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8] 优先股审议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时,需对包括发行种类和数量等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29] 会议结束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1]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31]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3]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7]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40]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44] -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特定可能影响类别股股东权利的事项,除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外,还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9]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50]
特发服务(30091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及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18 12:46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及制定、修订 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 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 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中与监事会相关的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未通过前,公 ...
特发服务(300917)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18 12:46
募集资金情况 - 2020年12月发行2500万股,每股18.78元,募集资金总额46950万元,净额43256.63万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455.17万元[3]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653.08万元,以前年度已使用25398.33万元[5] 资金使用与收益 - 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金额19000万元,利息、理财收入净额3249.95万元[5]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592.06万元,比例8.30%[11] 项目投入进度 - 物业管理市场拓展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7977.21万元,进度41.28%[11] - 信息化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071.03万元,进度41.35%[11] - 人力资源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960.60万元,进度21.12%[11] - 物业管理智能化升级和节能改造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97.42万元,进度100%[11] 超募资金使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8736.86万元,三次各使用26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后一次使用936.86万元[13] 资金置换与管理 - 2021年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249.60万元[14] - 2024年同意使用不超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1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14] 项目延期情况 - “信息化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5月15日调整为2026年5月15日[12] - “物业管理市场拓展项目”和“人力资源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5月15日[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