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天股份(300812)

搜索文档
易天股份: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4-10-25 11:35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 监管规则规定等规定的必须满足的任职条件。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多种行业的 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五) 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易天自 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为《公司法》所述"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在 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 ...
易天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10-25 11:35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和指定联络人,对董事会负责[2] - 董事会秘书需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8] - 有《公司法》等规定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9]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11]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5] - 聘任时签订保密协议[13]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董事会应1个月内解聘[15] 董事会秘书空缺处理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16]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6] 证券事务代表要求 - 应参加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3] 股东会管理 - 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发送通知并公告[19] - 会前核对出席股东资格[19] - 会前将会议资料置于指定地址供查阅[19] - 做好会议记录并公告决议[19] - 依照《公司章程》管理保存会议文件和记录[19] 责任与制度说明 - 失职导致重大差错或违法违规应担责[19] - “以上”等含本数,“超过”不含[21]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22]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
易天股份:舆情管理制度
2024-10-25 11:35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 ...
易天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2024-10-25 11:35
增资情况 - 部分自然人激励对象与员工持股平台拟出资820万元认购微组半导体新增500万元注册资本[3] - 微胜管理拟出资393.6万元认购微组半导体24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8][15] - 本次增资价格1.64元/1元注册资本,增资后微组半导体注册资本拟增至2000万元[13] 财务数据 - 2024年8月31日微组半导体总资产8670.83万元、净资产2452.63万元[14] - 2024年1 - 8月微组半导体营业收入3894.42万元、净利润386.66万元[14] 股权变动 - 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微组半导体持股比例由70%降至52.5%[3][16] 其他 - 本次增资以扩股形式实施股权激励,符合长远规划[16] - 微组半导体仍为控股子公司,继续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6]
易天股份: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4-10-25 11:35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 法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指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公司依法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遵守国家法规,维护 公司合法权益;促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项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 工作。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 ...
易天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10-25 11:35
担保审批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2/3以上董事同意[7] - 单笔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股东会表决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关联人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 特殊豁免 - 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其他管理 - 异常合同获审议程序批准后应及时报告并公告[16] - 发现被担保人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董事会应及时采取措施[16] - 指定部门管理担保业务,经办负责人定期分析被担保人情况并报告[16] - 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偿债,未履行则采取补救措施[16] - 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公司拒绝对增加义务承担保证责任[16] - 收购和对外投资时审查被收购方对外担保情况作为决议依据[16]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7]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应及时披露[17] 责任与制度 - 相关责任人履职不当致公司损失可罚款或处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1]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由股东会批准[23]
易天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10-25 11:35
关联交易基本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视为关联人[8][9] - 关联交易是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11] - 关联关系指公司控股股东等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的关系及可能导致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5]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无法以上述价格确定则双方协商确定[11][12]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达到《上市规则》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关联交易回避规则 -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时应回避,但可参与审议讨论并提意见[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8]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1] -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21]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应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必须发生时要遵循“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原则[3] - 公司董事等应将关联人情况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并向交易所备案[11]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并履行审议披露程序,超预计需重新履行[2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2] - 公司与关联人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需履行审议披露义务[24] - 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25] - 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真实公允,防止被占用挪用[25] 制度实施与管理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由股东会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29]
易天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10-25 11:35
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 南 2024》")相关要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 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4 年 3 月,财政部编写并发布《应用指南 2024》,根据《应用指南 2024》, 将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按确定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 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是"销售费用"。 三、本 ...
易天股份: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4-10-25 11:35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将回购注销30000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 -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减少30000股[1] -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016.7029万元变更至14013.7029万元[1] - 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4016.7029万股变更至14013.7029万股[1] 股东权利与提案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8]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0]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除选举一名董事或监事的情形外,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1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15]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记名投票[14][15]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16] 利润分配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可发表意见[16] - 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外部监事需无异议[17] - 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7] 其他规定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 - 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等情况,资产负债率超70%或经营性现金流为负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7]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7][18]
易天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25 11:35
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召开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