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天股份(3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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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天股份(30081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11 12:47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投资控股或实际控制、持股超 50%(不含)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等的独立法人公司[2] 人员管理 - 对派往控股子公司人员实行委派制,人员需符合任职条件[7] - 对控股子公司负责人进行岗前培训,对财务负责人进行培训和考核[10] 经营规划 - 控股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服从公司战略,公司下达经济指标并审批实施方案[13] 制度执行 - 对外投资按《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执行,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16] 财务管理 - 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归口管理,财务负责人原则上由公司委派[17] - 遵守公司统一财务管理政策,采用统一会计政策并备案[17] - 按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17] - 向公司报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和资料[18] - 季度结束后 1 个月内报送财务报表和分析报告[19] 信息披露 - 总经理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1] - 发生重大事项前及时向公司汇报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1] - 及时报备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23] 审计监督 - 内部审计部门审查制度执行情况[26] -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审计监督[26] - 内部审计结束后出具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26] 检查制度 - 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实施检查制度,分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26][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2]
易天股份(3008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2025-11-11 12:47
交易规范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合规性[5][6] - 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7][9]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需2个交易日内披露[9]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应及时向深交所申报信息并承担法律责任[6] - 特定时间委托公司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持股变动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6] - 股份变动(除派息和转增外)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9] 增持计划 - 披露增持计划需含多方面内容,承诺6个月内完成[10][11] - 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进展公告[11]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4]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6] - 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25%[17]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7] 股份锁定与解除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20] - 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20] 制度说明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解释和修订[23]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24]
易天股份(300812)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11-11 12:4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 法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公司依法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遵守国家法规,维护 公司合法权益;促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 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 门的工作。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
易天股份(30081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11 12:4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 披露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 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 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
易天股份(30081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11 12:47
投资管理 - 投资评审小组根据项目情况由3 - 7人组成[5] - 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经提出、初审、审核三阶段[8] - 总经理年初可拟定年度投资计划并提交审议[10] - 年度投资计划等调整需论证后履行审批程序[11] - 公司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14] 财务管理 - 子公司每月向财务管理中心报送财务报表[15] -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外投资资金和财务管理[7] 信息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公司对其他投资标的企业享有信息知情权[18] - 相关部门提供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报送[19] - 未披露前知情人员有保密义务[20] 监督管理 - 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及子公司投资行为[22] - 检查内容包括岗位设置、授权审批等情况[22] - 发现内控薄弱环节应及时报告并纠正完善[22] 责任追究 - 特定行为致投资损失将立案调查并处分[23] - 董事长等擅自越权签协议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24] - 委派人员失当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24]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28]
易天股份(3008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1 12: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4]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0]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18][19] 提案与主持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董事长、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分别由相应人员推举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7][28][29] - 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29] 会议报告与表决 - 在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述职[33]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35] -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对提案应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36] 投票权与制度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公司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8]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1]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8] - 特别决议中部分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8] 决议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9]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的决议[5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2] - 若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24] - 公告等信息应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53] - “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53] - 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54] - 规则与公司章程抵触时以章程规定为准[55] - 规则修改需股东会批准[56]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与解释[57]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8]
易天股份(30081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11-11 12:4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由3名公司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成员[12] - 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6] 成员管理 - 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6] 文件保存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10年[20] 工作条例说明 - “总经理”“副总经理”与《公司法》中“经理”“副经理”含义一致[26] - “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6] - 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6] - 与国家法律等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等为准[26]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8] 文档时间 -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29]
易天股份(3008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11 12:4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维 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部门,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应 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名单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达有关 ...
易天股份(30081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11 12:47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4] 信息披露风险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有相关风险[7]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9] 信息披露内容 - 公司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11] 信息披露时点 - 公司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后及时披露[11]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1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14]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14] 特定情况披露 - 公司发生未达披露标准但可能影响股价的事件应及时披露[12]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及时告知公司[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告知公司[16]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22]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22]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22]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3] 报告审计要求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2] - 公司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应审计[27] - 公司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28]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提交文件[28] 业绩预告条件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30] - 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需进行业绩预告[31] 即时披露事项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34] 报告编制与发布 - 定期报告起草由高管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由董事会秘书披露[38] - 涉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由证券部编制临时报告,其他事项由董事等报告后组织披露[39] - 信息披露文件审核定稿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41]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派2人以上陪同特定对象参观并安排专人回答问题[43]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43]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采访[43] 豁免与暂缓披露 - 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47] -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相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50]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年度报告等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51] 资料保存期限 - 公司申请证券发行等资料原件保存期限应在10年以上[52] 违规处理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应及时检查制度并更正[57] - 公司对责任人内部处分情况及结果需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机构[58] 部门与下属公司管理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应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54] - 下属公司信息报告制度应报公司证券部备案审查[54] 制度检查 - 审计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58]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61] 术语定义 -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60]
易天股份(3008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11 12:4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股 东会授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和证券部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 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 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本规则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