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通(30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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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通:携手中资数据共建联合实验室 深入发展数字经济新赛道
证券日报· 2025-06-20 14:11
公司战略合作 - 中富通旗下福建平元科技与中资数据联合设立"联合创新实验室",聚焦"大数据+AI"技术融合,正式建立深度战略合作 [2] - 实验室将首先研发"寻源询价合规采购平台",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算法等关键技术领域展开联合攻关 [2] - 合作是中富通践行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的关键举措,也是公司"大数据+AI"赋能产业升级战略的重要落子 [2] 技术应用与产品开发 - 平台通过智能化合规处理流程,为招投标精准匹配、精细化成本控制、全流程采购风险监测等核心业务场景提供数据支撑 [2] - 未来实验室将联合开发创新数据产品,助力企业采购数字化转型,构建高效、透明、合规的现代采购生态体系 [2] 行业影响与目标 - 合作标志着中富通在"大数据+AI"赋能产业升级垂直模型中迈出关键一步,加速智能采购核心技术突破与应用落地 [3] - 推动建立数据驱动、智能决策的采购新模式,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数字化采购基础设施,优化供应链效能与营商环境 [3]
中富通: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6-20 10:51
中富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核心观点 - 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 激励对象均为控股子公司深圳英博达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未包含独立董事、监事、大股东及其关联方[1][2] - 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 无被监管处罚或存在法律禁止情形[2][3] - 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 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4] 公示及核查程序 - 2025年6月11日至6月20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及内部渠道公示10天 公示文件包含激励计划草案及首次授予对象名单[1] - 核查方式包括查验身份证件、劳动合同、任职文件等 确认激励对象任职情况及身份真实性[2] 激励对象范围 - 首次授予对象限定为深圳英博达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排除公司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直系亲属[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无被证监会或交易所处罚记录 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2][3] 监事会结论 - 监事会一致认定激励对象符合所有法定条件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基本情况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3][4]
中富通(300560)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5-06-20 09:42
激励计划进展 - 2025年6月11日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1] - 激励对象名单于6月11 - 2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1]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及外籍员工[3] - 激励对象无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3] 监事会结论 - 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5][6]
中富通:子公司携手中资数据共建联合实验室 赋能智能采购数字化升级
证券时报网· 2025-06-20 06:22
公司概况 - 中富通是专业ICT基础设施建维和数字生态服务商 总部位于福建福州 拥有超6000名员工 业务覆盖28个省市及5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 [1] -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为福建平元科技有限公司 并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称号 [1] - 中资数据科技是2020年7月成立的国资央企行业大数据平台公司 负责开发中央企业采购交易在线监管系统等三大核心系统 [1] 战略合作内容 - 联合创新实验室聚焦"寻源询价合规采购平台"研发 涉及大数据分析 人工智能算法等关键技术领域联合攻关 [1] - 平台功能包括招投标精准匹配 精细化成本控制 全流程采购风险监测等核心业务场景的数据支撑 [1] - 合作旨在整合双方优势资源 挖掘数据价值"富矿" 提升行业数据资源利用效率 [1] 战略意义 - 合作标志着公司"大数据+AI"赋能产业升级战略的关键落地 将加速智能采购核心技术突破与应用 [2] - 实验室将开发创新数据产品 助力企业采购数字化转型 构建高效透明合规的现代采购生态体系 [2] - 通过建立数据驱动 智能决策的采购新模式 最终实现供应链效能提升与营商环境优化 [2] 合作进展 - 6月19日联合创新实验室在北京正式签约揭牌 由福建平元科技与中资数据科技联合设立 [3] - 合作体现公司以"大数据+AI"技术融合为核心 与国资背景大数据平台建立深度战略联动 [3] - 目标是通过智能采购数字化创新赛道 提高业务精准率 打造行业标杆级解决方案 [3]
中富通: 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13:15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27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1] - 股东陈融洁(持股24.82%共57,020,549股)提出新增三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作为临时提案 [2] - 新增议案包括《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宜》 [1][5]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15:00 [3] - 网络投票分两个时段: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段为全天 [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登记在册股东可通过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 [3] 审议议案内容 - 主要议案包含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简易程序定增授权、三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5] - 特别表决事项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关联股东需对激励计划议案回避表决 [5][6]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将单独计票并披露 [6] 会议登记要求 - 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原件,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6] - 允许通过邮件/信函方式登记(截止2025年6月24日),不接受电话登记 [6] - 现场登记需提前1小时办理,需携带原件材料 [7] 其他事项 - 会议地点为福州市软件园F区4号楼20层会议室 [3][8] - 网络投票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 [8][10] - 投票规则明确总议案与单项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10]
中富通: 关于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2 13:15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6][16] -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87%,其中首次授予170万股(占比85%),预留30万股(占比15%)[7] - 激励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授予价格为每股7.64元,不低于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60%[12] 激励计划实施条件 - 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1日起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300560),注册资本22,974.3622万元,法定代表人陈融洁[2][4] - 经审计确认,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包括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36个月内违规利润分配等[5]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等财务资助,激励资金需自筹[16] 激励计划具体安排 - 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分两期归属:首次授予部分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分两批归属,每批50%;预留部分授予后12个月起同样分两批归属[9][10] - 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目标,未达标部分股票作废失效[13][14] - 禁售规定遵循《公司法》《证券法》要求,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1] 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 - 公司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6月11日通过相关议案[15] - 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并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17] - 本次激励计划无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因激励对象不包含董事或关联人员[18] 行业合规性 - 计划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激励对象、股票来源、授予比例等规定[6][7][12] - 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模式,归属安排与禁售条款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要求[10][11] - 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法定主体资格,程序合法合规[19][20]
中富通: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13:15
本激励计划概述 -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5] - 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87%,其中首次授予170万股(占0.74%),预留30万股(占0.13%)[5] - 激励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英博达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任何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5][20]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自授予日起算[6] - 首次授予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完成,预留部分需在12个月内确认授予日[6] - 首次授予股票分两期归属:第一期在授予后12-24个月归属50%,第二期在24-36个月归属剩余50%[7][8] - 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类似,但若在2025年10月31日后授予,则考核年度相应顺延[14] 授予价格及考核机制 - 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7.64元,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50%或前20日均价的50%(7.48元)[9][10] - 公司层面考核指标为深圳英博达扣非净利润:2025年不低于800万元,2026年不低于1000万元[14] - 个人层面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分四档(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归属比例为100%/80%/60%/0%[15] 激励计划合规性 - 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1][19]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等任何形式财务资助[22]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计划合法可行[19] 战略发展背景 - 公司重点布局人工智能、AI视觉及边缘计算服务器领域,控股子公司深圳英博达已开发边缘计算终端、AI视觉检测等成熟产品[15] - 计划旨在通过资源倾斜和激励机制,推动深圳英博达拓展富士康、比亚迪等核心客户,实现技术升级和市场突破[16] - 考核指标聚焦子公司净利润增长,反映公司对边缘计算及AI视觉业务板块的战略重视[16]
中富通(300560) - 关于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12 12: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01年11月7日成立,2016年11月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300560[8] - 截至2025年6月1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22974.3622万元[8] 股权激励计划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00万股,占股本总额0.87%,首次授予170万股,预留30万股[1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首次授予60日内完成,预留部分12个月内确认授予日[19][21] - 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均分两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各50%[24] - 激励对象为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不包括特定人员[42][44]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7.64元,不低于规定均价较高者[29][30][31] - 归属需满足公司和个人层面条件,未达标则作废失效[34][35]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合法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48] 计划审议与合规 - 2025年6月11日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公告有关文件[40][46] - 激励计划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实行条件,已履行必要程序[38][41][47][52] - 董事审议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未违反规定[51][52]
中富通(300560) -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6-12 12:47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上海信公轶禾担任中富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独立财务顾问[5] - 激励计划由薪酬委员会拟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3] - 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4] - 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14] 股票授予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87%[15][51] - 首次授予1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74%,占拟授予总数85%[15][51] - 预留3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13%,占拟授予总数15%[15][51]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7.64元[23] 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16] - 首次授予权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预留部分在12个月内确认授予日[18]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归属比例均为两个归属期各50%[20][21] - 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期分别在授予日起12 - 24个月、24 - 36个月[20][21] 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业绩考核 -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深圳英博达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800万,第二个归属期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35]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10月31日后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深圳英博达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第二个归属期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1200万[35][36] 个人考核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分四个等级,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为A-优秀100%、B-良好80%、C-合格60%、D-不合格0%[37] 合规情况 - 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计划各要素符合相关规定[44] - 律师认为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激励计划在法律和操作上可行[47][48]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股东及其亲属和外籍员工等[50]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20%[15][52] - 任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15][53]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权益提供任何形式财务资助[57] - 激励计划考核体系涵盖公司合规、个人行为、公司业绩、个人绩效四个方面[59]
中富通(300560) - 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5-06-12 12: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6月27日下午15:00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5][6] - 会议方式为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7] - 地点在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第20层会议室[11] 股权与提案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8] - 提案人陈融洁持股57,020,549股,占总股本24.82%[2] - 2025年6月12日董事会收到增加临时提案函[1]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含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26] -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多个时段[28] -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15 - 15:00[30] 其他 - 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20] - 备查文件含第五届董事会多次会议决议[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