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3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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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软件: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30 10:08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4-096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午 10: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本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毛时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 ...
博思软件: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4-09-30 10:08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2020年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450万股,首次授予1300万股,激励对象776人,预留150万股[2] - 2021年1月5日向770名激励对象授予1298.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 - 2021年4月30日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万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 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调整 - 因2020、2021年度权益分派,授予价格由25.56元/股调为12.05元/股[7] - 首次授予部分数量调为2727.4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调为315万股[7] - 因2022年度权益分派,授予价格由12.05元/股调为9.99元/股[14] - 因2023、2024年度权益分派,授予价格由9.99元/股调为9.77元/股[18] 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798.4935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实际归属91.2845万股[9] - 2023年7月17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归属1260.635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实际归属143.1319万股[15] - 2024年,首次授予部分拟申请归属1050.865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拟申请归属119.5706万股[11] - 2024年9月30日,首次授予部分拟申请归属931.989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拟申请归属103.7202万股[19] 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 作废首次授予61.131万股、预留授予9.9834万股,合计71.1144万股[8] - 2023年6月15日,作废限制性股票0.5880万股[12] - 2023年4月24日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0] - 2024年,对31.6932万股作废处理[11] - 2024年9月30日,作废限制性股票17.3805万股[16] 利润分配情况 - 2023年半年度每10股派现金股利0.30元,2023年度每10股派1.50元,2024年半年度每10股派0.40元[18] -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0月12日,2023年度为2024年5月30日,2024年半年度为2024年9月27日[22]
博思软件: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30 10:05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4-095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激励对象刘少华先生作为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 ...
博思软件: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24 10:2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九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思软件")聘请的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 ...
博思软件: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9-24 10:21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2024年9月24日为预留授予日,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26元/股[3][4]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791人,授予2550.00万股,占授予总数96.23%,占公司股本总额3.40%[7][8]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00.00万股,占授予总数3.77%,占公司股本总额0.13%[8] -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265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53%[8] 归属期与考核要求 - 首次授予分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30%、35%、35%[15] - 预留授予分两个归属期,归属比例50%、50%[16] - 首次授予考核年度2023 -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2023年不低于60%,2024年不低于100%,2025年不低于150%[17] - 预留部分考核年度2024 - 2025年,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2025年不低于150%[17] 其他相关情况 - 2023年9月25日,向791名激励对象授予255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4] - 2024年5月16日,对765.00万股已获授但未归属股票作废处理[24] - 2023年半年度每10股派现0.3元,年度每10股派现1.50元[25]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2.44元/股调整为12.26元/股[25] - 公司用Black - Scholes模型计算公允价值,预留授予日股价12.38元/股[41] - 有效期1年、2年,历史波动率25.8539%、22.2617%,无风险利率1.50%、2.10%,股息率0.6918%[41] - 预留授予100.00万股,需摊销总费用155.00万元[42] - 2024 - 2026年分别摊销费用30.01万元、93.20万元、31.79万元[42] - 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9月24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股票[47] - 律所认为授予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授予条件已成就[48] - 咨询公司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相关事项符合规定[49]
博思软件: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9-24 10:19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证券代码:300525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9 月 | 一、释义 3 | | | --- | --- | | 二、声明 4 | | | 三、基本假设 5 | | | 四、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8 | | | (一)预留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 8 | |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 | 9 | | (三)实施本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 11 | | (四)结论性意见 | 11 | |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12 | | | (一)备查文件 | 12 | | (二)咨询方式 | 12 | 注:1、本报告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系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 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 成。 3 / 12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 ...
博思软件: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24 10:19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九月 法律意见书 2 法律意见书 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博思软件"或"公司")委托,作为其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已 审议通过《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
博思软件: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修订)
2024-09-24 10:19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年修订) 二〇二四年九月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风险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后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目标 存在不确定性; 2、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信托计划合同等尚未正式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1、《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修 订)》系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软件"或"公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
博思软件: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4 10:19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4-090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及持有人意愿,董事会同意将 本持股计划管理模式由自行管理变更为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以下 简称"受托人")进行管理,本持股计划作为次级受益人认购受托人管理的集合 信托计划,信托计划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福建博思软件股 ...
博思软件: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2024-09-24 10:19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所示: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名单 1 | 12 | 王*宁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 | --- | --- | | 13 | 童*珍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14 | 李*鹏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15 | 陈*琦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16 | 靳*东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17 | 林*山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18 | 薛*龙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19 | 万*豪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20 | 李*聪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21 | 张*远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22 | 冉*刚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23 | 黄*明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24 | 陈*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25 | 汪*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26 | 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