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3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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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4 11:1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发出,10月24日召开[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3同意0反对0弃权[1] -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表决3同意0反对0弃权[2]
力星股份: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2024-10-24 11:11
可转债发行历程 - 2023年7月27日审议通过发行可转债议案[1] - 2023年8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办理[2] - 2024年7月29日、8月14日审议通过延长有效期及授权议案[2] 终止发行情况 - 2024年10月24日决定终止发行可转债[1] - 原因是考虑市场等因素调整再融资方式[4]
力星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4 11:1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通知10月16日发出[1] - 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8票同意[1][2] -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8票同意[3][4] 决策说明 - 终止发行可转债是综合考虑市场和战略因素的调整[3] - 终止发行不影响当前经营,不损害股东利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3]
力星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9-09 03:48
公司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12日[1] - 公司注册资本为29403.0484万元[1] 近期动态 - 2024年9月4日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议案[1] - 2024年9月6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取得新执照[1]
力星股份:力星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09-04 09:0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9月4日召开[3] - 现场会议下午2:00在江苏如皋召开[8][9] - 网络投票9月4日9:15 - 15:00进行[9] - 股权登记日为8月28日[10] 审议提案结果 - 《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获99.8616%同意通过[27][28] - 《增补钟承江为独立董事》获99.8629%同意通过[29][30]
力星股份: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04 08:58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4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4 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②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4 日 9:15—15:00。 (3)会议地点: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贵宾 3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公司在现场会议基础上增设通讯参会方式,本次股东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6)会议 ...
力星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9 07:55
会议相关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1] -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9月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5] 议案表决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全票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1][2] - 《关于增补钟承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全票通过[4] -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票通过[5] 人员变动 - 独立董事张捷女士任期届满辞职,拟增补钟承江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2][3] 候选人信息 - 钟承江先生履历及任职情况,未持股且无关联关系,资格合规[7]
力星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钟承江)
2024-08-19 07:52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钟承江为江苏力星 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 书面同意作为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 ...
力星股份: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8-19 07:52
人员变动 - 独立董事张捷女士任期届满辞职,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1] - 公司拟增补钟承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候选人信息 - 钟承江先生1975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律师[4] - 有万商天勤、上海复晨律所等任职经历,2024年5月起任开山集团独董[4] 流程进度 - 2024年8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增补议案[2] - 钟承江先生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力星股份:公司章程
2024-08-19 07:5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核准首次发行2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月1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9403.0484万元,股份总数为29403.048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5][12] - 发起人施祥贵认购36.4万股,持股比例1%;南通银球投资有限公司认购3603.6万股,持股比例99%,出资于2010年8月16日全部到位[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时,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资金从税后利润支出,所购股份一年内转让给职工[1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9] 股东权益与权限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材料[21]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3]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24]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以上事项需股东会审议[28] -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29]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总资产30%以上,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9][3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1] - 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总价较账面净值溢价达20%以上等6类事项需为中小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3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4][65] - 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71][72]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投票选举产生[8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1]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1] - 公司符合条件时,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114]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债权人可在规定时间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8][129][13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2]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董事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