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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德(30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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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德(300296)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3 15:42
财务数据 - 2024年末货币资金为26.40亿元,上年末为22.14亿元[19] - 2024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532.53万元,上年无此项数据[19] - 2024年末应收票据为2.49亿元,上年末为5.28亿元[19] - 2024年末应收账款为32.84亿元,上年末为31.27亿元[19] - 2024年末存货为27.54亿元,上年末为30.95亿元[19] - 2024年末流动资产合计为104.42亿元,上年末为108.70亿元[19] - 2024年末债权投资为6566.54万元,上年末为2.04亿元[19] - 2024年末固定资产为15.33亿元,上年末为16.50亿元[19] - 2024年末商誉从上年末的7.63亿元降至1.31亿元[19] - 2024年末资产总计为137.13亿元,上年末为150.37亿元[19] - 2024年末负债合计55.64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4.46%[21] - 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81.49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49%[21] - 2024年末流动负债合计50.98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79%[21] - 2024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4.66亿元,较上年末减少59.59%[21] - 2024年末股本为26.7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80%[21] - 2024年末资本公积为23.8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2.40%[21] - 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4.98亿元,较上年末减少29.05%[21]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71.50亿元,较上年减少6.11%[8] - 本期净利润为 - 9.09亿元,上期为2.82亿元,同比由盈转亏[28] - 公司本期基本每股收益为 - 0.35元/股,上期为0.11元/股,同比下降418.18%[28] - 公司本期稀释每股收益为 - 0.32元/股,上期为0.12元/股,同比下降366.67%[28] - 公司本期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7791.39万元,上期为2690.10万元,同比增长189.63%[28] - 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 - 8.31亿元,上期为3.09亿元,同比由盈转亏[28]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6.68亿元,上期为8.94亿元,同比下降25.32%[33]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0.79亿元,上期为 - 4.51亿元,亏损同比减少82.58%[33] -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0.71亿元,上期为 - 5.48亿元,亏损同比减少87.05%[33]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5.19亿元,上期为 - 0.92亿元,由负转正[33] 会计政策 - 公司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6] - 公司管理层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分别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8] - LED智能显示产品不需安装在发运商品到达合同约定交货地点或由买方自提完成时确认收入,出口销售收入在取得收取货款的所有权转移单据时确认[9] - LED智能显示产品需要安装于产品安装完成并经对方验收合格时确认收入[9] - 城市景观亮化工程项目在合同期内按照投入法确定的履约进度确认收入[9] 其他 - 公司2012年3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其他电子设备制造行业类[49] - 公司财务报表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55] - 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56] -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57]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188]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2024年12月6日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未产生重大影响[188][189] - 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195] -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195] - 部分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195] - 部分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196]
利亚德(300296)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2025-04-23 15:42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营业收入714,967.61万元,上年度761,500.00万元[10]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2,487.51万元,占比0.35%[10]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712,480.10万元,上年度759,649.43万元[11] 审计情况 - 审计机构2025年4月23日出具利亚德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 审计机构认为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如实反映扣除情况[6]
利亚德(300296)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3 15:42
业绩总结 - 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总计85144.88万元[8] - 2024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4776.48万元[8] - 2024年度往来资金利息47853.81万元[8] - 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69615.25万元[8] - 2024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68159.92万元[8] 子公司情况 - Planar Systems Inc期初余额48512.95万元,利息47307.89万元,期末余额31017.84万元[7] - 利亚德(香港)有限公司期初余额2638.03万元,利息21.14万元,期末余额2659.17万元[7] - 蓝硕文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期初余额16541.00万元,发生额2019.95万元,期末余额18041.00万元[7] - 利亚德(湖南)光环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发生额534.95万元[7]
利亚德(30029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4-23 15:38
人员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 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财务会计管理等工作[10] 工作流程与规定 - 总经理负责主持日常工作,在资金计划内行使支配权,部分关联交易经会议审议后交董事长审批[7]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例行出席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11] 责任与生效 - 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将受处分,造成损失应赔偿[15]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利亚德(30029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建华)
2025-04-23 15: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建华)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应出席的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肖建华女士,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中国科学院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部财务报表分析课程群虚拟教 研室理事;长期从事会计学、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相关领 ...
利亚德(30029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3 15: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董事会工 作的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专业结构合 理。董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享有经营管理公司的充分权力,负责公司 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董事长及职权 第五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领 ...
利亚德(300296)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2025-04-23 15: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 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以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 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 ...
利亚德(30029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3 15: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适用范围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4] - 信息披露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4] 信息披露原则及管理 - 信息披露应遵循合法、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等原则[5]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8]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8] - 公司证券部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8] - 各部门、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10] 监督与自查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10]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11] 股份相关披露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披露[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4]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22]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22]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审计,中期报告符合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22][23]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24][25]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26]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6]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27]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27]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进行业绩预告[27] 其他披露情形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28]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30%需披露[3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披露[3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33]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需披露[3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6]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6]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7] 上市相关披露 - 股票挂牌交易日之前五个工作日应完成全体股东登记托管资料托管登记[41] - 披露上市公告书之前三天公司应与深交所签订《上市协议书》[41] -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五日之前公司应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公司章程[41] 重大事件披露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的,应报告原因、进展和预计完成时间,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46] 时间定义及保管期限 - “第一时间”指报告人获知拟报告信息的24小时内[48]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资料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50] 其他披露要求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已披露事项重大变化需及时披露进展公告[39] - 公司内幕消息泄露应及时补救、解释澄清并报告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40] - 公司及相关方作出公开承诺应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40] 违规处理 - 董事会秘书工作失误致信息披露遗漏或延误属违规行为[58] - 保密人员未经授权提前泄露公司信息属违规行为[58] - 公司董事会依违规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警告等处分[58] - 公司可要求违规造成损失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8] - 违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58] - 公司保留追究擅自披露信息的顾问等法律责任的权利[58]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60] - 制度规定冲突时以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准[60]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6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2]
利亚德(30029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4-23 15:38
独立董事构成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除战略委员会外,独立董事在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委员会成员中占比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和召集人[3] 任职限制 - 独立董事在其他境内上市公司兼任最多不超2家,任职变动需一个月内报告公司[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提名与连任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2] 履职与解除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4]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等前三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0] 专门会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需提前3天送达,全体一致同意可豁免[2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2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21]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在专门委员会履职,关注重大事项可提请讨论审议[22] - 独立董事履职应独立公正,出现影响独立性情形应采取措施或辞职[17]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个工作日[23]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23]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8] 责任与披露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除非表决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30]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所称“以上”“高于”“超过”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33]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7]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27]
利亚德(30029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4-23 15: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利 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 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 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 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