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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德(30029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4-23 15: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 ...
利亚德(300296) - 董事会秘书制度
2025-04-23 15: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设置及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 门。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 ...
利亚德(30029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4-23 15:3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提名委员会运作 - 设独立董事主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开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7] 提名委员会职责 - 选举前提供董事和高管人选建议及材料[5] - 审查独立董事被提名人任职资格[7]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9][11]
利亚德(30029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3 15: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 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 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可视重要性程度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 ...
利亚德(300296) -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2025-04-23 15: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规模、行 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制定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子 公司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 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 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 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五)成本效益原则。评价工 ...
利亚德(30029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4-23 15:38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利 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应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表决时,应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 ...
利亚德(30029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哲)
2025-04-23 15: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哲)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应出席的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哲先生,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央财经大学政府会计 研究中心负责人等,并兼任通用技术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 ...
利亚德(30029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4-23 15: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行为,保证 股东充分行使权力,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利 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投票权等于其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所持全部投 票权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名候选人。最后按照得票多少决定 当选董事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投票 第五条 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乘以应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 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董事候选人。 第七条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符合法律规定,公 ...
利亚德(30029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4-23 15:38
第一条 为完善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为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
利亚德(30029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4-23 15:38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8]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7] 股份锁定与计算 - 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16] - 每年首交易日按上年末登记股份25%算本年度可转额度[16] 买卖时间限制 - 上市一年内不得买入公众股[6]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不得买卖[9] - 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10日不得买卖[9] 信息申报与通知 - 申请上市时委托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1] - 买卖证券前提前三日书面通知董秘[12] 变动申报与披露 - 持股变动填报申报表[14] - 变动2日内深交所公开相关内容[21]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董事会收回收益[22] - 违反规定,深交所视情节处分[24] - 违反《证券法》,证监会处罚[24] 其他规定 - 公司可规定更长禁售期等并披露[26] - 限售股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限[26]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