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300118)

搜索文档
东方日升(30011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8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报告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 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披露信息出 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 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 ...
东方日升(30011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规范披露信 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生 产经营、资产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 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逐级上报至公司董事长,同时报送董 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 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各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四)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 ...
东方日升(30011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
东方日升(30011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外);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 ...
东方日升(3001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4:4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化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及《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的保 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董事会秘书 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东方日升(30011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4:4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方日升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 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
东方日升(3001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 董事会秘书此项职责,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 作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 ...
东方日升(30011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升审计及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 ...
东方日升(30011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4:4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主持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除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工作细则 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被宣告缓 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率 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东方日升(30011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担保形式包括保证、 抵押及质押等形式。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 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 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财 务负责人及其下属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