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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川智慧(30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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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川智慧2025年中报简析:净利润同比增长0.54%,三费占比上升明显
证券之星· 2025-08-27 22:56
核心财务表现 - 营业总收入4.9亿元 同比下降33.49% 主要因稀土氧化物业务收入大幅下降 [1][4] - 归母净利润4492.02万元 同比微增0.54% 但扣非净利润2249.52万元大幅下降32.92% [1] - 毛利率显著提升至26.94% 同比增幅77.87% 净利率达9.33% 同比增幅139.2% [1] 成本费用结构 - 三费总额7931.78万元 占营收比16.19% 同比增幅47.31% 其中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总和占总营收同比增幅达43.44% [1] - 研发投入同比减少23.01% 因研发组织架构调整导致薪酬及直接投入减少 [4] 资产负债状况 - 货币资金2.71亿元 同比增长32.52% 但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导致货币资金变动幅度为-34.73% [1][2] - 应收账款6.93亿元 同比微降0.50% 但应收账款/利润比达1086.33% 需关注应收账款状况 [1][8] - 有息负债1.89亿元 同比下降5.63% 短期借款大幅增长1792.48% 因子公司天和永磁借款增加 [1][3] 现金流表现 -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0.07元 同比大幅下降259.31% 主要因销售收款减少 [1][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下降87.47% 因上年收回集盛科技股权及理财产品赎回金额大于报告期 [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大幅增长215.98% 因报告期取得借款大于偿还债务 [5] 业务运营亮点 - 合同负债同比增长38.79% 因出口业务增长导致预收货款增加 [3] - 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增长194.92% 因理财产品增加及天和永磁业绩补偿质押股票价格上涨 [3] - 存货同比增长30.32% 因稀土氧化物库存增加及价格上涨 [2] 历史业绩对比 - 公司去年ROIC为1.04% 净利率1.53% 资本回报率不强且产品或服务附加值不高 [7] - 近10年中位数ROIC为9.62% 投资回报一般 其中最差年份2024年ROIC为1.04% [7]
三川智慧(300066.SZ):2025年中报净利润为4492.02万元、较去年同期上涨0.54%
新浪财经· 2025-08-27 03:08
财务表现 - 2025年中报营业总收入4.90亿元 在同业已披露公司中排名第71 [1] - 归母净利润4492.02万元 较去年同期增加23.95万元 同比增长0.54% 同业排名第62 [1]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6880.53万元 [1] 盈利能力 - 毛利率26.94% 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11.50个百分点 实现连续两年上涨 [3] - ROE为1.79% [3] - 摊薄每股收益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同比微增0.47% [3] 资产结构与运营效率 - 资产负债率16.57% 在同业已披露公司中排名第19 处于较低水平 [3] - 总资产周转率0.16次 [4] - 存货周转率1.06次 [4] 股权结构 - 股东总户数3.88万户 [4] - 前十大股东持股数量4.80亿股 占总股本比例46.18% [4] - 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 持股比例35.84% [4]
机构风向标 | 三川智慧(300066)2025年二季度已披露持仓机构仅2家
新浪财经· 2025-08-27 01:29
机构持股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26日 机构投资者合计持有三川智慧A股股份3.77亿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达36.24% [1] - 主要机构投资者包括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和BARCLAYS BANK PLC [1] - 机构持股比例较上一季度增长0.40个百分点 显示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持股集中度有所提升 [1]
三川智慧:8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7 00:11
公司治理 - 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财务表现 - 2025年1至6月营业收入构成中仪器仪表制造业占比88.86% 稀土资源回收利用占比8.65% 其他业务占比2.49% [1] 行业动态 - 宠物产业市场规模达3000亿元 行业上市公司呈现上涨态势 [1]
三川智慧(300066)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11:24
业绩总结 - 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49,005.34万元,同比下降33.49%[1] - 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利润5,471.64万元,同比上升208.36%[1]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492.02万元,同比上升0.54%[1] 关联交易 - 2025年1月关联交易实际交货29.931吨,金额561.23万元[5] - 2025年5月关联交易实际交货51.79吨,金额968.04万元[5] 资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2] 资产处理 - 2025年6月末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432,604.67元[4] 制度修订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8] - 董事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9] - 董事会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制定[11] 股东大会 - 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5]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获通过[15] - 《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三川智慧(300066.SZ):上半年净利润4492.02万元 同比增长0.54%
格隆汇APP· 2025-08-26 11:11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4.90亿元 同比下降33.4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92.02万元 同比增长0.54% [1] - 基本每股收益0.0432元 [1] 盈利能力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49.52万元 同比下降32.92% [1]
三川智慧(300066.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4492.02万元,增长0.54%
智通财经网· 2025-08-26 11:03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4.9亿元 同比减少33.4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92.02万元 同比增长0.5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49.52万元 同比减少32.92% [1] - 基本每股收益0.0432元 [1]
三川智慧(300066) - 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0:51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 误,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 的投资行为,包括公司投资设立公司(企业);投资公司(企业)的增资扩股; 委托理财;购买股票或债券;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等。 第三条 公司所进行的对外投资行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六条 年度投资计划如需要调整,或单个投资项目投资预算需要调整的, 1 由相关部门做出论证后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投资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之后, 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组织评议、提出意见、批准或逐级报批。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按照投资决策权限及决策程序决定公 司投资事宜。对于重大投资项目,董事会应当组织有 ...
三川智慧(30006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0:51
第一条 为规范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 | | |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对 ...
三川智慧(30006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0:51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综合管理、登记汇总、披露及备案 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分(子)公司及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向董事会秘书 和证券部的报告、传递等工作;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未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 部门和个人不得直接向外界传送、披露公司内幕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