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3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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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威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12-30 12:58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8月向10名特定对象发行31,364,349股,每股19.13元,募资总额599,999,996.37元,净额590,819,463.97元[1]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4,722.73万元,承诺投资总额59,081.95万元[3] 项目投资情况 - MEMS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调整后计划投资14,065.81万元,累计投入3,979.93万元[3] - 新建年产150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调整后计划投资10,467.95万元,累计投入7,056.61万元,已结项[3] - 新建年产19万台智能仪器仪表生产线调整后计划投资11,845.24万元,累计投入3,982.52万元[3] - 物联网系统测试验证中心建设调整后计划投资4,702.95万元,累计投入1,677.91万元,已结项[3] - 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投资18,000.00万元,累计投入18,025.76万元,25.76万元为账户结息收入[3] 项目延期情况 - MEMS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4年12月31日延至2025年10月31日[4] - 新建年产19万台智能仪器仪表生产线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4年12月31日延至2025年12月31日[4] 市场规模情况 - MEMS传感器市场规模预计2024年为171.8亿美元,2029年将达266.5亿美元,2024 - 2029年复合年增长率为9.17%[17] 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 - 公司需建设MEMS传感器封测线,完善上下游配套,扩大产能以适应市场需求[13] - 公司认为MEMS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项目仍具备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将继续实施[22] - 公司认为“新建年产19万台智能仪器仪表生产线”仍具备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将继续实施该项目[32] 项目审批情况 - 2024年12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34] - 2024年12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35][36] - 2024年12月30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37] -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39]
【互动掘金】汉威科技:正开发能够应用于灵巧手上的触觉传感器
证券时报网· 2024-12-17 09:33
公司动态 - 汉威科技正在开发应用于灵巧手上的触觉传感器,目前处于技术方案确认阶段,研发工作具有不确定性[1] - 欧圣电气看好智能护理机器人及相关产品未来发展,认为智能养老护理产品市场前景广阔[2] - 富瀚微计划于2025年推出AI眼镜芯片,目前正在与客户紧密合作[3] - 航宇微的玉龙810A人工智能芯片已在部分商业卫星上搭载,公司正在协助客户完成产品落地,同时推进下一代产品玉龙910的研制[4] - 燕塘乳业2023年共接待工业旅游批次230批,同比增长137%,参观人数7717人,同比增长351.55%[5]
汉威科技: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12-05 10:09
权益分派 - 2024年前三季度以327,445,6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0.3元现金,合计派9,823,368.57元[2] - 扣税后不同投资者派现及补税标准不同[4]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12月12日[5] 其他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2月5日[11] - 咨询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9] - 备查文件包括相关会议决议[9]
汉威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08 10:25
股东大会参与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共384人,代表股份83388936股,占比25.4665%[4] - 参加现场会议14人,代表股份79823891股,占比24.3778%[4] - 参加网络投票370人,代表股份3565045股,占比1.0887%[4] - 出席中小股东及代理人374人,代表股份8939865股,占比2.7302%[4] 议案表决情况 -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82715936股,占比99.1929%[6]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同意82748936股,占比99.2325%[7] - 《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同意82905236股,占比99.4199%[7] - 《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82791636股,占比99.2837%[8] 会议时间及合法性 - 现场会议2024年11月8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同日9:15 - 15:00[3]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1]
汉威科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汉威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08 10:25
会议安排 - 公司2024年10月23日决定11月8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提交4项议案[3] - 2024年10月24日董事会刊登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3] - 现场会议11月8日下午14:00在郑州召开,同日进行网络投票[4]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14名,代表股份79,823,891股,占比24.3778%[6]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370名,代表股份3,565,045股,占比1.0887%[6] 议案表决 -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股份占比99.1929%,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92.4719%[12] -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股份占比99.2325%,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92.8411%[12]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99.4199%,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94.5894%[13]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99.2837%,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93.3187%[13] 结果认定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程序及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4][15]
汉威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3 12:21
会议安排 - 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9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2] - 拟定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7]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3] - 审议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 - 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6] -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汉威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10-23 12:21
募资情况 - 2021年8月向10名特定对象发行31364349股,每股19.13元,募资总额599999996.37元,净额590819463.97元[1] 项目投资 - MEMS传感器封测等多个项目计划投资,含气体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等生产线及测试验证中心建设等[3] 项目进展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年产150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和物联网系统测试验证中心建设项目拟结项[4] 资金情况 - 两项目合计拟投入15170.90万元,累计投入8708.47万元,节余6378.04万元[6] 决策事项 - 2024年10月23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保荐人无异议[9][10]
汉威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10-23 12:21
会议情况 - 汉威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通讯召开[1] - 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通讯通知全体独立董事[1] - 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与3名[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汉威科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汉威科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23 12:21
激励计划实施 - 2021年9月17日向102名激励对象授予530万股限制性股票[8] - 2022年9月9日向20名激励对象授予4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8] - 2023年9月28日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作废部分股票[10] 业绩情况 - 2023年净利润130,800,948.22元[13] - 2023年度业绩未达归属期考核条件[13] 股票作废 -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作废156.15万股[11] -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作废19.5万股[11] - 本次合计作废175.65万股[11]
汉威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10-23 12:19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再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 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格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 报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