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久科技(00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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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久(002808)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26 13:44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资产总计464,151,813.28元,较期初增长16.11%[6] - 合并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5.63%,合并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53.57%[5][6] - 合并负债合计较期初增长21.77%,合并所有者权益合计较期初增长13.80%[7] - 母公司资产总计较期初增长14.24%,母公司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15.51%[10] - 母公司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31.63%,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长34.14%[10] - 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均增加[11] - 营业总收入从73,980,468.61元增加至95,934,671.45元[14] - 营业总成本从85,829,744.51元增加至116,739,145.46元[14] - 营业利润、净利润亏损均扩大[14][15] - 母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母公司营业利润、净利润亏损扩大[17] - 2025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 - 16,366,209.18元,2024年为 - 9,185,730.54元[18] - 2025年半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流出小计均增加,净额为负且亏损扩大[19] - 2025年半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减少,流出小计基本持平,净额减少[20] - 2025年半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2024年为负[20] - 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2024年为负[21] - 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024年为正[22] - 2025年综合收益总额较上期变动20,987,700.70元,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金额为711,432,200元[25] - 2025年资本公积较期初增加约711,861.92元[24][26] - 2025年专项储备期末余额为57,912,007.74元[26] - 2024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为 - 2,641,145.82元,2025年末为 - 1,590,971.12元[26][28] 股本变更 - 2009年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本)为6,000万元[38] - 2011年转增股本后变更为8,200万元[38] - 2016年公开发行股票后变更为12,000万元[38] - 2017年转增股本后变更为19,200万元[39] - 2019年转增股本后变更为26,880万元[40] 会计政策 -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49] - 以一年12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划分资产和负债流动性[50] - 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采用美元为记账本位币[51] 重要认定标准 - 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且单笔金额超过1000万元认定为重要[53]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款项占应付款项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认定为重要[53] - 预付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认定为重要[53] - 预算金额超过1000万元工程项目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项目[53] - 单项现金流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5%的投资活动现金流认定为重要[53] - 子公司净资产占集团净资产3%以上,或单个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占集团净资产1%以上且金额大于1亿的非全资子公司认定为重要[53] 收入确认 - 国内激光OPC鼓等业务销售以客户签收收货单确认收入[193] - 国外激光OPC鼓等业务销售以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和提单确认收入[193] - 分级保护业务无需安装调试以客户签收收货单确认收入[194] - 分级保护业务需安装调试以客户出具验收报告确认收入[195] - 软件开发在客户试运行结束出具测试报告及用户报告后确认收入[197] - 保理业务利息收入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198] - 光伏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服务在客户建成电站或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198] - 云监工服务费在客户建成电站时点确认收入[199] - 光伏材料在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200]
*ST恒久(002808)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公告
2025-08-26 13:44
公司章程修改 - 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修订后监事会停止履职[2]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3] 股份转让与财务资助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等期间转让股份有相应限制[6]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相关诉讼权利[8] 股份质押与会议召集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9] - 董事长收到财务总监报告后5日内未反馈,董事会秘书可召集董事会会议[1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14] 临时股东会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有相应反馈和通知要求[16] 会议主持与决议 - 不同情况下会议主持人的推举规则[2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 - 不同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或特别决议通过[21][22] 董事、监事选举 - 选举董事、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22] - 非独立董事等候选人的提名规则[23][24] 董事任职资格 - 多种情形下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7][28] 公司财务与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9]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有比例要求[39]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8]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0] 公司合并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1] - 公司合并、分立等时对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要求[41][42] 公司解散清算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43] - 清算组有通知债权人、制定清算方案等义务[43]
*ST恒久(002808)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6 13:44
公司整体资金情况 - 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总计5916.69万元[5] - 2025年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总计5640.24万元[5] - 2025年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总计5563.83万元[5] - 2025年半年度期末往来资金余额总计5993.10万元[5] 各子公司账款情况 - 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预收账款期末余额6896.18万元[5] - 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付账款期末余额2808.23万元[5] - 苏州恒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应付账款期末余额2.31万元[5] - 苏州恒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28.56万元[5] - 环球影像系统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604.32万元[5] - 苏州恒久影像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612.01万元[5]
*ST恒久(00280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6 13:43
股东会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9月12日14:30现场召开,9:15开始网络投票[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3]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9日8:30 - 11:30、14:00 - 17:00[9]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808,简称恒久投票[16]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9]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 - 15:00[23] 议案相关 - 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2人[6][25] - 提案二、提案三、提案四为特别决议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6] - 议案包含总议案、累积及非累积投票提案等类型[25] 其他 - 中小投资者定义为除董监高及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股东[7] - 其他方式登记须于2025年9月9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董事办[9] - 非累积投票议案需选一项,多选无效,不填弃权[28]
*ST恒久(002808) -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13:42
会议情况 - 苏州恒久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 -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5] 后续影响 - 修订后《公司章程》生效,监事会停止履职,监事解任,相关制度废止[4]
*ST恒久(002808)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13:40
会议相关 - 苏州恒久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 - 推举董事兰山英代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责至选举新董事长[3] - 拟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3] 人事变动 - 补选刘荣、李勇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股东大会通过[4][5]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6] 制度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通过[7][8][9][10][11][15][16][17][18][19][21][22][23]
*ST恒久: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13:1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钟召集主持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监事会全票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1] - 监事会认为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经营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1] 公司章程修订计划 - 拟修订《公司章程》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参照整合性修订 [2] - 计划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 - 修订后的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 监事会停止履职 监事自动解任 相关制度废止 [2] 过渡期安排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 原内部监督机构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能 对公司经营财务及董事高管合规性进行监督 [2]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ST恒久: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6 13:13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未明确说明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段为9月12日9:15-15:00 [2] 参会资格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15:00 登记在册股东均具参会资格 [2] - 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9月9日8:30-11:30及13:00-17:00)、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 [4]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4] 审议事项 - 主要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股东所持选举票数为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 [3][6] - 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3] 投票机制 -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一种方式 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 - 累积投票议案中 股东可将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总票数不得超过拥有选举票数 [6] - 互联网投票需办理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身份认证 [8] 文件备查 - 会议详细内容参见2025年8月27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相关公告 [3] -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5][8]
*ST恒久(00280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 - 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4]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4] 会议组织与管理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5] 制度相关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7]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生效[7]
*ST恒久(00280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时公布相关人员持 有本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