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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6528万,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这家会计所被罚
证券时报· 2025-12-14 12:56
文章核心观点 -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因在多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报告,被证监局处以严厉行政处罚,包括没收业务收入811万元、罚款5717万元,并被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4] 对鸿达兴业审计项目的违规行为 - 永拓所作为鸿达兴业2020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及2020年至202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 审计项目组成员配合鸿达兴业造假,在明知公司存在重大问题、审计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下,仍出具无保留意见的报告,审计独立性严重缺失 [1] - 审计程序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存在重大缺陷 [1] - 针对此项目,被没收业务收入509万元,并处以4075万元罚款 [4] 对恒久科技审计项目的违规行为 - 永拓所作为恒久科技2019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 - 2019年审计中,项目合伙人未对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未恰当评估和应对财务舞弊风险,也未恰当应对报表报出后知晓的事实 [2] - 2020年审计中,项目合伙人审计独立性缺失,签字注册会计师未按规定指导、监督与执行审计业务 [2] - 2021年审计中,项目合伙人未评估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复核审计报告和底稿,且项目组对一笔1348.74万元的成本结转未获取充分审计证据 [2] - 针对此项目,被没收业务收入132万元,并处以792万元罚款 [4] 对科林环保审计项目的违规行为 - 永拓所在对科林环保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3] - 未恰当了解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及业务流程,未执行恰当的控制测试 [3] - 与收入相关的实质性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3] - 在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多次提示风险、明知审计意见将影响公司上市地位的情况下,仍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 [3] - 针对此项目,被没收业务收入170万元,处以849万元罚款 [4] 行政处罚结果汇总 - 证监局责令永拓所改正,并禁止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4] - 三项审计业务合计没收业务收入811万元,处以罚款5717万元 [1][4]
首例审计机构终身禁业落地 “追首恶”“打帮凶”同步追责
证券日报· 2025-12-14 12:07
文章核心观点 - 江苏证监局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处以终身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顶格处罚 这是自2019年证券法修订以来 监管层针对审计机构作出的首起终身禁业案例 标志着监管模式从“以罚代管”向“资格剥夺”的根本转变 释放注册制下“看门人”责任实质性升级的强震慑信号 [1] -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在为鸿达兴业 恒久科技 科林环保三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 存在严重未勤勉尽责行为 深度参与甚至共谋造假 从“把关人”沦为造假“帮凶” [1][2][3] - 监管部门以该案为突破口 构建全链条追责体系 打出“从严查处+立体追责+制度完善”组合拳 旨在重塑资本市场“看门人”生态 [4][5][6] 监管处罚详情 -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被处以终身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顶格处罚 [1] -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被罚没款共计超过6500万元 [5] - 对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鸿罚款4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 - 对首席合伙人吕江市场禁入10年并处罚款200万元 [5] - 对其他责任人员处以20万元至120万元不等的罚款 [5]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体违规行为 - **鸿达兴业审计违规**:项目组成员在无审计调整依据支撑的情况下 配合鸿达兴业在财务报表合并过程中虚构审计调整分录 导致鸿达兴业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 **鸿达兴业审计违规**:为鸿达兴业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但所依据的关于8.48亿元募集资金用途的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 实为应审计项目组要求制作 审计独立性严重缺失 [2] - **恒久科技审计违规**:在为恒久科技2019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时 未履行审计监督核心职责 相关审计工作存在重大缺陷 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 - **科林环保审计违规**:在审计科林环保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时 严重未勤勉尽责 未恰当了解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及业务流程 未执行控制测试 实质性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在监管多次提示风险的情况下 仍然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 [3] 监管趋势与行业影响 - 此案标志着监管模式从“以罚代管”向“资格剥夺”的根本转变 首次动用业务禁入利器 直击中介机构生存命脉 [1] - 暴露出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深度合作”甚至“共谋造假”的系统性风险 是资本市场“看门人”制度重塑的导火索 [3] - 监管部门构建起行政 民事 刑事立体化追责格局 对于涉嫌犯罪的线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支持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维权 [5] - 2025年4月修订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 强化事前准入与事后监管联动 通过建立诚信档案 完善分类监管等措施 推动中介机构从“被动合规”向“主动尽责”转变 [5] - 监管致力于构建包括“不能违”的防范机制和“不想违”的文化土壤在内的综合治理体系 该案例将推动监管层完善利益隔离机制 强化中介机构独立性要求 [6]
三案合并查处罚没6528万 永拓会计所成首家被禁业证券审计机构
中国经营报· 2025-12-14 10:21
文章核心观点 - 江苏证监局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责任人因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处以高额罚没款、永久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及个人市场禁入等严厉处罚,此举被视为证券审计备案制实施以来首次永久禁业案例,旨在强化对审计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责任的威慑[1][5][7] 处罚概况与具体案例 - **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811.32万元,并处以5716.98万元罚款,合计罚没6528万元,同时被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3] - **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9名责任人合计被罚款1020万元,其中项目合伙人陈晓鸿被罚款400万元并终身市场禁入,首席合伙人吕江被罚款200万元并10年市场禁入[1][3][4] - **鸿达兴业案**:项目组成员陈晓鸿、赵睿配合鸿达兴业在2020年至2022年财务报表合并中虚构审计调整分录,导致年报虚假记载,且审计程序与质量控制存在重大缺陷[2] - **恒久科技案**:永拓所在2019年至2021年审计中未评估舞弊风险、未对收入异常保持职业怀疑,导致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 - **科林环保案**:在2021年审计中未恰当了解收入相关内部控制、未执行控制测试,且在监管多次提示风险后仍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3] 处罚的行业意义与背景 - **首例永久禁业**:永拓所是证券审计备案制实施以来,第一家被无附加期限“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处罚力度远超此前多家事务所被暂停业务3个月至1年的案例[5] - **历史对比**:备案制改革前,2013年曾有会计师事务所因欺诈发行案被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此次处罚被视为同等严厉[5] - **屡次违法**:永拓所在2025年内除本次外,还曾因延安必康年报审计问题被罚1302万元,因东亚股份年报审计问题被罚378.47万元,其中陈晓鸿、何瑜在东亚股份案中亦被处罚[6][7] - **行业震慑**:资深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严厉处罚有利于压实审计机构责任,遏制证券审计执业乱象,强化行业监管,与近期《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旨在强化法律约束和财会监督的方向一致[5][7]
罚没6528万,禁止从事证券业务!这家会计师事务所被罚
券商中国· 2025-12-14 09:51
监管处罚 - 江苏证监局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出行政处罚 责令其改正 没收业务收入811万元 处以5717万元罚款 并禁止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2][5] - 处罚涉及永拓所为鸿达兴业、恒久科技、科林环保三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及鉴证服务时未勤勉尽责[2] 鸿达兴业项目违规详情 - 永拓所出具了鸿达兴业2020年至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及2020年、2021年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存在虚假记载[2] - 项目组成员配合鸿达兴业造假 在明知存在重大问题和审计缺陷的情况下 仍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 审计独立性严重缺失[2] - 审计程序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存在重大缺陷[2] - 针对此项目 没收业务收入509万元 并处以4075万元罚款[4][5] 恒久科技项目违规详情 - 永拓所出具的恒久科技2019年至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3] - 2019年审计 项目合伙人未对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 未恰当评估财务舞弊风险[3] - 2020年审计 项目合伙人审计独立性缺失 签字注册会计师未按规定指导监督业务[3] - 2021年审计 项目合伙人未评估舞弊风险 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复核报告和底稿 对一笔1348.74万元的成本结转未获取充分审计证据[3] - 针对此项目 没收业务收入132万元 并处以792万元罚款[4][5] 科林环保项目违规详情 - 永拓所对科林环保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3] - 未恰当了解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及业务流程 未执行恰当的控制测试 与收入相关的实质性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3] - 在监管多次提示风险的情况下 仍出具虚假记载报告 影响公司上市地位[4] - 针对此项目 没收业务收入170万元 处以849万元罚款[4][5]
关联交易生变引对峙:*ST恒久斥产线不达标拒租,海希通讯回应“产线没问题”
华夏时报· 2025-12-12 02:52
合作纠纷与事件概述 - 海希通讯全资孙公司海希浙江与*ST恒久全资子公司恒久丰德之间的储能模组PACK装配线租赁合作发生纠纷并已终止 [2] - 海希浙江于12月8日向恒久丰德送达《解除函》,指对方逾期未付每月100万元租金 [2] - *ST恒久于次日公告反击,称拒付租金是因产线未达使用条件且未实际交付,并反指海希浙江违约 [2][4] - 双方对终止原因各执一词,目前均在积极协商沟通 [2][5] 合作背景与具体内容 - 合作始于10月24日,海希浙江将位于山东菏泽工厂内的储能模组PACK装配线出租给恒久丰德 [3] - 租赁期限为12个月,每月租金100万元(含税),支付方式为按月结算 [3] - 合作初衷被视为“双赢”:海希通讯可盘活资产提高利用率,*ST恒久可借此快速切入储能赛道 [3] - 双方因现任董事长刘荣而产生关联,刘荣此前任海希通讯独董,于今年9月转任*ST恒久董事长并辞去海希职务 [2] 双方争议焦点 - 海希通讯方面坚称产线没有问题,厂房内多条产线包括自用产线运行正常,可随时交付,并认为对方应支付违约金 [2][5] - *ST恒久方面称验收时发现产线部分设备需技术改造才能满足生产需要,因此未支付租金,且产线未实际交付 [4] - *ST恒久援引合同条款,称因海希浙江原因导致租赁目的无法实现,恒久丰德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 *ST恒久的潜在影响与经营状况 - 在租赁纠纷前,*ST恒久已为合作启动人员团队组建、生产辅材采购等工作 [6] - *ST恒久子公司恒久丰德曾与浙江凯翔宇新能源科技签订销售合同,约定采购104S液冷PACK箱产品,该产品可能计划由租赁产线生产 [6] - *ST恒久自2019年起营收整体下滑,归母净利润持续亏损 [7] - 因2024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为-4710.40万元且扣除后营收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自2024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7]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仅为1.82亿元,净亏损扩大至2465.0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9元 [7] - 若2025年财务指标不达标,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 [7] 海希通讯的评估与立场 - 海希通讯工作人员表示,该笔租赁收入对公司占比非常小,影响有限 [5] - 公司表示若矛盾涉及诉讼,会及时进行披露 [5]
*ST恒久(002808.SZ):恒久丰德收到海希浙江出具的《解除函(租赁)》
格隆汇APP· 2025-12-09 10:24
事件概述 - 公司子公司恒久丰德收到海希浙江发出的《生产线租赁合同》解除函 因未支付租金 [1] - 租赁合同被解除的原因是恒久丰德未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租金 [1] 合同纠纷背景与各方主张 - 恒久丰德未支付租金的原因是 海希浙江交付的生产线部分设备需要技术改造才能满足生产需要 因此未及时支付 [2] - 海希浙江也未将租赁标的交付给恒久丰德使用 [2] - 根据合同 若因海希浙江原因导致交付的租赁标的不符合约定 致使恒久丰德不能实现租赁目的 恒久丰德有权解除合同 海希浙江应支付相当于3个月含税租金的违约金 [2] - 根据合同 若恒久丰德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日 海希浙江有权解除合同 恒久丰德应支付相当于3个月含税租金的违约金 [2] - 合同约定 若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或可获利益 违约方仍需继续赔偿 [2] 公司后续行动 - 公司及恒久丰德将与海希浙江积极协商沟通 以妥善处理本次事项 [2] -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后续进展 并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ST恒久(002808) - 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生产线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5-12-09 10:16
合同情况 - 公司子公司恒久丰德与海希浙江签1年期生产线租赁合同,月租金100万[2] - 海希浙江因恒久丰德未付租金解除合同[3] 违约条款 - 若海希浙江原因致不能实现租赁目的,付3个月含税租金违约金[5] - 若恒久丰德逾期超30日不付租金,付3个月含税租金违约金[5] 未履约原因 - 因产线部分设备需技改,恒久丰德未及时付租金,海希浙江未交付标的[4]
*ST恒久索赔递交立案,曾因财务造假被罚
新浪财经· 2025-12-08 23:35
公司财务造假与行政处罚 - 公司因财务造假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以800万元罚款 [1][3] - 公司为完成子公司业绩承诺,在2019年下半年通过制作虚假验收材料和伪造项目回款等方式虚增当年收入和利润 [2][5] - 公司在2022年下半年通过与多家供应商配合,制作虚假验收材料、采购合同和伪造项目回款,虚增当年收入利润及虚增2021年度成本 [2][5] - 公司在2021年上半年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虚增上半年收入和利润 [2][5]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19年年报、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5] 投资者诉讼进展 -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代理的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已陆续提交至管辖地法院立案审理 [1][3] - 针对公司的索赔诉讼,其审计机构已被列为被告一同追责 [2][5] - 法院在收到案件后将依法进行审理,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4] 投资者索赔资格 - 在2020年4月22日至2023年11月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1月1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1][3] - 目前投资者维权仍可加入 [1][3]
376只个股流通市值不足20亿元
证券时报网· 2025-12-08 01:48
小市值股票概况 - 相较于大盘股,小市值品种具备更高的股性以及活跃度,也更容易成为行情中的核心 [1] - 截至12月5日收盘,两市共932只个股流通市值低于30亿元,其中376只个股流通市值不足20亿元 [1] - 总市值方面,两市共1653只个股总市值低于50亿元,其中530只个股总市值不足30亿元 [1] 最小市值股票列表 - 流通市值最小的前3只股票分别为坤泰股份6.63亿元、康力源6.89亿元、扬州金泉6.92亿元 [1] - 总市值最小的前3只股票分别为*ST长药7.29亿元、*ST苏吴8.81亿元、*ST奥维9.05亿元 [1] - 表格详细列出了流通市值低于20亿元的部分个股,涵盖证券代码、简称、流通市值、总市值、市盈率及所属申万行业 [1][2] 行业分布 - 所列小市值股票广泛分布于多个行业,包括汽车、轻工制造、纺织服饰、医药生物、机械设备、通信、农林牧渔、电力设备、基础化工、家用电器、国防军工、环保、电子、建筑材料等 [1][2] - 汽车行业代表公司有坤泰股份、毓恬冠佳、众捷汽车、科力装备 [1][2] - 机械设备行业代表公司有万得凯、鸿铭股份、普莱得、亚联机械、炜冈科技、博科测试 [1][2] - 医药生物行业代表公司有*ST长药、*ST苏吴、海森药业 [1][2] - 电力设备行业代表公司有泽润新能、美硕科技、欣灵电气 [1] - 轻工制造行业代表公司有康力源、通达创智、太力科技 [1][2]
ST板块震荡走高 10余股涨停
第一财经· 2025-11-11 05:50
ST板块市场表现 - 超过10只ST股票出现涨停,包括*ST熊猫、*ST星光、*ST阳光、ST德豪、ST中迪、*ST恒久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