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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港交所文件,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书。
快讯· 2025-07-10 12:13
公司上市申请 -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书 [1]
加速全球化布局 国恩股份递表港交所
新浪财经· 2025-06-28 01:19
公司上市动态 -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招商证券国际担任独家保荐人 [1] - 此举有望借助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平台提升公司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 [1] 发展战略与行业布局 - 公司践行"一体两翼"发展战略,深耕大化工和大健康两大产业 [2] - 在大化工领域构建纵向一体化产业平台,形成"新材料+"产业生态圈 [2] - 在大健康领域聚焦天然胶原产业,实施从胶原到"胶原+"的纵向延伸战略 [3] 行业地位 - 按2024年中国高分子材料改性相关板块营收计算,公司是中国第二大有机高分子材料改性生产企业 [2] - 按2024年中国聚苯乙烯相关产能计算,公司是中国最大聚苯乙烯生产企业 [2] - 按2024年中国骨明胶行业产量计算,公司是中国市场产量第二、内资品牌第一的骨明胶生产企业 [3] - 按2024年中国空心胶囊行业相关产量计算,公司是中国内资品牌产量第二大空心胶囊生产企业 [3] 财务表现 - 2022-2024财年总收入分别为134.06亿元、174.39亿元、191.88亿元人民币,呈现稳健增长 [4] - 2022-2024财年年内利润分别为7.24亿元、5.4亿元、7.21亿元人民币 [4] - 2024财年大化工板块收入183.3亿元,占总收入95.6%;大健康板块收入8.53亿元,占比4.4% [5] - 2022-2024财年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1.8%、9.2%、8.3%,其中大健康板块2024年毛利率达23.2% [6] 财务状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110.1亿元,流动负债74.6亿元,流动比率1.5倍 [6] - 2024年末杠杆比率88.6%,较2022年末的53.5%有所上升 [6] 未来发展 - 若成功上市,公司将借助香港资本市场扩大产能、加大研发投入、拓展国内外市场 [6] - 公司在两大领域的深厚积淀和良好财务表现使其成为值得关注的投资标的 [7]
国恩股份(002768) - 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2025-06-27 11:16
上市进展 - 2025年6月26日向港交所递交H股发行上市申请并刊登资料[2] - 申请资料为草拟版,可能更新修订[2] 认购对象 - 发行并上市认购对象为境外及境内合格投资者[2] 信息披露 - 不在境内媒体刊登资料,提供港交所网站链接[2] 不确定性 - 发行上市需获相关批准,存在不确定性[3]
国恩股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2:47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6月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271,250,00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6,250,000股后的26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74,200,000元 [1][2]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250,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265,000,000股 [1][2] - 每股现金红利按总股本计算为0.2735483元(74,200,000元/271,250,000股),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2.735483元 [1][4] 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7日 [3]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735483元/股 [1][4]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3] 税收安排 -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每10股派2.52元 [2] -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5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2] - 持股1个月(含)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每10股补缴税款0.28元,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税款 [3] 其他信息 - 权益分派对象为2025年6月1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3] - 咨询机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为青岛市城阳区青大工业园2号路国恩股份证券事务部 [5]
国恩股份(002768)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10 12:00
股本与分红 - 公司总股本271,250,000股,6,250,000股不参与权益分派[3] - 本次现金分红74,200,000元,按265,000,000股×0.28元/股算[3] - 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每10股派2.8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4] 权益分派 - 以265,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2.8元现金(含税)[6] - 扣税后,深股通等部分投资者每10股派2.52元[6] - 不同持股时间补缴税款不同[7]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6月17日[7] - A股股东现金红利6月17日划入资金账户[10] 除权除息 - 每股现金红利按0.2735483元/股算除权除息价[3] - 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 0.2735483元/股[12]
国恩股份: 2025-030.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3:17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6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在交易时段(9:15-9:25、9:30-11:30、13:00-15:00)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同步进行 [1] - 会议合法性依据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 [1] 股东参与及表决权结构 - 合计98名股东参与投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0,363,805股,占总股本52.9675%(总股本271,250,000股,其中6,250,000股为回购账户不具表决权)[1] - 现场投票股东2人代表135,000,000股(50.9434%),网络投票中小股东96人代表5,363,805股(2.0241%)[2] 议案表决结果 - **核心议案通过率**:所有议案均获超99.9%高票通过,反对票占比均低于0.1%(如议案一同意140,246,905股占99.9167%)[2][3][5] - **中小股东立场**:中小股东对关键议案支持率普遍超98%,最高反对比例为15.6891%(如筹资成本分析议案)[7][8][10] - **特殊议案要求**:涉及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实际通过率均达99.93%以上(如《公司章程(草案)》同意140,273,805股占99.9359%)[29][30] 公司治理相关事项 - **制度完善**: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7项内控制度,同意率均超99.92% [31][32][33] - **中介机构选聘**:发行中介机构选聘议案获99.9297%同意,中小股东支持率98.2453% [21] 法律程序与文件 -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出席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3] - 独立董事完成述职报告,内容详见2025年相关公告 [33] 注:数据引用均基于公告原文,未涉及风险提示及免责声明内容
国恩股份: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3:09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下午16:00在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 [1] - 会议由董事长王爱国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3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 [1] -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 -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调整为王爱国(主任委员)、孙建强、王亚平、李宗好、韩博 [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孙建强(主任委员)、王亚平、项婷 [1]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王亚平(主任委员)、项婷、李宗好 [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王亚平(主任委员)、孙建强、李慧颖 [1] 高管聘任 -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龙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 内部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制定及修订了19项内部治理制度,包括《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所有议案均以7票同意通过 [2][3][4] - 制度修订涉及董事会运作、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子公司管理等多个方面 [2][3][4] H股发行相关制度调整 - 公司为H股发行上市制定及修订了15项草案制度,包括《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等 [4][5] - 相关制度将在H股股票于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现行制度同时废止 [5] - 修订内容涵盖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核心治理机制 [4][5]
国恩股份(00276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6-06 12:48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3] - 年度报告4个月内、半年度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13] - 一季度报告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3] - 年报需审计,半年报特定情形审计,季报一般无须审计[13] - 年报和半年报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4][15] - 预计不能按期披露需报告并公告原因等[17] 信息披露审核与确认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16] - 董事、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9] 信息披露范围与时间 - 信息披露文件在深交所网站等发布并供查阅[9] - 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9] - 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预告[17]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应披露财务数据[17] - 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董事会专项说明[17] - 重大事件立即披露临时报告[19] - 变更名称等立即披露[20] - 临时报告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点后首次披露[21] 相关人员责任与配合 - 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特定情况通知并配合披露[24] - 证券交易异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24] - 董事等报送关联人名单,执行关联交易制度[25] - 获悉重大信息24小时内报告[27] 资料保管与制度检查 - 证券事务部保管招股书等资料原件不少于10年[36]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主要责任人[30] - 董事会自查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33] - 独立董事检查并在述职报告披露[33] - 审计委员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34] 保密与内控 - 信息知情人员入职签保密协议[39] - 董事长、总经理等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9] - 重大信息难保密等立即披露[39]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35]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40]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40] 投资者关系 - 董秘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41] - 证券事务部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41]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41] 内部管理与处罚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44] - 董秘收到特定文件向董事长报告并通报[45] - 董事等失职致违规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7] - 部门或下属公司问题董秘可建议处罚[47] - 5%以上股东等信息披露参照本制度[49]
国恩股份(00276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06 12:48
审计人员与会议 - 公司审计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二人[8]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10] 审计报告与计划提交 - 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1] - 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审计部门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2]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审计工作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11]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11]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一次检查[12] - 审计部门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内审工作情况[12]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1] 其他审计工作 - 审计部应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22] - 审计部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拟定内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25] - 审计部根据被审计对象情况制定审计业务工作方案,经内部审计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25] - 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审计业务时运用多种程序收集信息以实现审计目标[26] - 内部审计人员将审计程序执行过程及证据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得出审计发现和结果[26] - 审计终结及时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应客观、完整等[26] - 审计部必要时就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报告补充反馈意见后提交审计委员会[26] - 审计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发布,对重要审计项目实施后续审计[26] - 审计部应建立并维护审计结果处理监测政策及程序[27] - 审计部要定期开展审计工作评价[27] - 审计部应建立审计档案[27] 奖惩制度 - 审计部为公司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获表彰或奖励[29] - 内部审计人员发现重大风险隐患或挽回经济损失成绩显著获表彰或奖励[29] - 揭发、检举、提供审计线索的有功人员可获表彰或奖励[30] - 内部审计人员违反制度将受处罚[30] - 对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处理[30]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2]
国恩股份(00276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6 12:48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9] - 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 其他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任期相关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六十日内完成补选[7] 下设小组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另设副组长[8]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6] 生效时间 - 工作细则自公司 H 股在港交所上市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