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00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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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白银(002716) -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2025-07-03 13:02
业绩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831310.46万元,2023年为513909.07万元,2022年为339372.71万元[10]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76.72万元,2023年为 - 16068.76万元,2022年为 - 16702.41万元[10]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8%,2023年为 - 9.21%,2022年为 - 8.67%[11]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4.09%,2023年为 - 8.56%[1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资本282308.8646万元,成立于2004年11月08日,上市于2014年01月28日[9] - 公司获得专利授权141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106件,白银产能2000吨/年[9] 股权激励计划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7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77%,首次授予1774万股,占0.63%,预留400万股,占0.14%,占拟授予总数18.40%[6] - 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所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18]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120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在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19] - 董事长李光梅、董事兼总经理康如龙获授限制性股票均为46万股,各占授予总量的2.12%[21]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110人)获授1392万股,占授予总量的64.03%[22] - 限制性股票计划有效期自授予日起至解锁或回购库存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24]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预留授予相同[27]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比例为40%,第二个为30%,第三个为30%[28] - 若预留部分在2026年授予完成,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比例为50%,第二个为50%[28]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92元[32] - 2025 - 2027年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年考核一次[37] - 2025年扣非加权净资产收益率≥5.85%,营业收入(不含贸易收入)基于2024年增长率≥20%,总资产周转率不小于1.7次,研发费用较2024年增长20%[37] - 2026年扣非加权净资产收益率≥6%,营业收入(不含贸易收入)基于2024年增长率≥50%,总资产周转率不小于1.9次,研发费用较2024年增长50%[37] - 2027年扣非加权净资产收益率≥6.15%,营业收入(不含贸易收入)基于2024年增长率≥80%,总资产周转率不小于2.2次,研发费用较2024年增长80%[37] - 选取16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39]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五档,解锁比例分别为A档100%、B档100%、C档100%、D档80%、E档0%[4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扣非加权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总资产周转率、研发费用增长率[43] - 假设2025年7月授予,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成本约为4152.34万元,各年摊销金额分别为2025年41523400.00元、2026年7785637.50元、2027年15571275.00元、2028年11418935.00元、2029年5190425.00元、2030年1557127.50元[49][50] 计划流程与规定 - 本计划需经湖南省国资委审核批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实施,股东大会表决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2] - 公司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52] - 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达到授予条件,公司应在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55] -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应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则预留权益失效[56] -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本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变更需股东大会决定,且不得导致提前解除限售或降低授予价格[58]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本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终止需股东大会决定[59][60] - 本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60] - 若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锁条件,公司将回购并库存相应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0] - 激励对象违反规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情节严重的,董事会有权追回已解除限售获得的全部或部分收益[61]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及财务资助,包括担保[62]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4] - 激励对象收益需按法规交税,同意公司代扣代缴[64]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合并、分立,激励计划继续执行[67]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67]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为降职或免职,公司董事会可调整未解除限售股票额度[69] - 激励对象离职,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按授予与市场价格孰低原则回购注销[69] - 激励对象退休,未解除限售的股票以授予价格加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利息回购注销[70] - 激励对象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已获授股票按计划进行,个人绩效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70][71]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按计划和协议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公司住所所在地法院诉讼[72][73]
湖南白银(002716)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03 13:01
上市与资本 - 公司2014年1月16日获核准公开发行不超5,876万股新股,1月28日5,719.2116万股上市交易[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注册资本为282,308.8646万元人民币[6] 激励计划 - 2025年6月23日和7月3日分别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和草案修订稿[9]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20人,预留权益授予对象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14] - 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2174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0.77%[18] - 董事长李光梅等获授不同数量限制性股票[19][2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60个月,授予日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确定[22][23] - 首次授予限售期为24、36、48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26][27]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92元[32] - 激励对象获授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满足公司和自身无特定负面情形[36][39] - 2025 - 2027年分年度业绩考核解除限售,有多项业绩考核指标[41][42]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五档,不同档次解锁比例不同[46] - 激励计划尚需国资委审核批准,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2] - 激励计划目的是完善治理结构、促进文化融合等[57]
湖南白银(002716) -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5-07-03 13: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18日召开,现场14:50开始,会期半天[5]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4日[6] - 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等5项议案[9] 会议登记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7月16日09:00 - 11:30、13:30 - 17:00[12] - 登记地点为湖南白银证券法务部[12] 投票信息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13] -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7月18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23] - 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15:00结束[25] 其他 - 公司拟调整2025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员及数量[1]
湖南白银(002716) -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7-03 13:00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1]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不存在相关不适当人选及违法违规等情形[2][3] 激励计划合规性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符合规定和公司实际[3] 其他情况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计划[3] - 监事会于2025年7月3日发表核查意见[4]
湖南白银(002716)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3 13:00
会议情况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3日召开,3位监事均出席[2] 激励计划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议案获3票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3]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120人[3]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需在激励计划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5] - 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会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6]
湖南白银(00271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7-03 13:00
激励计划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1]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 实施流程 - 公示拟授予激励对象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0天[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3] - 激励计划需经国资委审核和股东大会审议[3] 实施意义 - 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4] - 可吸引和留住人才,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5] - 能结合股东、公司和个人利益,确保公司目标实现[5] 委员会意见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
湖南白银(002716)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3 13:00
会议安排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3日召开,9位董事全出席[2]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7月18日召开,将审议5项议案[4][5] 议案情况 - 《关于审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5票同意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3] -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新提案的议案》9票同意通过[5] 激励计划 - 公司拟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名单[4]
湖南白银(002716) -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金贵债”完成退出登记的公告
2025-06-30 11:17
债务情况 - 公司2014年11月发行“14金贵债”,2019年11月3日到期后违约[1] - “14金贵债”2019年11月4日摘牌,2025年5月7日申请退出登记并完成[3] 重整情况 - 2020年11月5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12月31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 债权受偿 - 普通债权人20万以下债权货币全额受偿,超20万部分每100元货币受偿2元、转增股票7.3股[2] - 剩余六名债权人9.6万元债权未申报,公司保留资金偿付[3]
湖南白银(002716) -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2025-06-30 11:17
债券发行与违约 - 公司核准发行不超7亿元“14金贵债”,2014年11月5日发行结束且资金到账[5][50] - 债券期限5年,前3年票面利率7.05%,上调后后2年7.55%[13] - 2017年11月3日回售有效申报148,021张,剩余6,851,979张[22] - 2019年公司信用等级多次下调,11月4日未能兑付构成实质违约[23][25][29][30] - 截至2021年6月8日,兑付人数比重79.83%,金额比重81.13%[26][84] 业绩数据 - 2024年生产白银761.08吨,同比增28.35%;黄金2,683.28公斤,同比增35.52%;电铅6.25万吨,同比减8.59%[38] - 2024年营业收入约83亿元,同比增61.76%;净利润约1.70亿元,同比增205.65%[38] - 2024年营业利润16,062.98万元,2023年为 - 14,666.32万元,同比增长 - 209.52%[46] - 2024年净利润16,976.72万元,2023年为 - 16,068.76万元,同比增长 - 205.65%[47]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9,804.34万元,2023年为 - 6,239.97万元,同比增长 - 1218.66%[49] 公司治理与股权变更 - 2020年12月28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控股股东变更为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78] - 2022年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4年获批复完成资产过户和股份划转[79] - 2024年3月20日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高管聘任[79] - 2024年2月29日交易后湖南有色集团、黄金集团合计持股17.87%,控股股东变更为湖南有色集团[90] 其他事项 - 2024年国泰海通出具4份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6份债券违约进展报告[32] - 2019 - 2024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76] - 2019 - 2021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逐年减少[76] - 2021 - 2022年董高人员薪酬总额下降,2019、2020、2023、2024年增加[77][78] - 2024年涉及多起诉讼,涉案金额分别为2516万元、35539.83万元等[91][92] - 2024年公司对债务重组事项更新,司法重整相关损益 - 41.33万元,资本公积增加19.20万元[93][9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对外担保余额19800万元,占净资产比例6.02%[97] - 2025年5月7日申请“14金贵债”退出登记,截至报告出具日已完成[99]
湖南白银(002716) -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5-06-30 11:16
股东持股情况 - 2025年6月23日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持股420,965,219股,占总股本14.91%[1] - 2025年6月23日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股210,000,000股,占总股本7.44%[1] - 2025年6月23日湖南黄金集团持股191,644,339股,占总股本6.79%[1] - 2025年6月23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9,063,972股,占总股本5.63%[1] 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情况 - 2025年6月23日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流通股210,000,000股,占比9.50%[2] - 2025年6月23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流通股159,063,972股,占比7.20%[2] - 2025年6月23日华龙证券相关计划持有无限售流通股68,977,984股,占比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