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诚药业(00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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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诚药业: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6 11:42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4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
东诚药业: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6 11:42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9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 28 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药业" 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根据 日常经营需要,拟与 Aprinoia Therapeutics Inc.(以下简称"新旭生技")及 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 8,000 万元(含税)。 (一)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罗志刚先生为新旭生技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旭生技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与 其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批程序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董事 ...
东诚药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1:42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中天运收入总额56,520.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9,534.9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86.80万元[1] -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0家,审计收费4,529万元[2] 人员情况 - 上年末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317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145人[1] 赔偿相关 - 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多案承担赔偿责任约52万元[3] 监管情况 - 近三年中天运受行政处罚4次等,21名从业人员受罚多次[4] 审计相关 - 2023年4 - 5月续聘为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5][6][7]
东诚药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6 11:42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董事会召开7次,独立董事全亲自参会[5] - 2023年股东大会召开1次,独立董事亲自参会[5]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独立董事全亲自参会[5] 公司决策事项 - 2023年4月28日审议通过续聘中天运为审计机构[7] - 2023年12月28日董事会完成换届[8] 独立董事工作 -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现场工作15天[11] - 独立董事监督核查信息披露[15] - 公司支持独立董事工作保证知情权[15]
东诚药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11:42
人员数据 - 上年末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317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的145人[1]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收入总额56520.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9534.9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86.80万元[2] -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0家,收费4529万元,同行业4家[2] 赔偿相关 - 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3] - 涉多案一审二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金额约52万元[3] 处罚情况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4] - 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行政处罚等多种处分[4] 审计相关 - 2023年4 - 5月续聘为审计机构议案通过[5] - 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 - 董事会认为其完成2023年年审工作,行为规范报告完整[8]
东诚药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4-26 11:4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保荐总结报告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 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药业"或"公司"或"发行人")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诚药业进行 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民生证券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 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 ...
东诚药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1:42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方先生和赵大勇先生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方先生和赵大勇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
东诚药业: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04-26 11:42
利润分配方式 - 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采用现金、股票或其他合法方式分配利润,优先现金分红[5] 现金分红规则 - 原则上每年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30%[5] - 实施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重大支出超净资产20%视为重大事项[5] 不同阶段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6]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比例最低40%[6]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比例最低20%[6] 分配方案流程 - 每年度方案由董事会拟定,经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需1/2以上表决权通过[9]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比例上限[10] 政策调整与违规处理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监事会、董事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11] - 扣减违规占用资金股东红利偿还占用资金[4]
东诚药业: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6 11:42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32.76亿元,同比下降8.58%[3] - 2023年净利润2.10亿元,同比下降31.75%[3] - 2023年末总资产80.82亿元,较上年末下降1.16%[3] - 2023年末净资产47.7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0.56%[3] - 制药行业营业收入32.76亿元,毛利率44.87%,同比增长1.93%[6] 费用与现金流 - 2023年销售费用5.08亿元,同比下降10.35%[9] - 2023年财务费用3129.29万元,同比增长408.71%[9]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2.77亿元,同比下降72.21%[3]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6.03亿元,同比下降33.14%[10]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7.26亿元,同比下降38.10%[10]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67.59万元,同比增加99.81%[10]
东诚药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6 11:42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 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