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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央行将开展14000亿元买断式逆回购操作;上半年社融、信贷数据公布
财联社· 2025-07-14 23:03
宏观政策与金融动态 - 中共中央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严惩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金融违法犯罪,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1][5] - 央行开展14000亿元买断式逆回购操作,其中3个月期8000亿元、6个月期6000亿元 [3][6] - 上半年新增社融22.83万亿元(同比多4.74万亿元),新增贷款12.92万亿元,6月末M2同比增长8.3%至330.29万亿元 [4][6] - 央行强调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将重点支持科技创新、提振消费等领域 [3][7] 行业数据与趋势 -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3689万辆(占汽车总量10.27%),上半年新注册登记562.2万辆(同比增27.86%) [9] - 重庆电网上半年消纳新能源电量31.79亿千瓦时(同比增34.25%),分布式光伏消纳电量4.8亿千瓦时(同比增389.8%) [9] - 煤炭行业会议强调提升供给质量、整治内卷式竞争以促进供需平衡 [8] - 绿色金融目录统一标准出台,推动绿色金融产品流动性提升 [8] 公司业绩与公告 - **亏损企业**:华侨城A预亏23亿-29亿元 [11]、中国东航预亏12亿-16亿元 [12]、绿地控股预亏30亿-35亿元 [13]、隆基绿能预亏24亿-28亿元(同比减亏) [13]、通威股份预亏49亿-52亿元 [19]、晶澳科技预亏25亿-30亿元 [20] - **盈利增长**:申万宏源净利41亿-45亿元(同比增92.66%-111.46%) [15]、闻泰科技净利同比预增178%-317% [18]、游族网络净利同比预增769%-1203% [21]、恒生电子净利同比预增741% [24] - **扭亏为盈**:完美世界净利4.8亿-5.2亿元 [17]、天齐锂业净利0-1.55亿元 [18]、中国稀土净利1.36亿-1.76亿元 [21] 新兴技术与投资机会 - **Robotaxi**:2025年或成量产元年,全球市场规模预计2035年超4000亿元,上海已发放无人驾驶示范许可 [29][31] - **固态电池**:全固态电池预计2027年小规模量产,2030年全球出货量或达614.1GWh(全固态占比近30%) [30] - **人形机器人**:智元机器人与宇树科技中标1.24亿元订单,创国内单笔最高纪录,2035年全球市场规模或超4000亿元 [31] - **铀资源**:我国最大天然铀项目投产,铀价因供需错配或长期上涨 [32] 国际动态 - 美国调查无人机和多晶硅进口,特朗普威胁对俄征收100%关税 [27] - 高盛上调2025年下半年原油价格预测,布伦特原油至66美元/桶(原预测+5美元) [27]
*ST宇顺: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4 16:27
核心观点 -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价335,000万元 [1][2]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总额、净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超过50% [2] - 交易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借款、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新增数据中心业务,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13] 交易方案 - 交易对方为凯星有限公司、正嘉有限公司、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 交易标的为三家公司分别持有的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 [4] - 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总对价335,000万元 [4] - 支付安排分两期:第一期10%(33,500万元)在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90%(301,500万元)在2025年10月31日前支付 [4][5] - 过渡期内标的公司收益归公司享有,亏损由交易对方按比例承担 [5] 交易影响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3] - 不构成重组上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9] - 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13] -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据中心业务,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 [13] 交易进程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项议案,均获得3票同意 [1][24] - 所有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 - 标的公司股权目前质押给中信银行,需在交割前解除质押 [11][12]
*ST宇顺: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5-07-14 16:27
重大资产重组议案 - 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购买,交易标的的资产总额、净额及营业收入占比均超过50%,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 - 交易对方凯星有限公司、正嘉有限公司、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2] - 交易方案涉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房山中恩云数据中心项目,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支付安排、过渡期损益归属等条款[2] 交易合规性 - 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关于发行股份的规定[3] - 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4] - 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内幕交易被调查或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要求[5] 标的资产状况 - 标的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目前质押给中信银行,需在2025年10月31日前解除质押[6]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提供资金支持,确保标的股权解除质押并完成过户[6] - 标的公司资产权属清晰,经营相关资产完整,交易后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7][8] 财务与评估 - 公司聘请深圳君瑞资产评估所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独立、假设合理、定价公允[8][9] - 审计机构出具标的公司2023年1月至2025年3月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9] - 公司分析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并提出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履行保障措施[9] 交易程序与资金安排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法定程序,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10] -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上海孚邦实业75%股权,与本次交易标的无关,无需累计计算[11] -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申请17亿元借款,期限36个月,利率按同期LPR执行[14] 信息披露与股价波动 - 公司股票在交易首次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幅49.89%,同期深证成指下跌7.72%[12] - 公司已采取保密措施,限定信息知悉范围并签署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完成自查[13]
*ST宇顺: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7-14 16:27
交易概述 -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凯星有限公司、正嘉有限公司、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1] 法定程序完备性 - 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并签署保密协议 [1] - 对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 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 [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认为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同意提交董事会 [2] - 编制《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 [2] - 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 法律文件有效性 -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承诺提交的法律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法律责任 [2] - 公司声明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合规 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3]
*ST宇顺: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4 16:27
关联交易概述 -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上海奉望申请借款额度人民币17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LPR)计算,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可选择分批提款、提前还本付息 [1] - 本次借款无需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1] - 上海奉望持有公司29.9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 - 独立董事全票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回避表决 [1][2] 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上海奉望成立于2010年2月5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建云 [2]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2] - 主要股东为张建云(持股50%)和钟新娣(持股50%),两人为一致行动人 [2] - 截至2024年底,上海奉望资产总额35,939.32万元,净资产-148.29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8.41万元 [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奉望资产总额33,438.83万元,净资产-157.79万元,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8.43万元 [3]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定价公允合理 [4] - 本次交易旨在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且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4] - 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4] 累计关联交易情况 - 自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海奉望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380万元 [4] 独立董事意见 -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能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借款利率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
*ST宇顺: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7-14 16:27
交易概况 -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凯星有限公司、正嘉有限公司、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1]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保密措施 -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执行保密措施 [1] - 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签署保密协议 [1] - 交易筹划过程形成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交所 [1] - 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 要求所有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 [1][2] 合规声明 - 公司声明已采取必要充分的保密措施 未发生信息泄露或违规情况 [2] - 强调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1][2]
*ST宇顺: 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7-14 16:27
交易概述 -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1]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评估机构独立性 - 聘请深圳君瑞资产评估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资产评估机构 [1] - 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 [1] 评估假设前提 - 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符合国家法规、市场惯例及评估对象实际情况 [1] 评估方法与目的 - 评估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2] -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最终选择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结果 [2] - 评估方法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评估目的相关 [2] 评估结果与定价 - 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反映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2] - 评估结论合理、价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 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协商确定,定价原则符合法律法规 [2]
*ST宇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宇顺电子本次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4 16:25
上市后承诺履行情况 - 自上市以来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相关方公开承诺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不存在不规范承诺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1][2] - 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定期报告、公告及交易所网站等公开渠道核查确认 [1][2] 最近三年规范运作 -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内控制度执行有效 [3][4] - 2023年因搬迁补偿款风险披露问题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62号) [5] - 2025年因贸易业务财务核算问题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2025〕17号),董事长嵇敏被出具警示函(〔2025〕18号) [7][8] - 2024年因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及退市风险提示被深交所通报批评(深证上〔2025〕628号) [8] 业绩真实性与会计处理 - 2022-2024年审计报告均为无保留意见,但2022-2023年含解释性说明段,2024年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9][10][11] - 信用减值损失2022-2024年分别为-20.30万元、70.44万元和-235.47万元,存货跌价损失同期为-634.88万元、-402.00万元和-173.46万元 [14][15] - 未发现虚假交易、关联方利益输送或调节利润情形,会计政策变更仅因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12][13][14] 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动态 - 2023年9月控制权变更为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建云 [4] - 现任董事张文渊、嵇敏曾因上海交大昂立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被公开谴责(202382号),但已整改完毕 [6] 关联交易与独立性 - 关联交易履行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定价公允,未发现利益输送 [12] - 控股股东上海奉望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保证人员、资产、财务等独立性 [19][28][29]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 本次交易不涉及拟置出资产,专项核查覆盖业绩真实性、规范运作等前置条件 [16] - 交易对手方包向兵承诺标的公司孚邦实业2024-2026年扣非净利润累计不低于3000万元,并设置股份锁定及补偿机制 [19][22]
*ST宇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4 16:25
交易概述 - 宇顺电子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2]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 - 浙商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 [2] - 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2][3] 上市公司聘请中介机构情况 - 上市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审阅机构、评估机构 [2] - 由于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为境外主体,公司间接有偿聘请观韬律师事务所(香港)、BVI律师和开曼律师对交易对方主体资质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 -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2][3]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结论 - 独立财务顾问确认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3] - 上市公司除依法聘请的必要中介机构外,未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符合相关规定 [3]
*ST宇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4 16:25
交易概述 - 宇顺电子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2] - 本次交易不涉及新增股份 [2] 财务影响分析 - 标的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477.87万元、17,342.47万元、4,490.61万元 [3] - 考虑并购贷款财务费用后,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 [3] - 若标的公司净利润波动,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 填补摊薄回报措施 -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管理架构,强化内部控制与成本管控 [3] - 交易完成后将加强标的公司业务整合,其财务数据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 - 公司承诺保持现有利润分配政策稳定性,未来视情况修订分红政策以保障股东利益 [4] 相关主体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不侵占公司利益 [5] - 董事及高管承诺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 [5] - 相关主体承诺若违反填补措施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本次交易后基本每股收益增加,不存在即期回报摊薄情况 [6] - 上市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切实可行,相关主体承诺符合监管规定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