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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鹭药业(00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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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鹭药业(002038)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1 13:15
人员与业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华所合伙人150人、注册会计师887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404人,国内设30家分支机构[1] - 2023年度大华所业务总收入32.5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9.4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89亿元[1] 审计相关决策 - 2024年11月21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续聘大华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2] - 2024年12月12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大华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2] 审计沟通会议 - 2025年2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审前沟通会议[6] - 2025年4月1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工作沟通会议[7] 审计结果 - 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4][5] - 大华所认为公司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5] -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按时完成2024年年报审计,审计行为规范[9][10]
双鹭药业(002038)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事项的公告
2025-04-21 13:15
短期投资决策 - 2025年4月21日通过不超6亿自有资金短期风险投资议案[2] - 投资期限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额度可循环使用[2][5] - 投资对象包括证券、基金等金融产品[3] 风险管控 - 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设专门投资小组[6][7] - 采取健全制度等措施控制投资风险[9] 资金情况 - 公司上市后未再融资,2007年底前首次募资用完[15]
双鹭药业(002038)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04-21 13:15
业绩总结 - 2024年支付信忠医药服务费909.10万元[2] - 2024年与信忠医药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为9.61%[6] - 2024年与信忠医药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为 - 81.82%[6] 未来展望 - 2025年预计接受信忠医药服务费1000万元[2] - 截至披露日,2025年已支付信忠医药服务费294.44万元[3] 关联交易情况 - 公司与信忠医药协议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12] - 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必需,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14] - 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规,遵循公平原则,不损害股东利益[15] 关联方数据 - 信忠医药注册资金318.13万元[7] - 截止2024年末信忠医药总资产1379.16万元,净资产724.81万元[9]
双鹭药业(002038)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1 13:15
业绩总结 - 2024年营业收入6.60亿元,同比下降35.15%[14][26]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406.57万元,同比下降117.77%[14][26]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233.70万元,同比下降64.75%[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亿元,同比下降51.00%[14] - 全年研发投入2.83亿元,同比下降24.91%[14] - 2024年末总资产59.79亿元,同比下降4.7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55.72亿元,同比下降3.93%[26] - 2024年抗肿瘤及免疫调节产品销售收入2.76亿元,同比下降27.69%[22][23] - 抗感染类产品销售收入1.84亿元,同比下降48.42%[23] - 创伤修复类产品销售收入9296.74万元,同比下降30.95%[24] - 心脑血管类产品销售收入4477.80万元,同比下降33.92%[24] 产品情况 - 交宁®替莫唑胺胶囊等多个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并中标集采[10][11] - 久立®聚乙二醇化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两个新规格已提交注册[10] - 扶济复®外用冻干剂型新增两个常用规格[10] - 2024 - 2025年多个药品获批上市,如依帕司他片、替米沙坦氨氯地平片(Ⅱ)等[16][17][18] - 长效重组人促卵泡激素注射液等二十多种产品提交上市注册申请[16] - 硫辛酸注射液等多种药品处于申报上市/审评审批中[19] - 非布司他片获FDA有条件批准,实现中美双报[19] - GLP - 1 - Fc融合蛋白等多个在研项目处于不同临床试验阶段[19][20] - 特色化学仿制药及生物药近30个处于临床前保密阶段[20] 未来展望 - 未来两年将有两个二代基因工程重磅新产品上市[40] - 力争本年度完成10个重点项目的注册申报[44] - 2025年董事会将规范内部管理,提高战略决策等能力[54] 研发与技术 - 公司技术中心系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产品[31] - 近几年获得国内授权专利十余项,PCT国际专利三项,申请国内外专利五十余项[35] - 自主研发的生物技术新药数量和质量居国内领先,关键技术国际先进、国内领先[38] - 第二代真核、酵母基因工程技术产品进入收获期[39] 市场与策略 - 2024年调整营销策略以适应市场变化[14] - 互联网及第三终端等新药品营销模式占比逐步加大,电商销售业务快速发展[22] - 创新驱动作为核心战略,布局生物领域和小分子药物等领域[43] - 与美国ATGC合作,3 - 5年开发1至3个抗体药物并完成临床前研究[44] - 加强与海内外优势研发企业合作,提升技术水平[44] - 加快新乡双鹭药业新增制剂生产线和特色药用辅料基地建设[44] - 完善生产基地生产质量体系,建立数字化质量管理系统[45][46] - 制订精准化营销策略,加强学术推广和“患者教育”管理[47] - 强化营销人员合规意识,加大互联网营销投入,发展电商业务[47] - 加大人才引进,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完善奖惩机制,增加员工薪酬福利[48] - 推进重点在研产品研发,调整产品结构,加大创新药研发投入[48] 投资与会议 - 2024年度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2] - 2024年4月通过使用不超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的议案[2] - 2024年6月通过投资4000万元参与苏州普乐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4] - 2024年11月通过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
双鹭药业(002038) - 上市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4-21 13:15
关联资金往来 - 2024年期初关联资金往来余额25201.41万元[4] - 2024年度关联资金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62.13万元[4] - 2024年度关联资金往来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6.68万元[4] - 2024年期末关联资金往来余额25246.86万元[4] 公司往来资金 - 北京双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8974.22万元[4] - 海布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3512.00万元[4] - 北京瑞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705.00万元[4] - 上海信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400.00万元[4] - 苏州普乐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140.70万元[4] - PNUVAX INCORPORATED 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610.19万元[4]
双鹭药业(002038)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21 13:15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截至2024年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1] -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3] - 内部控制评价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5个方面进行[6] 治理与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和民主监督结构,2024年修订相关内部管理制度[10] - 公司设立多个职能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牵制[11] - 公司建立执行特定职能的授权机制和预算控制制度[12] 内部监督机制 - 公司形成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核心的三级内部检查、监督机制[14] - 审计部现有审计人员5名,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14] 制度执行情况 -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与内部审计定期检查,制度贯彻执行较好[24] - 2024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规范管理加强[24] 企业文化与风险评估 - 公司建立涵盖理想、信念等的企业文化体系,形成“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理念[17] - 公司建立有效风险评估机制,设审计委员会等机构识别评估风险[19] 内部控制体系 - 公司建立适应业务环境与经营管理特点的内部控制体系[21] - 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多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监督机制[22] 业务控制 - 公司在经营业务控制上,技术环节严格控制降低项目风险[27] - 公司生产方面贯彻方针,优化流程革新工艺,建立安全管理体系[27] 质量与营销管理 - 公司制定质量管理和操作规程体系,由高管组成质量监督小组控制质量风险[28] - 公司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开展相关工作[28] - 公司通过制定责任制和考核制度提升市场营销和管理能力[29] 投资与资金管理 - 公司重大投资需上报股东大会审议,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进行金融投资[31] - 公司募集资金于2007年12月31日全部使用完毕,对资金实行统一调度、有偿使用管理[34] 子公司与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按规定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36] - 公司明确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37] 信息披露与沟通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38] - 公司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利用网络平台使信息传递更顺畅[42] - 公司自我评价认为内外部信息沟通体系完善[43] 内控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资产或营收错报金额<总额1%[45] - 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资产或营收总额1%≤错报金额<2%[45]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资产或营收错报金额≥总额2%[45] - 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直接财务损失<1000万元[51]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1000万元≤直接财务损失<5000万元[51]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直接财务损失≥5000万元[51]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55][56]
双鹭药业(002038)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1 13:15
业绩相关 -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6]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6] - 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未超出预计数额并遵循市场定价原则[8] 投资与决策 - 2024年4月22日会议通过使用不超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议案[2] - 2024年6月21日会议通过投资4000万元参与苏州普乐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议案[3] -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4] 未来展望 - 监事会2025年度计划按法规掌握公司经营动态[15] - 监事会2025年度计划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沟通[15] - 监事会2025年度计划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经营[15] - 监事会2025年度计划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16] - 监事会2025年度计划维护中小投资者和全体股东利益[16] - 监事会2025年度计划确保公司持续健康有效发展[16]
双鹭药业(002038) -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5-04-21 13:15
资金使用与投资 -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2][3] - 2024年6月21日,公司投资4000万元参与苏州普乐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 公司管理与监督 - 公司按规定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3] -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证券情况自查并报送[3] - 公司向深交所报备及更新关联人信息[3] - 独立董事每年分别用15天对公司现场检查[4] 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提交计划和报告[2] - 审计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工作[2]
双鹭药业(002038)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21 13:15
审计机构相关 -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待股东大会审议[2] - 2025年4月21日董事会通过续聘议案[13] 大华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150人,注会887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404人[2] - 2023年业务总收入325,333.63万元,审计收入294,885.10万元,证券收入148,905.87万元[2]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6家,年报审计收费52,190.02万元[3] -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大华审计客户有4家[3] - 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8亿元[3] 法律责任与处罚 - 大华在奥瑞德案担5%、东方金钰案担60%连带赔偿责任[4]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8次、监管措施46次,46名从业人员受处罚6次[5] 审计费用 - 本期和上期审计费用均为74万元,增加0万元[11]
双鹭药业(002038) - 独立董事自查报告
2025-04-21 13:15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对独立性情况进行 自查,结果如下: 独立董事:钱令嘉 程隆云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4、我们以及我们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 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我们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 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我们不存在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 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我们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我们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所述,我们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