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鹭药业(00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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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鹭药业(002038)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3:2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出现时,需在二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 - 董事会收到召开提议后,需在十日内反馈[7][8] - 董事会同意召开,需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7][8] 股东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4] - 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4] 股东会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 2 个工作日且不多于 7 个工作日[18] 表决规则 - 优先股股东在减资超10%时出席并分类表决,决议需经两类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32] - 连续十二个月内重大交易超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34] - 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需两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其他 - 股东买入违规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6] - 公司相关主体可征集股东权利[36]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8] - 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22]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27]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34]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分红方案[45]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特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6] - 公司应在决议次日公告回购决议[46]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47] - 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47] - 未开会等情形决议不成立[49] - 规则未规定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51] - 规则抵触时以国家和上市地监管规则为准[51] - 规则由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权归股东会[53]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4]
双鹭药业(002038)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25 13:22
担保范围与计算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办法,子公司为合并报表外主体担保视同公司担保[2][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与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乘以公司持股比例之和[6] 审议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额度管理 - 可对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有相关限制[16][17] 担保后续管理 - 督促被担保人在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23] -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22] 反担保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对外担保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22][23] 信息披露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28]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等造成损害应被追究责任[30]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32]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2]
双鹭药业(002038.SZ):上半年净利润1.21亿元 同比增长309.08%
格隆汇APP· 2025-08-25 13:16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5亿元 同比下降22.2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亿元 同比增长309.0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00.44万元 同比下降78.42% [1] - 基本每股收益0.12元 [1]
双鹭药业(002038)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5 12:43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6] - 会议前五个交易日报送材料,深交所无异议可聘任[17] 董事会秘书任职限制 - 近三十六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9] - 距证监会最近一次处罚未满三十六个月不得担任[9]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管理 - 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等事务[4] - 办公室由其任负责人,完成交办工作[21]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责任 - 解聘应具充分理由,及时报告公告[18] - 决议违法致损,参与决策董事和其担责,异议可免责[23]
双鹭药业(002038)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8-25 12:43
在每会计年度结束后10日内,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审计委员会应当召集会议,与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年 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上述事宜,公 司董事会秘书提供必要的协助。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促进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以及《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 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文件,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基本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 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 ...
双鹭药业(002038)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2:4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二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决议与记录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20] 细则相关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4]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7]
双鹭药业(002038)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2:4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2 人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召集人一名,由具备会计专业知识的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提前 3 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 2 日通知[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17]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审计和内控[9]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审计工作组做前期准备,提供财务报告[11] - 会议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2]
双鹭药业(002038)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
2025-08-25 12:43
交易限制 - 公司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2] - 董监高及配偶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11]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5]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5] 股份转让 - 董监高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6]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票不超所持股总数25%[6] - 董监高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减持规定 - 董监高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2] - 每次披露减持期间不超三个月[15] - 减持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5]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为股份管理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自查和信披[18] - 董监高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并担责[20] - 违规时公司及时披露,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20][24] - 董监高违规买卖公司可处分,造成损失依法追责[23][24]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通过之日起实施[29][30]
双鹭药业(002038)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2:43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议事方法和工作程序,确保董事 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定期董事会和临时董事会。 第三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公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 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 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1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
双鹭药业(002038)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5 12:43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稳健、持续发展,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责、权、利对等 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营销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确定董事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管 理机构。具体职责与权限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 职位领取相应的薪酬。年度薪酬确定依据:按其岗位性质,根据其在经营、管理过 程中所担任的相关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工作绩效、履职能力和责任目标完成 1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