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鹭药业(002038)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
交易限制 - 公司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2] - 董监高及配偶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11]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5]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5] 股份转让 - 董监高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6]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票不超所持股总数25%[6] - 董监高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减持规定 - 董监高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2] - 每次披露减持期间不超三个月[15] - 减持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5]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为股份管理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自查和信披[18] - 董监高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并担责[20] - 违规时公司及时披露,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20][24] - 董监高违规买卖公司可处分,造成损失依法追责[23][24]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通过之日起实施[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