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00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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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塑科技(000973)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袁海朝及一致行动人)
2025-04-29 15:5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佛塑科技 股票代码: 000973.SZ 一致行动人四: 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工业园区装备制造区建设路 6 号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厂区办公楼 306 室) 通讯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工业园区装备制造区建设路 6 号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厂区办公楼 306 室)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增持(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袁海朝 | | --- | --- | | 住所: | 河北省武安市********* | | 通讯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 | 2 | 一致行动人三: | 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 --- | --- | | 住所: |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塘镇银黄东路 891 号 1-3、5- | | | 11-全部 | | 通讯地址: |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塘镇银黄东路 891 号 1-3、5- ...
佛塑科技(000973)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新集团)
2025-04-29 15:5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住所: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 1000 号 | 1601 | 房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 1000 号 | 1601 | 房 |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持股比例减少(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 1 上市公司: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佛塑科技 股票代码: 000973.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程序履行亦 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
佛塑科技(000973) - 佛塑科技关于本次交易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4-29 15:5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河北金力新能源100%股份[3] - 拟向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10亿元[3] 股权结构 - 交易前广新集团持股26.75%,其他股东持股73.25%,总股本967,423,171股[6] - 交易后(考虑募资)广新集团持股21.22%,袁海朝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13.14%,其他股东持股65.63%,总股本增至2,446,589,775股[6] 审批与披露 - 交易尚需多项审批程序,如股东大会审议等[12] - 交易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详见巨潮资讯网[11]
佛塑科技(000973)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29 15:21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 录 | | --- | | 目 | | 引 言 | 2 | | --- | --- | | 释 义 | 4 | | 正 文 | 10 | | 一、本次交易方案 | 10 | | 二、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 18 | |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协议 | 83 | | 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 85 | |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及标的资产 | 87 | |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142 | |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 | 150 | | 八、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 150 | | 九、证券服务机构的资格 | 156 | | 十、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 156 | | 十一、对审核关注要点的核查意见 | 157 | | 十二、结论 | 179 | | 附件一:交易情况及支付明细 | 181 | | 附件二:不动产及在建工程明细 | 189 | | 附件三:知识产权明细 | 194 | 引 言 致: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 ...
佛塑科技(000973)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2025-04-29 15:2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金力股份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2] 服务聘请 - 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为独立财务顾问[2][3] - 公司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3] - 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及审阅机构[3] - 公司聘请中联国际为评估机构[3] - 公司聘请北京荣大科技提供咨询服务[4] 合规情况 - 公司核查独立财务顾问无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2] - 公司委托法律顾问聘请境外律师核查金力股份韩国子公司[4] - 本次交易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相关规定[5]
佛塑科技(000973)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5-04-29 15:2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金力股份100%股份并向广新集团募集配套资金[1][2] 交易相关 -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变更[1]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成功实施互为前提[2] - 广新集团认购资金为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2] - 广新集团交易前后股份18个月内不得转让[2] - 本次交易前后控股股东均为广新集团,控制权不变[3] - 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上市情形,不适用相关规定[3]
佛塑科技(000973)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2025-04-29 15:2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 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 102 名交易对方购买 其合计所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 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 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独立财务顾 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购买、出售 资产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 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 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 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 ...
佛塑科技(000973)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2025-04-29 15:2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2024 年 11 月 14 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科 技""上市公司"或"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2025 年 4 月 29 日,佛塑科 技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独立财务顾 问")作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上市公 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 (一)调整前的本次重组方案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
佛塑科技(000973)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9 15:2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买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2]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管理办法[2] - 公司与中介机构签保密协议明确范围及责任[3] -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并上报深交所[3] - 公司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向深交所登记备案[4] 人员信息 - 财务顾问协办人包括孔令明、魏麟懿等[7] - 财务顾问主办人包括邹超、李刚等[7] - 投行业务负责人为唐松华[7] - 内核负责人为平长春,法定代表人为江禹[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