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00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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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塑科技(000973) - 佛塑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9-15 11:3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审议[5] - 交易成交金额或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上须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50%以上须审议[7] - 关联交易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须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审议[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9]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审议[9] - 委托理财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上须审议[11] - 预计动用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须审议[11]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或估计对公司利润或净资产影响达一定比例须审议[13]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等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等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或提议后10日内反馈[17][1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相关方可进一步采取行动[18] 股东会召集与提案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2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认定提案不符合规定应在2日内公告相关内容及依据[24][26] 股东会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2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一名董事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31][33]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3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需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3] - 召集人需在股权登记日后三个交易日内、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前发布召开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3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8] 股东会其他规定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4]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44] - 关联股东与股东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4]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44]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6]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7]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7]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52]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5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54] 其他决策事项 - 公司境外投资、非主业投资、参股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需股东会决策[16] - 公司单个境内(含港澳)主业投资并购项目,成交金额或项目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上需股东会决策[16] - 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资产(含土地)及股权,交易金额≥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需股东会决策[18] - 子公司注销清算,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50%以上需股东会决策[20] - 资产租赁(含物业),合同约定租赁费用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上需股东会决策[21] - 签订委托或受托经营合同、许可使用协议,交易金额≥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需股东会决策[22]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预计对利润产生影响金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需股东会决策[25]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决策[2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决策[26] - 公司抵押自有资产金额(按账面净值)≥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需关注[59] - 委托理财涉及金额≥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需关注[59]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等上限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超50%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关注[59]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2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关注[59]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关注[59]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关注[59] - 最近十二个月内对外财务资助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关注[59] - 对外捐赠金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需关注[59]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利润影响金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需关注[59] - 关联交易成交金额≥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且绝对金额超3000万元需关注[59]
佛塑科技(000973) - 佛塑科技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9-15 11:32
累积投票制实施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于2025年9月15日通过并实施[2] - 2021年4月24日发布的细则同时废止[8]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选举票数等于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2]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分开表决[3] - 当选董事票数须超出席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3] - 投票超规定票数无效[3] - 当选不足应选人数需再次投票[5] 其他要求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需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4]
佛塑科技(000973) - 佛塑科技章程(2025年修订)
2025-09-15 11: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4月10日获批发行9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96742.3171万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67423171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因不同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的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9]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申请,费用自担[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特定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4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77]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通知[8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17]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有不同最低比例要求[122]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特殊原因不能达到需董事会向股东会特别说明[123] 其他 - 公司党委和纪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109]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128]
佛塑科技(000973) - 佛塑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9-15 11:3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3] 董事会决策权限 - 交易成交金额或投资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董事会有权决定[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10%以上、低于50%,董事会有权决定[1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低于20%,董事会有权决定[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董事会有权决定[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低于5%,董事会有权决定[12]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董事会有权决定[12] - 委托理财涉及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低于20%,董事会有权决定[13] - 预计动用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下,董事会有权决定[13] - 合同约定租赁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低于20%,董事会有权决定[13] - 公司境外投资等项目投资总额<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0%[36] - 单个境内主业投资并购项目成交金额或投资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36] - 单个境内主业投资并购项目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10%以上(含)、低于50%[36] - 单个境内主业投资并购项目涉及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含)、低于20%[36] - 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资产交易金额≥5000万元[36] - 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10%[36] - 放弃权利涉及金额达5000万元以上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37] - 子公司注销清算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10%以上(含)、低于50%[37] - 委托经营交易金额5000万元≤交易金额<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0%[37] - 融资担保(资产抵押)公司自有资产抵押涉及金额<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0%[38] - 委托理财涉及金额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委托理财涉及金额<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0%[38] - 对外捐赠和赞助事项30万元≤涉及金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10%[38]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利润产生影响金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10%≤对利润产生影响金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50%[38] - 核销资产对利润产生影响金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20%[38]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万元[38] - 与关联法人发生关联交易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0.5%≤成交金额<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38] 董事会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董事长应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9]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24] - 董事会临时会议保障董事表达意见前提下可用通讯方式召开并决议[26] - 董事会征集股东投票权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公告决议[27]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以上[28]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会议决议文件并公告[30]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五个专门委员会[32] 规则实施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023年7月15日发布的旧规则废止[35] 资产定义 - 资产不包括企业正常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半成品、原材料等[39] 投资定义 - 股权权益性投资包括以全资、控股或参股形式设立法人企业及增资扩股等[39] - 经营性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和资产收购等[39] 资产转让定义 - 资产的非公开协议转让指在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内部及相互之间的转让[39]
佛塑科技(000973) - 佛塑科技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9-15 11:32
投票权征集制度 - 2025年9月15日审议通过并实施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2] - 董事会等可征集投票权,董事会名义征集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公告[6] - 征集应公开,通过指定渠道披露文件,公告含相关内容[8][10] - 征集人需聘律所出法律意见书,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事项等[10][11] - 公司应披露征集获授权股东信息,旧细则废止[12][15]
佛塑科技(000973) - 佛塑科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09-15 11:32
中小投资者定义 - 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2] 股东会表决规则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结果[3] -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中小投资者可任选其一[4] - 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为准[2] 股东会相关要求 - 通知应载明表决时间、程序、投票方式等内容[2] - 单独登记中小投资者名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数[2] - 现场会议表决时两名股东代表中应有一名中小投资者代表[2] - 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时应特别提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2] - 决议公告应列明相关事项及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和计票结果[2] 制度实施情况 - 本制度自2025年9月15日实施,2015年9月17日旧制度废止[3]
佛塑科技(000973) - 佛塑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9-15 11:32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规定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3] 募投项目相关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和预计收益[11]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节余资金使用规定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12]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2] 资金管理期限规定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4]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12个月[14] 协议签订与计划调整规定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22] 资金使用公告规定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公告相关内容并到期归还,无法归还需说明原因[24]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公告现金管理额度、期限等内容[25] 核查与报告规定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专项报告[21]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7] -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7] 其他规定 - 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用部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到账超一年等要求[19] - 应按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的顺序使用超募资金[19]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合资经营,应控股确保有效控制[19]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19]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应公告改变情况及原因等[19] - 财务资金中心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纪检审计部每季度检查并报告[25] - 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27] - 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信息披露负责[27] - 应配合保荐机构督导核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27]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2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9] - 2015年1月27日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废止[29]
佛塑科技(000973) -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15 11:30
会议安排 - 2025年8月27日董事会通过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3] - 8月29日公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及提案内容[3] - 9月15日上午11:30股东大会于佛山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4] 出席情况 - 现场及网络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421人,代表股份268,433,938股,占比27.747%[9] 议案审议 - 审议7项修改公司制度议案,多项议案表决通过[15] 结果合规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31]
佛塑科技(000973) - 佛塑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15 11: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9月15日11:3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3] - 参加表决股东及代理人421名,代表股份268,433,938股,占总数27.747%[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份267,900,238股,占比99.801%,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94.483%[6] -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股份267,020,738股,占比99.474%,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85.391%[8] -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股份267,010,738股,占比99.470%,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85.288%[9] - 《关于修改<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股份267,029,038股,占比99.477%,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85.477%[10] - 《关于修改<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股份267,020,238股,占比99.473%,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85.386%[11]
佛塑科技(000973) - 佛塑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15 11:30
人事变动 -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副总裁议案[1][2] -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广艺为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2] -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