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00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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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色股份(000758)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融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1:19
制度修订 - 本办法于2025年8月修订,2022年12月旧办法废止[1] 股权融资 - 公司以发行股票等方式融资适用于本办法[2] 决策审批 - 股东会等分别在权限内对股权融资事项决策、审批[5] - 股权融资方案需经多层级审议批准[10] 部门职责 - 证券事务部负责制定办法等多项职责[5] - 财务部负责核算资金等并监督使用[5] - 审计部对股权融资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12] 流程环节 - 证券事务部组织编制申报文件报监管审批[11] - 审批通过后进行股票发行及融资实施[12]
中色股份(000758)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1:19
报告条件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 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百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6] - 诉讼、仲裁单笔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7]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 50%以上需报告业绩[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1] -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报告重大信息[16] 重大风险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 30%为重大风险[9] 报告流程 - 公司各单位负责人应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报告[17]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经第一责任人确认[18] - 报告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13] 职责分工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证券事务部负责相关工作[16] - 公司负有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包括多类人员[17] 其他规定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违规将受处分[19] - “第一时间”指获知信息当天不超 24 时[21] - “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施,2005 年 4 月制度废止[22]
中色股份(000758)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1:1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专 门会议工作。召集人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产生,并报 董事会备案。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有色金属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 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 的会议。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 ...
中色股份(000758)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1:1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三条 本细则内容包括:总则、职责和授权、总经理 办公会、经理层专题会、决策执行、反馈和报告、附则。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出资企业参照制定并 执行。 第二章 职责和授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公司)经理层工作,建立科学、高效的经理层运作 机制,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授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经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组 成,总经理助理级人员由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董事会 秘书、安全总监等组成。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经营计划,并组织 实施;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根据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一定金 额内的投资项目,批准经常性项目费用和长期投资阶 ...
中色股份(000758)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1:1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 投资理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 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 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 ...
中色股份(000758)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1:19
制度概况 - 制度于2025年8月修订[1]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等[3] - 2010年3月制定的制度同时废止[9] 责任追究 - 违反法规致年报出错应追究责任[4] - 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6] - 可附带经济处罚[7] 处理原则 - 情节恶劣从重或加重处理[5] - 阻止不良后果从轻、减轻或免处理[5] 其他说明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9]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9]
中色股份(000758)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1:1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 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 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五条 ...
中色股份(000758)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1:1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 信息保密工作,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有色金 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 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 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其开展工作。证券 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 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 ...
中色股份(000758)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1:1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所有可能对公司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 知的以及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 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 1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
中色股份(000758)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1:1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有色金属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 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接 受或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 的资金占用。 1 第四条 公司应规范并尽可能的减少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