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声电子(688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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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声电子(688533) -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19 09:46
投资者关系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及修改,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17] 工作原则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原则[5]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5]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须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避免先于指定渠道披露[6]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后应将主要内容对外披露[10] 沟通渠道建设 - 公司应丰富更新网站内容,区分历史与当前信息[9] - 可在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设立公开电子信箱[12][13] - 应设立咨询电话,专人负责保证工作时间畅通[14] 重大事项处理 - 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应召开说明会,相关责任人参加[11] - 建立与投资者重大事项沟通机制,可多种方式沟通[14] - 股票严重异常波动应披露核查结果公告及提示风险[14] 工作安排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总部办公室为专职部门[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4]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分析研究、沟通联络等职责[15]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15]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15]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多方面素质和技能[15]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特定情形应向投资者公开致歉[17]
上声电子(688533) -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19 09:46
审计业务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5]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审计委员会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8]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3] - 改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9]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监督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报告[9]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信息[17] - 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17] - 变更需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7]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执行,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以规定为准[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存在拟聘任事务所被多次处罚等情况需关注[22]
上声电子(688533) -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6-19 09:46
业务范围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含远期结售汇、掉期业务等[2] 审议规则 - 单次或累计超总资产50%(含)须股东会审议[4] - 不超总资产50%(不含)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与关联人业务提交股东会审议[6]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操作并提交方案[8] - 内审部负责审查监督业务情况[8] - 证券部门审核程序合规并披露信息[8] 报告规则 - 亏损达净利润5%且超500万财务部门须立即报告[14] 制度规则 - 业务操作环节及人员独立,由内审部监督[12] - 业务制度自董事会通过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4]
上声电子(688533) -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19 09:4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8]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应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6]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股权登记与会议变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出席与表决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委托需书面形式[18][19] -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授权签署的授权书需公证[22] - 关联股东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9]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或现场结果为准[29][44]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与审议事项有关联的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30] 会议组织与决议执行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过半数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人员主持[26] -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特殊情况需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报告相关机构[3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1] 决议效力与记录保存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或方式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1]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需记载会议相关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4] 规则相关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36]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时相同[37] - 本规则由董事会草拟报股东会批准,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7] - 本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或不含本数的界定[37] -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日期为2025年6月19日[37]
上声电子(688533) -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19 09: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 不符合规定立即停止履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六十日内补选[13]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三十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18] - 发现特定情况应尽职调查[20]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8]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22]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23] - 承担履职费用,可建责任保险制度[24]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9]
上声电子(688533) -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6-19 09:46
减持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5] - 公司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未满6个月,董高不得减持[5] - 董高因相关违法犯罪未满6个月或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特定情况除外)不得减持[5] - 董高被上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5] - 董高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特定情况除外)[6] 减持披露 - 计划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6] 股份转让 - 所持公司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买卖限制 - 违反“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规定,收益归公司[7]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7] 买卖审核 - 董高任职期间拟买卖公司股票,买入前2个交易日或卖出前15个交易日需提交告知函审核[10] 变动报告 - 董高股份变动,除特定情况外,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报告,2个交易日内在上交所网站申报披露[12] 违规处理 - 董高违规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12] 关联人规定 - 董高关联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应在1个交易日内报告[19] 交易规定 - 董高不得利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买卖公司股份[19] - 董高违反制度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并处以罚款等惩罚[19] 管理职责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高持股数据信息及相关申报维护工作[22]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 制度实施后与国家法规抵触时,按国家最新法规执行[22] 申报要求 - 申报人需知悉有关买卖公司证券规定,且未掌握未经公告的股份敏感信息[32][36] - 买卖股票按实际交易日填写,需于买卖后1个交易日内16:00以前将备案表送达公司总部办公室[36] 时间区间 - 董高拟通过集中竞价卖股,“买卖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5] - 买卖本公司证券计划告知函应于买入前2个交易日、卖出前15个交易日送达公司[25]
上声电子(688533) -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19 09:46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8]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9] - 募投项目涉及市场重大变化需重新论证[9]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可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六个月内可置换[13]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3] -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用于主营业务[10] - 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行为[10] - 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7]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需董事会决议[16] 协议签订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4] - 协议提前终止一个月内签新协议[6] 资金监管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报告[23] - 保荐或财务顾问每半年现场核查资金情况[23] - 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5]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5] 其他事项 - 节余资金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16] - 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公告[19] - 募投项目转让或置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公告[24]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29]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2] - 股东会可修改制度[31] - 未规定适用《公司章程》等[30] - 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其为准[30] - 制度“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30] - 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30]
上声电子(688533) -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06-19 09:46
资金占用规定 - 制度避免持股5%以上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1] - 资金占用含经营性和非经营性[1] - 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多种方式占用资金[2] 管理措施 -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审检查,督促披露追讨[3] - 年报审计督促会计师出具专项说明并披露[5] - 股东及关联方拒不纠正,董事会报告、诉讼并冻结股份[6] 其他 - 财务负责人监控交易,拒绝侵占指令并报告[7] - 发生占用严格控制“以股抵债”或“以资抵债”条件[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生效[9]
上声电子(688533) -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6-19 09:46
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名董事候选人[5] - 提名人提名前应征得被提名人同意[7] 投票规则 - 累积投票制投票权等于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数乘积[2] - 独董、非独董分开投票,按规则算权数[7] - 股东仅投同意票,超累积票数无效[9] 当选条件 - 董事当选得票应超出席股东表决权半数[9] 选举情况 - 当选人数不足时可能进行二轮选举[10] - 得票相同且超应选人数需二轮选举[9] - 二轮未达要求会后两月内再开股东会[10] 结果公布 - 投票后公告候选人合并得票情况[9]
上声电子(688533) -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6-19 09:46
公司治理 -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6] 汇报制度 - 高级管理人员每三个月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合同等情况[6] - 总经理每三个月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经营管理工作报告[13] - 总经理在年度董事会上就公司经营情况报告工作[15]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21] - 总经理会议议题讨论后形成纪要,由总经理签署下发执行[14] 人员设置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等[3] -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相关人员若干[3] 其他制度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经理联签制度[10] - 公司内部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5]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执行[17]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