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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声电子(688533) -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声电子上声电子(SH:688533)2025-06-19 09:46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8]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9] - 募投项目涉及市场重大变化需重新论证[9]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可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六个月内可置换[13]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3] -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用于主营业务[10] - 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行为[10] - 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7]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需董事会决议[16] 协议签订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4] - 协议提前终止一个月内签新协议[6] 资金监管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报告[23] - 保荐或财务顾问每半年现场核查资金情况[23] - 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5]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5] 其他事项 - 节余资金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16] - 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公告[19] - 募投项目转让或置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公告[24]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29]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2] - 股东会可修改制度[31] - 未规定适用《公司章程》等[30] - 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其为准[30] - 制度“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30] - 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