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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声电子(688533) -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声电子上声电子(SH:688533)2025-06-19 09:46

审计业务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5]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审计委员会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8]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3] - 改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9]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监督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报告[9]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信息[17] - 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17] - 变更需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7]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执行,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以规定为准[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存在拟聘任事务所被多次处罚等情况需关注[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