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毕得医药(688073)
icon
搜索文档
毕得医药(688073) -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7-15 09:31
董事选举规则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 - 1%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人选[7] - 董事候选人得票超半数才能当选[14] 缺额处理规则 - 已当选超规定人数三分之二,下次股东会补选[14] - 未达要求需二轮选举,仍未达标两月内再开股东会[14] 相同票数处理 - 相同票数致超应选人数需二轮选举,仍未决定下次再选[15] 投票权规则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投票权计算方式[10][11] - 累积投票制下投票人数超应选无效[12] - 表决权超拥有数投票无效,不足视为放弃[12]
毕得医药(688073) -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15 09:31
审计部设置与管理 - 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监督,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6] - 审计部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人需专职,且财务部门负责人不得担任[6] - 审计部应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领导下或与财务部合署办公[6] 审计部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9]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3] 审计部工作职责 - 对公司各机构及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评估[9] - 对公司各机构及参股公司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9] - 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关注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9] - 将特定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作为检查评估重点[10] - 对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及时审计[11][12][13]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关注准则遵守、政策估计等内容[14] - 审查信息披露制度,关注制度制定、重大信息流程等方面[15] 审计部权限与处理权 - 审计过程有提请开会、调阅资料等多项权限[16] - 根据结果有责令上缴收入、退还资产等处理权[20] 其他相关要求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要求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3] - 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内部控制报告[24] - 审计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 建立审计部激励约束机制,对违规人员追究责任[29] - 违反审计制度的部门、个人和审计人员将视情节处分或追究刑责[29][32]
毕得医药(688073) -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5 09:31
投资决策 - 公司重大投资内控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4]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6] - 股东会决定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投资[8][9] - 董事会决定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投资[9] - 未达标准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11] 投资流程 - 对外投资经项目调研等阶段[13] - 证券部三年内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实施情况[13] 监督与处置 - 审计部门监督检查对外投资活动[13][14][15] - 四种情况可收回对外投资[16] - 四种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16] 制度说明 - 制度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毕得医药(688073) -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5 09:31
管理职责 - 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4] - 设证券部作为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部门[25] 工作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沟通内容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7] 工作方式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8]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利用公益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活动[9] 联系方式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及时公布变更信息[11] 会议要求 - 按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9] 工作规范 - 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等八类情形[14] 人员素质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四方面素质和技能[14] 档案管理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可创建数据库并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存档[14]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采用文字等方式记录情况和内容并记入档案[15] 活动记录 - 开展相关活动后尽快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活动记录[15] - 活动记录至少应包括参与人员等五方面内容[15] - 活动记录需包含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16]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规定相悖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执行[18]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18]
毕得医药(688073) -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07-15 09:3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每年为公司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22]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5] - 不得有特定违法违规记录[5] - 不得有特定持股或亲属关系[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公司保障与支持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4]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资料保存与披露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9]
毕得医药(688073) -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15 09:31
适用人员 - 适用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管[2] 制度原则与职责 - 薪酬管理制度遵循公平、责权统一等原则[3] - 董事会负责审批年度经营目标和提交股权激励草案[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2] - 总经理拟定高管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目标[3] 薪酬构成与发放 - 董事及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励组成[3] -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励年报完成后发放[3] 考核流程与限制 - 绩效考核流程含确定目标、拟定方案和进行考核[3] - 特定情形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与奖励[3] 薪酬调整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通胀等因素[4]
毕得医药(688073) -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15 09:31
定期报告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0][11]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12]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按《上市规则》要求进行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3]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3]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15] - 重大事件包括《证券法》规定事件、大额赔偿责任等[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关注[8][25][26] - 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5] 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需总经理等编草案,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22] - 临时报告披露需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经会议审议[22] 相关职责 - 董事等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4]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等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24]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5] 信息提供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5] - 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26] - 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证券公司等提供执业相关资料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27] 其他规定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程序通知并说明原因[27] - 应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控制知情人范围[29]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30]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33]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34] -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特定信息[37] - 董事、高管等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将受处分[38] - 证券公司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将被追究法律责任[39]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1]
毕得医药(688073)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7-15 09:30
审计机构相关 - 公司拟续聘中汇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需股东大会审议[2] - 2025年7月15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续聘议案[8] 中汇数据 - 2024年末中汇合伙人116名,注会694名,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289人[2] - 2024年度经审计收入101,43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2] -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5家,收费16,963万元,同行业2家[2][4] - 中汇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4]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等多项监管措施[5] 项目人员 - 项目合伙人翟晓宁近三年签及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6] -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齐齐为1家,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建平为7家[6] 审计收费 - 2024年度本项目审计收费100万元(含税),年报90万,内控10万[7]
毕得医药(688073) - 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暨修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7-15 09:30
公司架构与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后增加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等项目[1][2] - 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3]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第一条修订后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5] - 《公司章程》第八条修订后明确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 《公司章程》新增第九条,明确法定代表人相关法律后果和责任承担[5] - 《公司章程》第九条修订为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5] - 《公司章程》第十条修订后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5] 股份相关数据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088.2948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088.2948万股[11]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数为4868.7292万股[8] -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数为1622.9100万股[8] -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2596.6556万股[8]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1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0]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11] -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反规定,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27]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等情况,股东可自行诉讼[1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0]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29] -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承担连带责任[2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赔偿[3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0][21]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需给出书面反馈意见[20][2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0][21] - 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2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书面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2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5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3]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53]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54] 其他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5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业务,聘期一年可续聘[60] -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拟修改部分治理制度[68] -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需股东大会审议[69]
毕得医药(68807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15 09: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31日9点30分在上海杨浦召开[3] - 网络投票7月31日进行,交易系统与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3][6] - 审议议案含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已通过相关会议审议[6][7] 股票及参会信息 - A股股票代码688073,简称为毕得医药,股权登记日7月24日[13] - 不同类型股东出席及委托代理人需相应材料,可邮件登记[14][15] - 参会股东提前60分钟签到,可联系於先生[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