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科技(688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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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个月463家上市公司获公募调研,谢治宇等知名经理纷纷“出动”
环球网· 2025-08-07 05:03
公募基金调研概况 - 近一个月内178家公募基金对463家上市公司展开调研 [1] - 通信设备行业成为公募关注焦点,鼎通科技、中际旭创、新易盛分别获75家、71家、63家公募调研,占据前三名 [3] - 调研数量前五还包括建筑装饰行业的江河集团及通信设备行业的仕佳光子 [3] 被调研公司行业分布 - 排名前十的个股还包括东威科技、海正药业、乐鑫科技、德福科技、奥比中光-UW,均被超40家公募调研 [3] - 所属行业涵盖机械设备、医药生物、电子及电力设备等多个领域 [3] 知名基金经理调研动态 - 招商基金朱红裕调研国机精工,关注主营业务、精密机床轴承业务发展预期及并购收购计划 [3] - 兴证全球基金谢治宇调研爱尔眼科,关注海外业务布局、眼科医疗行业趋势及反内卷策略 [4] - 富国基金朱少醒调研齐鲁银行 [4] - 睿远基金傅鹏博调研移远通信,赵枫分别调研伟星股份及伟星新材 [4]
科创AIETF(588790)连续7日资金净流入,最新规模达超62亿元,“人工智能+”空间或更为广阔
搜狐财经· 2025-08-05 06:30
指数表现 - 上证科创板人工智能指数(950180)上涨0.09% [3] - 成分股中科星图上涨4.29%、航天宏图上涨3.62%、澜起科技上涨1.58%、威胜信息上涨1.51%、天准科技上涨1.18% [3] - 科创AIETF(588790)下跌0.16%至0.64元 近1周累计上涨2.57% 涨幅排名可比基金2/7 [3] 产品规模与流动性 - 科创AIETF最新规模达62.03亿元创成立以来新高 位居可比基金1/7 [4] - 最新份额达97.21亿份创成立以来新高 位居可比基金1/7 [5] - 单日换手率7.08% 成交额4.39亿元 近1周日均成交5.96亿元居可比基金第一 [3] 资金流向 - 近7天连续资金净流入 单日最高净流入2.60亿元 合计净流入10.42亿元 日均净流入1.49亿元 [5] - 融资净买额1.04亿元 融资余额达6.43亿元 [5] 业绩表现 - 近6月净值上涨16.89%排名可比基金第一 [5] - 成立以来最高单月回报15.59% 最长连涨涨幅26.17% 上涨月份平均收益率9.25% [5] - 历史持有6个月盈利概率100% 近3个月超越基准年化收益2.15%排名前2/6 [5] - 成立以来相对基准回撤0.40% [5] 产品特征 - 管理费率0.50% 托管费率0.10%处于行业较低水平 [5] - 近1月跟踪误差0.009%为可比基金最高精度 [6] - 跟踪上证科创板人工智能指数 选取30只人工智能相关科创板上市公司 [6] 政策与行业动向 - 深圳发布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目标打造"全球低空经济第一城" [3] - 人工智能政策助力AI应用加速渗透 行业空间较互联网更为广阔 [3] - 人工智能推动通信行业硬件端高增长 算力板块处于快速发展周期 [4] 指数成分结构 - 前十大权重股包括寒武纪、金山办公、澜起科技等 合计权重67.36% [7]
乐鑫科技: 乐鑫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36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20日14点0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2号楼202室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9:15-15:00 其中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开放时段为9:15-9:25 9:30-11:30 13:00-15:00 [1] 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 - 议案属于非累积投票议案 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形 [2] - 会议资料将于会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参会登记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3日 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证券代码688018)可出席股东大会 [5]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10:00-12:00及14:00-18:00 登记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2号楼304室证券事务部 [6] -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股东需携带股票账户卡 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5][6] 投票规则 - 融资融券 转融通及沪股通投资者投票需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执行 [2]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进行网络投票 首次使用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2] 会议联络方式 - 会议联系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2号楼304室 邮编201203 [7] - 联系电话(021)61065218 邮箱ir@espressif.com 联系人王珏 微信公众号乐鑫董办 [9] - 会期半天 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9]
乐鑫科技: 乐鑫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36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 [1] - 取消监事会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1] - 该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修订 - 公司同步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 [1] - 变更系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业务发展需求 [1] - 修订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更好满足经营发展需求 [1] 监事会决议程序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0日通过电话及邮件送达全体监事 [1] -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议案 [2]
乐鑫科技: 乐鑫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3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相关制度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相应废止 [1] -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公司治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1] 注册地址变更 - 公司注册地址由原"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690号2号楼204室"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御北路235弄3号楼" [2] - 变更注册地址系因购买房产用于建设上海研发中心 目前已完成该房产的产权交接手续 [2] 公司章程修订详情 - 公司住所条款更新 邮政编码由201203变更为201204 [4] - 股份总数明确为156,702,722股普通股 [4] - 财务资助条款修订 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 [4] - 增加资本方式条款更新 将"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4] - 股份转让限制条款调整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5] - 股东权利条款扩充 增加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权利 [5] - 股东会决议效力条款完善 增加董事会、股东等相关方对股东会决议效力存在争议时的诉讼机制 [6] - 诉讼条款调整 将监事会相关职责转移至审计委员会 [7] - 股东义务条款更新 增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要求 [8] - 股东会职权条款修订 取消监事会相关报告审议 调整对外担保审议标准 [9] - 对外担保审批条款细化 增加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汇总披露担保情况的要求 [10] - 新增财务资助审批条款 单笔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 [11] - 股东会召集条款调整 将"监事会提议召开"改为"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12] - 股东会召开形式条款完善 明确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 [12] - 董事任职资格条款更新 增加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等情形 [22] - 董事会组成条款明确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独立董事3名 [24] - 董事会职权条款调整 取消监事会相关职责 [25] 管理制度修订范围 - 修订17项公司管理制度 包括《乐鑫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乐鑫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2][3] - 其中6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包括《乐鑫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乐鑫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3]
乐鑫科技: 乐鑫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36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地点为公司304会议室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0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1] - 应出席董事7人 实际到会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TEO SWEE ANN主持 [1] 董事会审议决议 - 全票通过取消监事会及变更公司注册地址议案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 取消监事会系为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 - 监事会取消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法定职权 [1] - 全票通过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 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 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2] 后续安排 - 取消监事会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 相关公告文件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乐鑫科技: 乐鑫科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36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离职程序 明确移交手续 约束离职后责任义务 保障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股东权益 [1][2][3][4][5] 离职情形与程序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通过辞职 任期届满 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 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并在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 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 [2] - 若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或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或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 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直至新董事就任 [2] - 出现不得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或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时 相关人员应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解除职务 [2] -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被解任者可要求公司赔偿 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及聘任合同约定确定补偿数额 [2] - 公司需在董事提出辞职后60日内完成补选 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规定 [2]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在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包括未完结事项说明 业务文件 财务资料等 交接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存档 [4] - 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离职原因均需继续履行 未履行完毕需提交书面说明明确具体事项 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计划 公司必要时采取措施督促履行 [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离任人员承诺事项 每季度核查履行进展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未履行承诺 [4] 离职后责任及义务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申报持股及变动情况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3] - 离职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证券账户 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 [3] - 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忠实义务和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离职后仍然有效 [5] - 因擅自离职致使公司造成损失的 需承担赔偿责任 若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公司有权要求赔偿 涉及违法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5] 制度附则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后续规定抵触需及时修订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5]
乐鑫科技: 乐鑫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36
公司治理结构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委员由董事长 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2] - 设召集人1名负责主持工作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5][6] - 下设工作组由证券事务部等工作人员组成 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7] 职责权限 -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8] - 对重大投资 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8] - 对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8] - 组织专家评审会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8] - 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9] 决策程序 - 工作组负责收集发展规划 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资料[10] - 协助有关部门将决策事项报管理层预审形成决策文件[10] - 根据管理层文件草拟议案并向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10] 议事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 1/2以上委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 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1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8] - 委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20]
乐鑫科技: 乐鑫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36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享有相应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2] -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协调信息披露工作 组织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2] - 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2] -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 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2]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 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2] - 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 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 [2] - 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其他规定要求的培训 协助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2] - 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 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在知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 - 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 [2] - 履行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2] -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包括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事宜 制定并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3] - 督促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协助相关各方及有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 关注媒体报道 主动向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求证 督促董事会及时披露或澄清 [3] - 组织筹备并列席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3] - 协助董事会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积极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事项、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以及承担社会责任 [3] -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完善公司投资者的沟通、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 [3] - 负责股权管理事务 包括保管股东持股资料 办理限售股相关事项 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公司股份买卖相关规定 [3] - 协助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 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 [3] - 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 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培训 [3] - 提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义务、勤勉义务 如知悉前述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 作出或可能作出相关决策时予以警示并立即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3] - 履行《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2] -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2] -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2] - 具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 - 最近3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3] - 曾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士不得担任 [3] - 最近3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人士不得担任 [3] -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 [3]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 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6] -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公司内部有关部门要支持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 在机构设置、工作人员配备以及经费等方面予以必要的保证 [6] - 公司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机构的工作 [6] - 公司董事会秘书存在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将其解聘 [6]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应当解聘 [6] - 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 后果严重的应当解聘 [6] -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后果严重的应当解聘 [6] -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4] -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任离任的应当接受董事会的离任审查 并办理有关档案文件、具体工作的移交手续 [5] -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任时公司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说明原因并公告 [5] - 董事会秘书辞任后未完成报告和公告义务 或者未完成离任审查、文件和工作移交手续的仍应承担董事会秘书职责 [5] -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应当指定1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披露 [5] - 空缺超过3个月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并在代行后的6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5]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程序 - 会议筹备、组织时董事会秘书在请示了董事长后应尽快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则规定的时限、方式和内容发出通知 [6] - 关于董事会授权决定是否提交会议讨论的提案董事会秘书应按照关联性和程序性原则来决定 [6] - 需提交的提案、资料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召开前送达各与会者手中 [6] - 董事会秘书应作会议记录并至少保存10年 [6]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是否需发布信息及重大事项 [6] - 对外公告的信息及重大事项董事会秘书应事前请示董事 [6] - 对于信息公告的发布董事会秘书应签名确认审核后发布 [6] - 政府相关部门对公司的问询函董事会秘书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准备资料回答问题 完成后进行审核 [6] 董事会秘书的办事机构与法律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证券事务部 [6] - 公司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完成董秘交办的工作 [6] -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6] -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的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 切实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利益 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私利 [7] -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要求董事会秘书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 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除外 [7] 其他规定 - 科创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时登记入档 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妥善归档保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 [2] -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 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1] - 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个人信息、具备任职能力的相关证明 [3] - 相关证明包括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或具备任职能力的其他证明 [3] -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代为履行职责 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等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3]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董事会推荐书、个人简历和学历证明复印件、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通讯方式等资料 [3] - 通讯方式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3]
乐鑫科技: 乐鑫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35
董事任职资格与职责 - 董事必须为自然人,禁止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被判处特定刑罚(如贪污、贿赂等)且执行期满未逾5年者任职 [3]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 [3] - 董事中由职工代表担任者仅设1人,且兼任高管的董事总数不得超过董事会总人数的1/2 [3] - 董事需承担忠实义务,包括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收受贿赂、擅自披露公司秘密等 [3][5] - 董事需履行勤勉义务,包括审慎行使权利、公平对待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 [6]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或12个月内缺席次数超会议总数1/2时需书面说明并披露 [6] 董事会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董事长和3名独立董事,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9] - 董事会职权涵盖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制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及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17项核心职能 [9] -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及收购决策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10] - 特定交易需经特殊表决程序,如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2/3以上同意,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且根据金额触发披露或股东会审批 [10] 会议召集与表决机制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临时会议由代表1/10表决权股东、董事长、1/3以上董事等提议召开 [12] - 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或5日(临时)送达,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但需保证董事决策时间 [13][28] - 表决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6][18][19] - 会议决议需以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形成,董事需明确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否则视为弃权 [17] 决议效力与责任 - 决议不成立情形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表决、出席人数或表决权数未达法定要求等 [26] - 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若决议违法违规且造成严重损失,投赞成票董事需赔偿,但表决时明确异议并记录者可免责 [26][53] - 会议档案需保存10年,包括会议记录、决议、表决票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 [26] 特殊事项规定 - 董事离职后忠实义务延续2年,且公司需审查其未尽义务或违规行为 [7] - 公司可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投保后需向股东会报告承保范围及费率等内容 [8] - 利润分配决议可先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草案,正式决议后需补充正式审计报告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