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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创微纳(68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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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创微纳(6880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7] - 出现6种情形(如董事人数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人数2/3等),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通知[1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11] 自行召集与备案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应应应应应应应,并向证交所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2]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应应应应应应应应应应应应应应应[14] 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及对外投资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表决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应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8]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3] 其他规定注意事项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7] -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应应应应应应应应应应应应应应应[20] - 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或指定地方[2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期不少于10年,若表决事项影响超五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44]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修改应应应应应应应应应应[48]
睿创微纳(68800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重大事项影响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可能影响股票交易价格[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情况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包括姓名等信息且至少保存10年[11][16]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除填档案外还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4]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相关材料[15] -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涉及内幕信息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25年8月生效[21][22]
睿创微纳(68800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财务等领域工作3年以上[6] - 最近3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5种情形不得担任[7]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聘任 - 解聘应具充分理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解聘[9]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公司应正式聘任新的[9] - 存在特定情形,公司应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将其解聘[9] - 空缺超过3个月,公司法定代表人应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10]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限制 - 有权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等[15] - 执行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2] - 任职期间不得挪用公司资产或资金等八项行为[24] 其他规定 - 聘任时应签订保密协议,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10] - 聘任后应及时公告并提交相关资料[11] - 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25] 细则相关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并适时修改[29] - 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30][31]
睿创微纳(68800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东表决权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 分管负责人每季度定期现场检查控股子公司[3] 控股子公司会议 - 控股子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8] - 设置董事会的控股子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9] - 设置监事会的控股子公司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监事会[9] 人员委派 - 公司按出资比例委派或推荐的董事原则上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9] - 公司推荐的监事原则上占控股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一半以上[9] 报告制度 -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13] -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每季度提交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14] - 控股子公司每月结束后十五日内报送相关财务报表及报告[16] - 控股子公司每季度前十五日或按需提交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报表[16] - 控股子公司应每季度至少向公司汇报一次获批投资项目进展情况[19] -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2] 审计与资金 - 控股子公司每年提供由公司统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16]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监督[24] - 控股子公司闲置资金一般不得用于高风险金融衍生品种投资[19] 审批事项 - 控股子公司对外贷款需事先论证并报公司审核[17] - 控股子公司担保方案需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需经公司审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19] 其他制度 - 控股子公司可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报公司审查[26]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8]
睿创微纳(68800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烟 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条 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 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 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第三条 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股 利,现金分红优先于其他分红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 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 ...
睿创微纳(688002)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 略与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二条 委员会由 3 名以上董事(含 3 名)组成。公司董事长或者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除董事长外的其他委员经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过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三条 董事长任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及主持委员会会议。 第四条 委员会任期与公司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 ...
睿创微纳(6880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如下: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睿创微纳(68800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八条 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予以免除其资格: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委员会纪律的;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均有权 提名委员候选人。 ...
睿创微纳(68800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 的资金往来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 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亦适用本制度。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中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 ...
睿创微纳(6880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 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