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创微纳(68800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东表决权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 分管负责人每季度定期现场检查控股子公司[3] 控股子公司会议 - 控股子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8] - 设置董事会的控股子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9] - 设置监事会的控股子公司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监事会[9] 人员委派 - 公司按出资比例委派或推荐的董事原则上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9] - 公司推荐的监事原则上占控股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一半以上[9] 报告制度 -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13] -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每季度提交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14] - 控股子公司每月结束后十五日内报送相关财务报表及报告[16] - 控股子公司每季度前十五日或按需提交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报表[16] - 控股子公司应每季度至少向公司汇报一次获批投资项目进展情况[19] -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2] 审计与资金 - 控股子公司每年提供由公司统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16]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监督[24] - 控股子公司闲置资金一般不得用于高风险金融衍生品种投资[19] 审批事项 - 控股子公司对外贷款需事先论证并报公司审核[17] - 控股子公司担保方案需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需经公司审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19] 其他制度 - 控股子公司可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报公司审查[26]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