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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星(60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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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星(603978) -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2025-05-26 09:45
担保情况 - 为松岩新能源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业务提供6666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此前已提供担保余额3000万元[3] - 2025年为洛阳新星、松岩新能源、赣州松辉分别申请18亿、3.5亿、3.5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6] - 松岩新能源预计为公司申请8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6]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96023.46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5.49%[14] 松岩新能源情况 - 公司持有松岩新能源100%股份,其注册资本10亿元[7] - 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108771.04万元,净资产77975.71万元[8] - 2025年1 - 3月营业收入8623.39万元,净利润608.17万元[9] 其他 -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情形[14] - 本次担保为满足松岩新能源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11]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22 20:51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5月30日15:00-17: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2][4][5] - 说明会采用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形式 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陈学敏 财务总监卢现友 独立董事肖长清及董秘周志 [4][5] - 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23日至29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司邮箱ir@stalloys.com提交问题 [2][4][6] 投资者参与方式 - 参与路径为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s://roadshow.sseinfo.com/) 实时在线交流 [4][5] - 会后可在上证路演中心查看说明会完整内容及问答记录 [6] - 咨询联系人董秘周志 电话0755-29891365 邮箱zhouzhi@stalloys.com [6] 信息披露基础 - 公司已提前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2024年报及2025年一季报 本次说明会旨在进一步解读经营成果与财务指标 [2][3]
深圳新星: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2 09:22
业绩说明会安排 - 会议将于2025年5月30日15:00-17: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及网络互动方式召开 [1][2] - 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23日至5月29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司邮箱提交问题 [1][3] 参会人员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财务总监卢现友、独立董事肖长清、董事会秘书周志将出席说明会 [2] - 参会人员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 投资者参与方式 - 直播期间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在线互动 [2] - 说明会内容及记录后续可在上证路演中心查看 [3] 会议内容 - 重点沟通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与财务指标 [2] - 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2] 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周志为指定联系人 电话0755-29891365 邮箱zhouzhi@stalloyscom [3]
深圳新星(603978) -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5-22 09:01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30 日(星期五)15:00-17: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049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学敏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卢现友先生,独立董事肖 长清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志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 将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至 5 月 29 日(星期四)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ir@stalloy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 回答 ...
深圳新星: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15 10:2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和财务信息透明度,维护股东权益 [1][2] -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2][3] - 选聘范围涵盖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其他重要性相当的法定审计业务 [3] 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要求 - 需同时满足六项条件: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固定场所与完善内控、熟悉财务法规、具备合格注册会计师团队、良好执业记录(近三年无刑事处罚)、符合其他法定条件 [3] - 执业质量评估重点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权重≥40%)与审计费用报价(权重≤15%) [7][12] 选聘程序与决策机制 - 提案权归属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独立董事/1/3以上董事及其他法定主体 [4]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禁止设置歧视性条件或量身定制条款 [5][9] - 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表决,并签订一年期审计业务约定书 [6][17] 费用调整与续聘规则 - 审计费用可随物价指数、业务复杂度等因素调整,降幅≥20%需披露原因 [9][19] - 续聘需审计委员会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工作质量,过半同意方可提交审议 [9][18] 改聘条件与过渡安排 - 改聘触发情形包括:重大执业缺陷、审计延误、资质丧失、主动辞聘、分包转包等 [10][20] - 变更需在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访谈基础上评估新所资质,且应在Q4前完成选聘 [11][2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服务满5年后需冷却5年 [11][24]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年报需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及履职评估报告 [13][25] - 选聘相关文件保存期限至少10年,禁止伪造或销毁 [16][28] 监督与处罚机制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选聘合规性、协议履行情况等 [13][25] - 违规行为处理包括通报批评、经济追责及纪律处分,严重者永久取消合作资格 [14][26][27]
深圳新星: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5 10:13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5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召开 [1]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由董事长陈学敏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均出席 [1]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通过 其中A股股东平均赞成率超99.8% [1][2] - 具体议案表决数据: - 最高赞成率99.8747%(81,981,069票) 最低反对率0.0788%(64,700票) [1][2] - 弃权票比例最高0.0691%(56,600票) [2] - 涉及重大事项的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未披露具体数据 [2] 审议通过议案内容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2] - 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议案 [2] -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议案 [2]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劲业、何凌一确认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3][4] - 会议召集、出席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 [3][4]
深圳新星: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5 10:13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2]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股东大会通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9日[3] - 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14点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3][4]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6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2,083,869股,占总股本39.0695%[4] - 现场出席股东7名,持股79,140,169股,占比37.6685%;网络投票股东155名,持股2,943,700股,占比1.4011%[4][5] - 其他列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事务所代表[5] 议案表决结果 - 第一项议案赞成率99.8457%(81,957,269股),反对率0.1092%(89,700股),弃权率0.0451%(36,900股)[6] - 第二项议案赞成率99.8567%(81,966,269股),反对率0.1092%(89,700股),弃权率0.0341%(27,900股)[7] - 第三项议案赞成率99.8747%(81,981,069股),反对率0.0802%(65,900股),弃权率0.0451%(36,900股)[7] - 第四至第十项议案赞成率均超99.81%,最高反对率0.1436%(117,900股),最高弃权率0.0691%(56,600股)[7][8]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8]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8][9]
深圳新星(603978)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5-15 09:46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 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市新星轻合 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 ...
深圳新星(603978)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15 09:45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 6 号新星公司红楼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62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2,083,869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39.0695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学敏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 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公 ...
深圳新星(603978)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5-15 09:45
中国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6001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C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电子邮件(E-mail):info@sundiallawfirm.com 网站(Website):www. 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5)第 099 号 致: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 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规则》")、《深圳市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