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603978)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资金占用定义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如为关联方垫付、拆借资金等[3]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实施,及时结算,防止经营性资金占用[6] 审计与检查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公告[6]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至少每季度检查并报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9] 清欠措施 - 发生资金占用公司应立即制定清欠方案,向监管部门报告并披露信息[11]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严控非现金资产清偿[13] 责任追究 - 董事及高管怠于履职或协助侵占资金,董事会视情节处分、罢免或解聘[15] - 董事、高管违反制度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