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603978)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业务审议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特定额度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9] - 套期保值工作小组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到期需重新预计和授权[9] -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8] 业务操作 - 决策团队每月根据销售订单和生产计划确定期货交易要素[6] - 风控团队测算合约头寸合理性和现金需求,评估流动性风险[6] - 操作团队负责期货合约资金调拨申请、编制方案、监控行情等[6] 业务类型 - 买入套期保值针对担心原材料价格上涨,卖出针对担心产成品价格下跌[15][16] 业务风控 - 风控团队每月核对月结单、交易记录和保证金余额并存档[17] - 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控制现货与期货匹配并制定应急预案[19][20] - 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异常、合约市值损失接近或突破止损限额、发生追加保证金等情况,风控团队应报告工作小组[20] 信息披露 - 期货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达规定标准时应及时披露[24] -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套期保值需事前审议并决议后两日内公告[24] - 超出董事会权限的套期保值应审议公告后提交股东会[24] - 套期保值业务出现规定亏损情形时,应重新评估并披露[24] 其他事项 - 套期保值业务档案由证券部保管,期限至少10年[24] - 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会计政策按财政部规定执行[24] - 错单处理分期货公司和交易员过错两种情况处理[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