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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子窖(603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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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子窖(603589) -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9 11:49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职权 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1 公司董事会设立财务与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 财务与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 任召集人,财务与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财务与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
口子窖(603589) -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9 11:49
第六条 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 职责: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明确审计部和人员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审计人员,通 过运用系统、科学、规范的方法,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 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
口子窖(603589) -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9 11:49
第二条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 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 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和高级 ...
口子窖(603589) -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9 11:49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未经公司同 意,独立董事不得同时在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它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 ( ...
口子窖(603589) -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9 11:49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 第一条 为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 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
口子窖(603589) -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9 11:49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 抵押及质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 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审议披露义务。公 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
口子窖(603589) -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19 11:49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
口子窖(603589) -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9 11:49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 部分。 第三条 公司所募集的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 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 资金的投向。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其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应该坚持"集 ...
口子窖(603589) -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9 11:49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从事或发生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信息管理、披露、保密,适用本制度。公司及 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负有披露义务的人员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 泄露。但是法律、行 ...
口子窖(603589) -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19 11:49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的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 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2.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3.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