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磁材(60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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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磁材(60307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4-25 13:02
担保审核制度 - 公司对外担保多层审核,财务初审、董秘复核[4]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4] 担保审议条件 - 单笔超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6] 担保申请流程 - 被担保人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申请[9] 担保信息管理 - 财务按季度填报担保情况表[12] 责任与制度规定 - 董事对违规担保担责,越权致损追究责任[17]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20]
天和磁材(60307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度
2025-04-25 13:0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包头天和磁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选择标准、程序,并依照该标准、 程序及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正、透明地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候 选人。 第三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四)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更 换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或建议; (五)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 ...
天和磁材(6030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5 13:0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17] - 董事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9]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2] 董事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得担任董事[12]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2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上半年审议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27] - 8种情形下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9]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知全体董事[31]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7] - 投资决策超授权范围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担保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8][3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设置审计等专门委员会[2] - 董事委托和受托出席会议有4条原则限制[34]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42]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订或修改,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6][47]
天和磁材(60307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4-25 13:0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执行,公司应当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具 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募集资金运用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 采取适当措施保证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坚持安全、专户存储和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 ...
天和磁材(60307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4-25 13:0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包头天和磁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人。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 营运作和控制管理,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生产经营 业务,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及税法知识;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 ...
天和磁材(60307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
2025-04-25 13:0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包头天和磁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 立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 交董事会审议后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协调 安排办理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事务、完成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审计委员会的建议。 第六条 ...
天和磁材(603072) - 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4-25 13:0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建立防止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占用资金包括经营性占用资金和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经营性占用资金 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占用资金;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 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 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 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四条 ...
天和磁材(60307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
2025-04-25 13:02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定期会议应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临时会议可采用多种通讯方式[11] - 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3日前以专人送出或网络方式通知全体委员[11] 委员相关规定 - 提名方式有董事长提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9] - 委员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经批准生效,补选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履职[10] - 委员对公司承担忠实和勤勉义务[14] 薪酬方案审批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6] 会议表决与决议 - 表决方式有记名投票和举手表决,有委员要求记名投票则采用该方式,建议或提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不得擅自修改[18] - 会议决议生效次日向公司董事会通报[1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应有记录,出席委员签名,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8]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1]
天和磁材(603072)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4-25 13:0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为加强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等规定,和《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应当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股东会 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 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条 公司应当明确界定各部门和各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 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 公司应当设立完善的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 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相关部门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