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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60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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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融携手共绘五篇新章 北上协密集调研三家银行解码金融高质量发展
中国证券报· 2025-12-08 13:12
文章核心观点 - 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围绕“金融高质量发展与做好五篇大文章”主题,组织了三场走进北京银行、农业银行及邮储银行的调研活动,旨在促进金融机构与上市公司交流,探讨如何通过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精准赋能实体经济 [1] - 系列调研活动显示,银行服务模式正从过去单一的“看抵押、看财报”转向更注重“看技术、看未来”,并从简单资金借贷转向提供包含并购重组、跨境金融、风险管理在内的综合解决方案 [6] - 通过常态化交流机制,活动推动了“产融结合、共生共荣”的首都经济新生态逐步成形,未来将继续搭建高质量交流平台以贡献于北京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7] 调研活动概况 - 活动由北京证监局指导,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主办,各上市公司承办,参与人员包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相关领域负责人、媒体记者及协会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等150余人 [1] - 活动形式为“调研参观+座谈交流”,聚焦金融机构如何通过“五篇大文章”精准赋能实体经济 [1] - 该系列是“走进上市公司”常态化交流机制的一部分,为不同行业上市公司提供了互学互鉴的机会,后续还将组织专题培训、经验分享等活动 [7] 北京银行调研要点 - 北京银行将科技金融作为“第一战略”,专精特新作为“一号工程”,并分享了科技金融工作、上市企业服务、资本市场服务及跨境金融服务 [2] - 北京银行董事会秘书表示,科技创新是重塑全球经济格局的核心驱动力,金融在服务科技创新、助推产业升级中扮演重要角色,发展科技金融是时代必答题 [2] - 协会秘书长表示,金融高质量发展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五篇大文章”是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上市公司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并参与金融创新,金融机构需提升服务水平并加强与上市公司合作 [2] 农业银行调研要点 - 农业银行董事会秘书介绍,服务乡村振兴是农行“两大定位”之一,目前农行40%的贷款、44%的存款分布在中国的县域地区 [3] - 农行在服务乡村振兴的同时,高度重视城市业务发展与创新,形成了城乡联动、协同共进的经营格局 [3] - 协会秘书长表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共同构筑了现代金融体系的四梁八柱,对于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增强国际竞争力具有里程碑战略意义,需协同创新、共建生态以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 [3] 邮储银行调研要点 - 邮储银行致力于服务“三农”、城乡居民和中小企业,立足资源禀赋优势,将“五篇大文章”做出了邮储特色,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并加快塑造发展新动能 [4] - 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邮储银行实现营收、利润双双正增长,净息差1.68%、不良率0.94%,均保持行业优秀水平 [4] - 邮储银行北京分行作为服务首都经济的重要落脚点,始终将服务“五篇大文章”作为核心战略抓手,把金融资源精准投向首都经济发展的关键领域 [4] “五篇大文章”政策背景与行业意义 - 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2024年3月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6] - 协会秘书长阐述,“五篇大文章”是精准滴灌科技创新、催化产业升级的关键举措,是推动发展方式转型、促进社会公平普惠、应对人口结构变化、赋能数字中国建设的核心引擎 [6] - 国家密集出台的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法规,勾勒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路径 [6] 企业代表建议与未来展望 - 有企业代表提出,科技金融需进一步优化风险评估模型以提升对“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支持效率,绿色金融应强化信息披露标准并推动碳账户体系建设 [7] - 多位代表建议,银行可借助人工智能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精准度,并探索供应链金融与数字人民币场景融合 [7] - 协会秘书长对金融类上市公司提出五点特别重视:战略规划的前瞻性与系统性、风险防控的精准性与有效性、科技赋能的安全性与普惠性、国际合作的开放性与自主性、人才培养的专业性与复合性 [5]
城商行板块12月8日跌0.31%,上海银行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入1.29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2-08 09:09
城商行板块市场表现 - 2023年12月8日,城商行板块整体下跌0.31%,表现弱于大盘,当日上证指数上涨0.54%,深证成指上涨1.39% [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厦门银行领涨,涨幅为3.32%,上海银行领跌,跌幅为1.43% [1][2] - 板块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9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676.7万元,但散户资金净流出1.56亿元,显示资金流向存在分歧 [2] 个股价格与成交情况 - 厦门银行收盘价7.46元,成交量33.34万手,成交额2.47亿元,是当日板块中涨幅最大的个股 [1] - 江苏银行成交额最高,达12.29亿元,成交量117.21万手,收盘价10.47元,微跌0.38% [1][2] - 上海银行收盘价9.66元,下跌1.43%,成交量47.78万手,成交额4.64亿元,是当日跌幅最大的个股 [2] - 北京银行成交量最大,达148.87万手,成交额8.36亿元,股价微涨0.72% [1] 个股资金流向详情 - 杭州银行获得主力资金最大净流入,达4979.48万元,主力净占比为9.80% [3] - 苏州银行主力资金净流入3395.56万元,主力净占比高达13.01%,同时游资也净流入1394.85万元 [3] - 江苏银行遭遇主力资金最大净流出,净流出5685.83万元,主力净占比为-4.62% [3] - 厦门银行、齐鲁银行和青岛银行均获得主力与游资资金共同净流入,例如厦门银行主力净流入2151.51万元,游资净流入2038.66万元 [3] - 苏州银行和青岛银行的散户资金净流出比例较高,分别达-18.35%和-20.46% [3]
康得新百亿财务造假案余波未了,北京银行两度卷入相关诉讼
南方都市报· 2025-12-08 08:48
北京银行近期面临的主要挑战与经营状况 - 公司近期因合规问题收到中国人民银行罚单,被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86.3元,并罚款2526.85万元,同时有11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5] - 2025年以来,公司及分支机构因多项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累计罚款超过3600万元[5] - 公司深圳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180.1万元[6] 涉及康得新财务造假案的诉讼风险 - 公司于12月4日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涉及康得新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原告索赔金额暂计41.39亿元[2][4] - 公司及其西单支行在此案中位列被告二十九和被告三十,原告要求除康得新外的其余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 - 这是公司年内第二次卷入康得新相关诉讼,今年5月曾作为被告二、被告三涉及另一起索赔金额超过51亿元的诉讼[2][4] - 公司公告强调其并非案件第一责任被告主体,并初步评估案件不会对利润产生实质影响[2][5] 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表现与市场地位变化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15.88亿元,同比下降1.08%,实现归母净利润210.64亿元,同比微增0.26%[6] - 前三季度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1.79%,但非息收入同比下降9.22%,主要受投资业务收入波动影响[6] - 截至第三季度末,公司不良贷款率为1.29%,较年初下降2个基点,资产质量有所改善[6] -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为4.75万亿元,被资产总额4.79万亿元的江苏银行超越,失去城商行资产规模第一的位置[7] 资本充足与战略转型方向 - 公司资本充足率相关指标较上年末下滑,第三季度末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82%、11.87%、8.44%[6] - 公司近年来重点打造“专精特新第一行”战略,并着力聚焦养老金融、绿色金融等特色业务[7] - 中金公司认为其三季报业绩低于预期,维持2025年盈利预测基本不变,但下调2026年盈利预测3%至264亿元,并下调目标价[7]
涉及康得新造假案,北京银行收到应诉通知
中国证券报· 2025-12-07 00:34
案件概况 - 北京银行及其西单支行因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列为被告 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6] - 该案被告共计四十位 被告一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分别位列被告二十九和被告三十[2] - 原告为胡菊玲等康得新股票投资者 诉讼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6] 原告诉讼请求 -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因虚假陈述引起的投资损失之侵权赔偿款 暂计人民币41.39亿元[2] -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除被告一外其余所有被告(包括北京银行及其西单支行)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 - 原告请求所有被告共同支付公告费、通知费、律师费等费用暂定300万元 并由所有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2] 案件背景与证监会认定 - 证监会2020年9月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 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4] - 根据康得投资集团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 康得新及其子公司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四个账户的资金被实时、全额归集至康得集团账户 导致康得新北京银行账户组各年末实际余额为0[4] - 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银行存款余额因此存在虚假记载[4] 北京银行回应与评估 - 北京银行公告表示 截至公告披露日 此次诉讼尚未开庭 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4] - 北京银行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并非本案件第一责任被告主体[4] - 经初步评估 本次诉讼请求和案由不会对该行正常经营以及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实质影响[4] 北京银行相关财务与法律准备 - 北京银行2025年半年报显示 该集团涉及若干作为被告及其他可能被诉讼索赔的事项[4] - 截至2025年6月末 该集团确认的诉讼损失准备余额为人民币6722万元[4] - 集团管理层认为上述事项的最终裁决与执行结果不会对集团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4] 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律含义 - 法律界人士表示 在连带赔偿责任中 各责任人的对外责任不分先后、不分份额[2] - 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任一连带责任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被请求的责任人不能以自己内部份额较小或排名靠后为由拒绝[2]
因康得新案,北京银行收到应诉通知书
新浪财经· 2025-12-06 08:37
诉讼案件概述 - 北京银行及其西单支行因康得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列为共同被告,案件编号为(2024)苏05民初1473号,被告总数达四十位,北京银行及西单支行分别位列被告二十九和三十 [1][3] - 原告胡菊玲等投资者向第一被告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索赔投资损失等侵权赔偿款,暂计人民币41.39亿元 [1][3] - 原告请求除第一被告外的其余所有被告对上述41.39亿元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共同承担额外费用暂定300万元及全部诉讼费用 [1][3] 案件背景与责任认定 - 根据证监会2020年9月的行政处罚,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账户资金被实时全额归集至母公司账户,导致各年末披露的银行存款余额与实际余额为0不符 [2][4] - 法律界人士指出,连带赔偿责任意味着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任一连带责任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被请求方不能以内部份额小或排名靠后为由拒绝 [2][4] 公司回应与评估 - 北京银行公告称,截至公告日,该诉讼尚未开庭,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2][5] - 公司表示其并非案件第一责任被告主体,经初步评估,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以及当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实质影响 [2][5]
今天16:18开票丨“北京银行之夜”第30届北京新年音乐会(1996-2025)——北京交响乐团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12-06 01:45
活动与票务信息 - 第30届北京新年音乐会将于2025年12月8日19:30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票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16:18 [1][9] - 演出实行实名制购票,购票后信息无法修改且票品无法转赠转售,入场需同时出示与登记信息相符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纸质演出票原件,并进行人脸识别核验 [5] - 演出停售时间为12月26日14:00,建议观众提前至少30分钟到达场地,演出将提前一小时开始检票 [6] - 因场地特殊性,少数观众可能会在演出前48小时被要求退票,谢绝学龄前或身高1.2米以下儿童入场 [6][7] 品牌历史与定位 - “北京新年音乐会”品牌自1996年创办,已走过29年历程,以固定的时间、场所和形式成为北京重要的文化名片,并被评为“北京十大文化展演项目” [10] - 品牌坚持“名团、名家、名曲”和“国际水准、中国气派、北京特色、节日气氛”的创意理念,开创了中国新年音乐会先河 [10] - 以该音乐会为雏形打造的“北京新年演出季”始于2015年,已从单一品牌拓展为涵盖交响、芭蕾、京剧、国乐等多艺术类型的大型系列演出品牌 [16] - “北京新年演出季”连续3年荣登“北京十大文化品牌展演项目”榜单,第29届音乐会荣获2025大世界基尼斯中国魅力榜年度戏剧榜-音乐会金榜 [16] - 该演出季是北京文化艺术基金2022至2025年度的资助项目,旨在打造首都新年演出第一品牌,助力“大戏看北京”文化名片 [16][17] 演出内容与阵容 - 本场音乐会由北京交响乐团演出,指挥为杨洋,合唱团为北京音乐家协会合唱团 [7][11][12] - 演出曲目兼具北京特色与中外经典,已公布曲目包括吕其明的《红旗颂》、小约翰·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圆舞曲》、柴科夫斯基的《1812序曲》等 [13] - 演出将有神秘嘉宾登场 [12] 主办与赞助 - 本场音乐会全称为“2026北京新年演出季‘北京银行之夜’第30届北京新年音乐会 (1996-2025)”,由北京银行冠名 [7] - 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是由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起设立的公益性基金,重点资助舞台艺术创作、文化传播交流和艺术人才培养 [1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先股全部赎回及摘牌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5 19:37
公司行动:优先股赎回与摘牌 - 北京银行计划于2025年12月11日全部赎回其非公开发行的“北银优1”优先股,赎回后该优先股将终止挂牌 [1][2][8] - 本次赎回涉及优先股数量为0.49亿股,每股面值100元,总赎回规模为人民币49亿元 [2][4] - 赎回价格为优先股的票面金额加当期已宣告且尚未支付的优先股股息 [5] 关键时间安排 - 优先股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2月9日,赎回登记日与停牌起始日为2025年12月10日 [2][3] - 赎回股份注销、赎回款发放及优先股终止挂牌日均定于2025年12月11日 [2][3][4][6][8] - 赎回操作将在2025年本次优先股的派息日,即2025年12月11日执行 [6] 决策与审批程序 - 赎回行动依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董事会全权办理 [2] - 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行使赎回权的议案 [2] - 公司已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对赎回无异议的复函 [2] 交易与结算安排 - 赎回款项将由公司自行直接发放给优先股股东 [9] - 赎回的优先股将在股东证券账户中直接记减,赎回后该批次优先股股数将变为0 [10] - 若因司法冻结或质押导致股份记减失败,相关账户持有的优先股将不再参与本次赎回 [10] 停牌安排 -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公司拟申请于2025年12月10日对“北银优1”优先股实施停牌 [7][12][13] - 停牌与后续的赎回注销安排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获监管同意 [13]
北京银行:涉及一起金额逾41.39亿元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新浪财经· 2025-12-05 12:44
诉讼案件概述 - 北京银行作为被告之一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 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 [1] - 原告为胡菊玲等康得新股票投资者 被告方包括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银行等其他被告 [1] - 原告核心诉求为判令康得新支付投资损失侵权赔偿款41.39亿元 并要求北京银行等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 公司回应与影响评估 - 公司表示本次诉讼尚未开庭 [1] - 公司认为该诉讼不会对正常经营产生实质影响 [1] - 公司认为该诉讼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实质影响 [1]
北京银行:因康得新虚假陈述案被列为被告,涉赔偿41.39亿元
华尔街见闻· 2025-12-05 12:32
北京银行应诉公告要点解读 核心要点 各项费用:300万元 要求除康得新外所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诉讼规模 原告:胡菊玲等康得新股票投资者 被告:共40个主体,北京银行及西单支行分别为第29、30被告 主要被告为康得新及其关联方、相关责任人员 赔偿诉求 投资损失赔偿:41.39亿元(含投资差额、印花税、佣金) 诉讼基本情况 北京银行收到苏州中院应诉通知书,因康得新证券虚假陈述案被列为被告 案件编号:(2024)苏05民初1473号,尚未开庭审理 影响评估 银行表示并非第一责任主体 经初步评估,不会对正常经营及利润产生实质影响 将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进展 ...
北京银行(601169)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2025-12-05 12:31
诉讼情况 - 2025年12月4日北京银行收到康得新股票投资者诉讼《应诉通知书》[2] - 原告要求康得新支付赔偿款暂计41.3923146768亿元[6] - 原告要求所有被告支付费用暂定300万元[6] 影响评估 - 诉讼未开庭无有效判决,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利润[9] - 截至披露日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