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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物流(60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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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物流(601156) -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9-16 12:18
信息披露主体责任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等情况变化应告知并配合披露[10]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股东应告知并配合披露[10] - 特定人员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1] - 委托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情况并配合披露[11] 信息披露管理机制 - 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7]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8] - 高管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信息[8]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9]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日常工作机构[9] - 各部门等建立信息采集报送机制[10]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1个月内披露季报[15] - 年报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6]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19]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5%以上股份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24] - 部分人员无法履职或涉违规公司应立即披露[25] 其他披露规定 - 公司预计业绩亏损或变动应及时预告[21] - 业绩泄露等情况应披露财务数据[21] - 重大事件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信息[27] - 收购等导致股本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28] - 证券异常等情况应了解澄清披露[28] - 编制发布临时报告涉及审批报决策机构[30] - 公司及义务人不得泄漏未披露信息[31] - 涉及暂缓、豁免情形按制度执行[33]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密及投资者关系管理[33] - 聘请中介机构应签保密协议[34]
东航物流(601156) -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9-16 12:1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至13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超半数,含不少于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设董事长1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设职工董事1名,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2][3]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3]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届满连选可连任[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4]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7]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十日内召集会议[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紧急时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可口头通知[10][12]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等情况应书面说明并披露[16] 提案审议 - 审议通过提案除特殊情形外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8] - 董事回避表决时,相关会议及决议有相应规定,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出延期并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6]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包含基本信息等内容[39]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47] 决议公告与责任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44]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执行中重大问题董事应及时报告[45] - 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表决异议并记录可免责,异议董事应报告[43] 表决方式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24]
东航物流(601156) -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9-16 12:18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协议终止与专户注销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向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对账单,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7]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1年,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10]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1]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2] - 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1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4]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14]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5] 信息披露与核查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披露现金管理额度、期限等内容[13]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及新项目,需披露项目建设方案、投资周期、回报率等信息[16]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3]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4]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相关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相关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东航物流(601156) -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09-16 12:18
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158,755,556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87,555,556元[8] - 公司以2018年8月31日为股份制改制基准日,设立时发行142,880万股[20] 股权结构 - 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42,960,000股,占比45.00%[20] -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87,188,800股,占比20.10%[20] - 珠海普东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42,880,000股,占比10.00%[20]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35]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3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8] - 股东会审议批准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4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0]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5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6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至十三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超半数,含不少于三分之一独立董事[101]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10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0]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4]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 - 5名,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2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3]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2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5] - 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49] - 公司上市后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15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60]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82]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3]
东航物流(601156) -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9-16 12:18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 过去12个月内或相关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存在特定情形的法人、自然人为关联人[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1][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2]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在300万元以上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可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12][13]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3]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以出资、增资、减资金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14]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等[19]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3] - 股东会对涉及《公司章程》特别决议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有效[29] - 制度所称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等[33]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则执行[33] - 制度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等规定[33]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3]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3]
东航物流(601156) -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9-16 12:18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其合法权益[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诚实守信和主动性[3][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5]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如股东会、说明会等[6] 说明会规定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现金分红未达标等情况[8]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9] 职责分工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1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7] - 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专职部门[13] 活动规范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13] - 公司举办重大投资者关系活动时,董事、高管应配合并接受统一安排[14] - 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高管接受调研来访前应知会董秘,董秘原则上全程参加[14] 协助与人员要求 - 公司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14]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等素质技能[14] 培训与档案管理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工作知识技能培训,重大活动可做专题培训[14] - 公司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载活动相关情况[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按方式分类,相关文件资料存档保管[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17]
东航物流(601156) - 东航物流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16 12: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9月16日在上海召开[2]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454人,持有表决权股份1,015,416,315股,占比63.9610%[2] 议案表决情况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A股同意票数1,014,474,415,比例99.9072%[7]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A股同意票数1,014,479,715,比例99.9078%[6]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A股同意票数1,014,474,415,比例99.9072%[7] - 撤销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A股同意票数1,014,433,515,比例99.9032%[7] - 签署货运物流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A股同意票数371,511,315,比例99.7463%[8] 董事选举情况 - 选举王永芹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得票数1,012,135,722,占比99.6769%[9] - 选举张戬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得票数1,012,040,126,占比99.6675%[9] 关联股东情况 - 关联股东东航集团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642,960,000股,对议案5回避表决[11]
东航物流(601156) - 关于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16 12:15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例会决定召开,8月30日公告会议通知[8][9] - 股东大会于9月16日14点在上海虹桥机场华港雅阁酒店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11]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54人,代表股份10.15416315亿股,占比63.9610%[12] 议案表决情况 - 《公司章程》修订议案同意票10.09478386亿股,占比99.4152%[15]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议案同意票10.14479715亿股,占比99.9078%[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议案同意票10.14474415亿股,占比99.9072%[18] - 撤销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同意票10.14433515亿股,占比99.9032%[19] - 货运物流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同意票3.71511315亿股,占比99.7463%[20] - 中小投资者对货运物流框架协议议案同意票1286.9481万股,占比93.1594%[20] - 中小投资者对某议案同意票10,533,888股,占比76.2525%[22] 选举情况 - 选举张歌为非独立董事议案同意票1,012,040,126股,占比99.6675%[22] - 选举张歌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票10,438,292股,占比75.5605%[22] 其他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22][23]
东航物流(601156) - 东航物流第三届董事会第4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16 12:1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4次普通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11位董事全部出席[1] 人员增补 - 同意增补王永芹、张戬为第三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1]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包括制定和修订多项制度[2][3][4][7] 制度修订 - 董事会同意修订六项公司治理制度和七项基本管理制度[5][6]
东航物流积极推动客货联动让空中丝路更畅其流
新浪财经· 2025-09-16 04:35
新航线开通 - 东航于2025年6月开通西安至伊斯坦布尔直航航线 连接历史丝绸之路重要节点[1] 货运业务发展 - 西安至伊斯坦布尔首航航班运送15吨空运货物[3] - 客机腹舱货运收入自2025年1月以来实现同比增长[3] - 宽体客机在浦东至东南亚部分航线替代单通道客机 提升腹舱货运能力[5] - 东航物流推出"重泡结合"货物装载模式 优化腹舱空间利用[8] - 针对浦东宽体客机拉货率优化开展专项工作坊[8] 客货联动机制 - 建立客运营销部门与物流部门联合牵头机制[3] - 在市场拓展和客户活动中实施客货部门协同行动[3] - 开展联合营销 将货运客户引导至客运业务[5] - 市场营销部门与运控地服单位协同提升航班保障水平[7] - 在海外站点推行客货运一体化运行保障联动[8] 国际网络扩张 - 计划2025年12月开通上海经奥克兰至布宜诺斯艾利斯航线[3] - 近年来持续开辟国际航线 新增阿姆斯特丹、芝加哥、日内瓦、米兰、阿拉木图、哥本哈根等航点[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