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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股份(60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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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股份: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09:23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1] -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无委托出席董事 [1] - 会议由董事长路明主持,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1] 公司章程修订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新增87,336,244股股份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需修订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相关条款 [1] - 修订详情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 - 表决结果为全票赞成(9票) [2] 经理层考核兑现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2024年度经营业绩及任期考核兑现的议案》 [2] - 2024年度经理层业绩考核及年薪兑现结果符合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要求,考核结果被认定为公平、合理、客观 [2] - 议案已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全票赞成(9票) [2]
华塑股份: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09:18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87,336,244股股份,已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1] - 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50,740.1812万元增至359,473.8056万元 [1] - 公司股份总数由350,740.1812万股增至359,473.8056万股 [1] 公司章程修订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二条,更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 [1] -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六条注册资本变更为359,473.8056万元 [1] -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股份总数变更为359,473.8056万股 [1] 授权事项 - 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注册资本变更和章程修订 [1] -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1] - 本次章程修订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信息披露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0 08:30
会议相关 - 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9位董事全出席[2] 股份登记 - 2025年6月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87336244股股份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3]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全票赞成通过[3] - 《关于公司经理层2024年度经营业绩及任期考核兑现的议案》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且全票赞成[5]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0 08: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599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9,473.8056万元,营业期限100年[9][10] - 公司由4名法人共同发起设立,淮北矿业等持股比例分别为70%、10%、10%、10%[19]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总数为359,473.8056万股,均为普通股[19]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份等[22]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等[27] 股东大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67]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8]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董事长一人[10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111]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103] 管理层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等[120]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22] 监事会 - 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3名[13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142] 财务与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7] 其他 - 公司设立党组织,党委和纪委由5 - 7人组成,每届任期5年[198] -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199]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6-20 08:15
股份发行 - 2025年6月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87336244股股份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2] - 发行后注册资本由350740.1812万元变更为359473.8056万元[2] - 发行后股份总数由350740.1812万股变更为359473.8056万股[2] 章程修订 - 2025年6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修订后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均为359473.8056万元/万股[3] - 本次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4]
华塑股份: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6-09 13:20
发行概况 -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数量87,336,244股,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8.7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196,924,966.30元 [7][9] - 发行价格为2.29元/股,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按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确定 [7] - 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淮矿集团,获配股份限售期36个月,淮矿集团原有股份18个月内不转让 [3][9] 股权结构 - 发行后总股本增至3,594,738,056股,淮矿集团持股比例从82.22%微增至82.29%,安徽省国资委仍为实际控制人 [17] - 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淮矿集团持股2,958,139,670股(含限售股87,336,244股) [17] 公司基本面 -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PVC和烧碱为核心的氯碱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构建"矿-煤-电-氯碱化工-三废利用"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 [4][5] - 2025年一季度营收106,566.82万元,净利润-5,542.75万元,综合毛利率12.49%,资产负债率42.04% [18][19] - 2022-2024年营收分别为673,636.64万元、556,322.72万元、511,438.37万元,净利润连续两年下滑至亏损42,876.02万元 [18] 发行程序 - 发行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5〕798号) [6] - 2025年5月19日完成缴款,5月23日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6月6日完成股份登记 [9][16] 行业特征 - 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达88.48%,符合化工行业重资产特性 [19] - 近年盈利能力受PVC价格下行及资产减值影响,但通过降本增效措施积极应对 [21]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09 12:18
股份发行 - 公司向淮矿集团发行A股股票87336244股[5] - 发行后总股本达3594738056股[5] 股权变动 - 淮矿集团持股比例由47.12%提至48.41%[3][5][6] - 变动前持股165270.0588万股,后持股174003.6832万股[6] - 权益变动时间为2025年6月6日[5][6] 其他情况 - 本次认购可免于发出要约[8] - 发行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变[9] - 公司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9]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025-06-09 12:18
发行情况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87,336,244股,价格2.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8.76元,净额196,924,966.30元[4][24][28] - 发行对象为淮矿集团,获配股数87,336,244股,限售期36个月[34][35] - 2025年6月6日新增股份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32] 股权结构 - 2025年3月31日发行前总股本3,507,401,812股,前十大股东持股占比82.22%[50] - 2025年6月6日发行后前十大股东持股占比82.29%[51][52] - 发行前淮矿集团持股占比47.12%,发行后占比48.41%[50][51] 财务数据 - 2025年1 - 3月基本每股收益 - 0.02元/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1.67元,发行后1.68元[55] - 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计1,009,912.47万元[57] - 2025年1 - 3月营业收入106,566.82万元,营业利润 - 4,784.57万元[60] - 2025年1 - 3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9,437.92万元[63] - 2022 - 2025年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3.50%、13.47%、11.95%和11.52%[66] - 2022 - 2025年3月公司总负债分别为238,268.05万元、294,695.81万元、438,820.00万元和424,544.64万元[67] - 2022 - 2025年1 - 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73,636.64万元、556,322.72万元、511,438.37万元和106,566.82万元[69] - 2022 - 2025年1 - 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42,228.25万元、3,017.19万元、 - 42,876.02万元和 - 5,542.75万元[69] 其他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30日,主要从事氯碱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13][14] -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华塑股份,代码600935[13] - 公司与国泰海通签署保荐协议,冯浩、杨昀凡为保荐代表人[71]
华塑股份(600935)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5-06-09 12: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350,740.1812万元[9] - 本次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35] 财务数据 - 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计1,009,912.47万元,2024年末为1,029,623.55万元[12] - 2025年3月31日负债合计424,544.64万元,2024年末为438,820.00万元[12] - 2025年1 - 3月营业收入106,566.82万元,2024年度为511,438.37万元[16] - 2025年1 - 3月净利润 - 5,542.75万元,2024年度为 - 42,876.02万元[16] - 2025年1 - 3月综合毛利率为12.49%,2024年度为6.11%[20] - 2025年1 - 3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 0.95%,2024年度为 - 6.97%[20] - 2025年1 - 3月资产负债率(合并)为42.04%,2024年度为42.62%[20] - 2025年1 - 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为71.21次/年,2024年度为92.05次/年[20] - 2025年1 - 3月存货周转率为10.97次/年,2024年度为21.26次/年[20] 风险提示 - 公司面临经营业绩波动风险,因PVC市场售价走低,业绩持续大幅下滑,短期内难改善[22] -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波动风险,产品需求和价格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经济变动或致业绩下滑[23] - 公司面临产业政策风险,国家出台多项产业政策影响公司[24] 在建工程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191,054.53万元[27] 股票发行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2.29元/股[38]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87,336,244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超过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40]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8.7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924,966.30元[42]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45] - 国泰海通通过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发行人900,755股,占发行人总股本比例的0.03%[49] 决策时间 - 2024年7月19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议案[53] - 2024年8月8日,发行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议案[54] - 2024年8月1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淮矿集团同意发行方案,以2.29元/股向其发行不超87,336,244股[55] 股份限制 -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淮矿集团自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华塑股份股票[41] 持续督导 - 保荐人将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以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内进行持续督导[58]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2025-06-09 12:16
股票发行情况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87,336,244股,发行价格为2.29元/股[4] - 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8.76元,净额为196,924,966.30元[7] - 2025年6月6日新增股份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9] - 控股股东淮矿集团认购87,336,244股,限售期36个月[14] 发行流程 - 2024年7月1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议案[5] - 2024年8月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议案[5] - 2025年3月12日发行方案获上交所审核通过[6] - 2025年4月17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6] 股东情况 - 发行前总股本3,507,401,812股,前10名股东合计持股占比82.22%[21] - 发行后前10名股东合计持股占比82.29%,限售股87,336,244股[23] - 淮北矿业发行前持股占比47.12%,发行后占比48.41%[24] 股本结构 - 发行后总股本为3,594,738,056股,增加87,336,24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5] - 发行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97.57%,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2.43%[25] 影响与用途 - 发行完成后净资产及总资产规模提高,资产负债率下降[26] - 发行不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对治理结构无重大影响[23][28] -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29] - 发行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主营业务范围不变[29] 中介机构 - 保荐人是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 - 发行人律师是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31] - 审计及验资机构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