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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1:49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 会议事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 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谋经营、抓落实、强管 理,直接研究决定不属于"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的日常一般性事 项,根据董事会授权以总经理办公会的形式,集体研究决定"三 重一大"事项。 第二章 议事原则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对董事会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依 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议事决策。 (二)坚持总经理负责制的原则,总经理主持公司安全、生 产、经营管理工作,经理层其他成员和领导班子相关成员按照分 工各司其职,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三)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 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充分民主、有效集中,在此基础上实事求 是、科学决策。 第三章 议事范围 - 1 -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 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1:49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6]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 会议相关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情况应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2] 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1]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1]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等满足一定条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等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2] 表决权与提名规则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提案需提前十日送达董事会[2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其他规则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2] - 关联股东未按程序回避表决,有关关联交易的决议无效[26]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1:49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0]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0]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二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结果[11] - 内部知情人违规董事会给予处分等并追究法律责任[15] - 非内部知情人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提请有权部门处罚[15] 信息保密 - 董事及知情人控制信息知情范围,无关人员不得打听[12] - 内幕信息未公布前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等[12] - 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人员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12] - 内幕信息披露前大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要未公开信息[12] - 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前做好保密预案并签协议[13] - 公司提供未公开信息前告知保密义务[13]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7]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19 11:4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8,599万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359,473.8056万元,营业期限100年[3] - 公司由4名法人发起设立,设立时发行150,000万股[11] 股权结构 - 淮北矿业等4家公司分别持股70%、10%、10%、10%[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359,473.8056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限制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不超已发行股本10%[13] - 收购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可诉讼[22][24] - 审计委员会等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特定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34]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董事长1人[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2次会,10日书面通知[8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82] 利润分配 - 提取10%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0] - 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30%[11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2/3以上股东会表决权通过[118]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2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9]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重大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42]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防范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1:49
资金占用防范 - 设立防范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5]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7] 资金管理 - 董事和高管维护公司资金财产安全,否则董事会处分或罢免[6][10] - 财务部定期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审查情况[6] 关联交易与担保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货币资金支付按流程管理[6] - 原则上不向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董事对违规担保担责[10] 股东权利 - 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报告监管部门并提请召开股东会[8] 制度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须董事会审议[13]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1:49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2] 成员构成 - 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5日发通知,紧急时可不受限[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1] 细则生效与解释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5]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1:49
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 - 制定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年报披露质量与透明度[2]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披露有关人员[3] 制度原则与执行 - 制度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4] - 证券部收集资料上报董事会[5] 责任追究 - 9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4][5] - 4种情形从重处理[5] - 4种情形从轻处理[7] - 处理前听取意见考虑因素[7] - 5种追究责任形式[9] - 部分追责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董事会定[9]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1:49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董事长、1名职工董事[4] - 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增减董事会成员,变动需股东会决定[5] 会议规则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6]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或通讯通知,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20]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不足3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书面认可[23] - 临时增加会议议题需到会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审议[29] 决策规定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委会讨论后由董事会决定,涉职工利益事项提前与工会沟通[8]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1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3]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对议题暂缓表决[34] - 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5][36]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9]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关注[6] 其他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5]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建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补选董事[5] - 董事会可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或经理层,法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决策的事项除外[7] - 通讯表决的临时会议可用传真决议,参会董事签字[40] - 董事会会议决议含日期、人数、程序等内容,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为公司存续期[40]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会前需保密[40]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出席董事和记录人签名[42] - 董事会会议记录含届次、提案、表决等内容,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43]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董事可质询执行情况[43] - 本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董事会负责解释[45]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9 11:49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 内,将部分决策事项研究决定权授予经理层行使。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华塑股份")。 第二章 授权原则 第四条 行使授权应以"依法有效、权责对等、授权与监督 相统一"为原则,授权范围条件必须明确、清晰,避免出现职权 交叉、冲突。 第五条 董事会法定职权的不得进行授权,临时授权事项应 明确授权时限。 第六条 授权办法的建立和修订,以及授权事项范围的确定 和调整,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董事会及经理层依法履职,规范董事 会对经理层授权,提高决策效率,完善公司治理,在保证公司党 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原则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安徽华塑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华塑股份有限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根据总经理的 ...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1:49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 董事组成的委员会。公司党群人事部为提名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 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审议。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或半数以上委员提 名,并由董事会审议。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 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