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6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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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60070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细则是总经理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 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职责权限,规 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 ...
三安光电(60070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离职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及《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 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
三安光电(60070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各全资子(分)公司及直属项目公司。未经 股份公司各单位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审批,任何部门、子(分)公司不得擅自以任何形 式进行项目投资活动。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保证公司资 产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股份公司各单位的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和目标,有利于促进企业产业布局和资源的优化组合、提升企业整体经济效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 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六条 董事会负责审批股份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审批超出董事长决策范围的投 资项目的投资方案。 第七条 投资评审小组为总经理领导下的集体决策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 会 ...
三安光电(60070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 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 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 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 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 ...
三安光电(60070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事前报备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事前报备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兄弟姐妹等主要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应知悉《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应对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兄弟姐妹的证券账户负责,加强证券账户管理,严禁将所持证券账户交由他人操 作或使用。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主要 亲属买卖股票的事前报备工作,定期检查上述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主要亲属拟买卖本公司股 票的,应在买卖前一日填写《买卖公司股票问询函》,并提交董事会秘书进行审核。问 询函包括买卖股票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买 ...
三安光电(60070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应充分考虑以下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 素,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人事管理政策等。 (二)目标设定:公司管理层根据风险偏好设定公司战略目标,并在公司内 层层分解和落实。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 ...
三安光电(60070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 披露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 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违法行为。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本制度规定 的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 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 ...
三安光电(60070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 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和权限,规范审计工作程序,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 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确保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实施,维护公司资产 的安全与完整,协助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与公司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海关行 政处罚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关稽查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 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帮助公司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 审计部是公司专职内部审计机构,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执行 机构。审计 ...
三安光电(60070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1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 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 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的内容。 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 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及 ...
三安光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9:11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上午9点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应到董事7人全部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林志强主持 [1] - 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会议审议事项 - 全票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 - 全票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1] - 全票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2] 公司治理事项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获全票通过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2] -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5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