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600702)
搜索文档
舍得酒业:10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9 11:50
每经AI快讯,舍得酒业(SH 600702,收盘价:59.39元)10月2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十一届第十 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 议案》等文件。 2024年1至12月份,舍得酒业的营业收入构成为:酒类占比89.39%,玻瓶占比9.09%,其他业务占比 1.52%。 截至发稿,舍得酒业市值为198亿元。 每经头条(nbdtoutiao)——A股突破4000点!十年沉寂终迎爆发,科技主线重塑市场,"慢牛"新格局开 启! (记者 张明双) ...
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0
制度信息 - 舍得酒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 - 制度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 管理对象与披露渠道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监管部门等[7] - 指定报纸有《中国证券报》等,指定网站为上交所网站[8] 公司联络信息 - 国际互联网网址为www.tuopaishede.cn[8] - 证券事务部邮箱为tpzqb@tuopai.biz,咨询电话和传真为0825 - 6618269[8] 管理职责与人员要求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工作,证券事务部为日常机构[9] - 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等素质[11] 合规与服务要求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11] - 做好投资者接待,为首责处理诉求[13][14] - 为中小股东参会创造条件[17]
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0
规则通过时间 - 舍得酒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于2025年10月29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 事项审议规则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5] 会议召开规则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召集人可提议召开,提前三日通知,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7]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召开[7]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7] 会议表决与记录 - 表决一人一票,审议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8] - 会议应制作记录,至少保存十年[9] 其他规定 - 公司为会议提供便利支持并承担费用[9] -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保密[9]
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0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较大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信息管理要求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4] - 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4]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5] 人员行为规范 - 内幕人员未公布前不得泄露信息等[19] - 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等人员不得泄露报表内容[18] - 内幕信息披露前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索要未公开信息[19] 保密措施 - 筹划重大事项前做好保密预案并签协议[20]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违规视情节处分,犯罪追究刑责[21]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2] - 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2]
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0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 信息披露媒体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及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3]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秘、董事、高管等人员及机构,含持股5%以上大股东[3]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11] 各主体职责 - 董事应了解公司情况,未经授权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1] - 审计委员会应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行为[11]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公司重大事件等信息[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等需告知公司[13]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相关主体应及时向公司提供信息并配合披露义务[15]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7]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9]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定期报告时间变更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上交所书面申请[20]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22]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多种情况[22]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披露义务[23] 权益变动披露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导致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5] 异常交易披露 - 公司证券交易价格被认定异常,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25] 文件保存期限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相关信息披露传送、审核文件和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为10年[32] 违规处理备案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处理结果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上交所备案[41] 报告编制审核 - 公司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27] - 公司临时报告由知悉重大事件人员通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督促起草和披露[26]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需经编制、审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27][28] - 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按特定流程办理,直通车业务15:30自动发送至网站[28][29] 财务制度 - 公司建立符合规定的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33] - 公司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合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3] 信息保密 - 公司对未公开重大信息采取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有保密义务[35] 子公司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重大事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8]
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0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实体(以下统称"子公司")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 形资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的对外投资活动。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二)必须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经营业务发展的要求;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投出的在一年内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 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 (三)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划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两大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 管理,控制公司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保障资金运营的安 全性和收益性,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
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0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于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舍得酒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履 行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 ...
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0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修订)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目 录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1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修订) — 2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 ...
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0
离职制度 - 舍得酒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通过审议[1] - 董事辞任、任期届满未连任、股东会解任生效时间有规定[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依合同,董事会解任决议作出日生效[4] 股份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8]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每年减持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8] 追责机制 - 公司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含直接损失[10]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复核期不影响财产保全[10]
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0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通过情况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于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方[4]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格按成本加成定价,两者皆无则按协议价定价[8] 关联交易清算价格审批机制 - 清算价格与基准价格变动超±5%但不超±20%,由财务中心报公司生产经营联席会审批[8] - 变动超±20%但不超±40%,由公司报董事会[10] - 变动超±40%,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10] 关联交易金额审批与披露 - 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与关联自然人交易在30万元以下,交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审批[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在300万元以上且占比0.5%以上,与关联自然人交易在30万元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2] - 与关联人交易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5%以上,按规定披露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关联人担保与委托理财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关联交易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7][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8] 关联交易免审议披露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如受赠现金资产等[19][20]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无重大变化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有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22]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总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有变化或期满续签按规定处理[24] - 公司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5]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2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4] 办法制订解释与生效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订和解释,与法规和章程抵触以其为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