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舍得酒业舍得酒业(SH:600702)2025-10-29 11:30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 信息披露媒体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及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3]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秘、董事、高管等人员及机构,含持股5%以上大股东[3]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11] 各主体职责 - 董事应了解公司情况,未经授权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1] - 审计委员会应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行为[11]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公司重大事件等信息[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等需告知公司[13]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相关主体应及时向公司提供信息并配合披露义务[15]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7]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9]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定期报告时间变更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上交所书面申请[20]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22]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多种情况[22]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披露义务[23] 权益变动披露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导致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5] 异常交易披露 - 公司证券交易价格被认定异常,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25] 文件保存期限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相关信息披露传送、审核文件和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为10年[32] 违规处理备案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处理结果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上交所备案[41] 报告编制审核 - 公司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27] - 公司临时报告由知悉重大事件人员通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督促起草和披露[26]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需经编制、审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27][28] - 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按特定流程办理,直通车业务15:30自动发送至网站[28][29] 财务制度 - 公司建立符合规定的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33] - 公司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合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3] 信息保密 - 公司对未公开重大信息采取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有保密义务[35] 子公司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重大事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