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6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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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0
薪酬制度 - 舍得酒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通过审议[1] - 适用范围为公司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2] 管理与审批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方案并监督运行[4] - 董事薪酬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高管经董事会批准实施[4][5]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有不同规定,高管全面薪酬含多项[6] - 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按公司制度确定,扣除相关税费[8] 特殊情况处理 - 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兑付薪酬,违规可降薪或追索奖金[8][9]
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总裁工作细则
2025-10-29 11:30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裁一名,董秘、财务负责人各一名,可设联席总裁等高管[5] - 总裁及其他高管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5] - 兼任总裁或高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职责权限 - 总裁行使多项职权,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或越权[8] - 总裁及高管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诚信义务任期后不终止[9][10] 决策与报告 - 生产经营联席会是最高决策机构,四种情形应立即召开[13] - 总裁应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15] - 总裁就重大事项向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报告并担责[16] 细则生效 - 细则2025年10月29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生效[2][17]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17]
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市值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0
市值管理制度 - 舍得酒业市值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 - 开展市值管理遵循合规等原则[5] 管理架构 - 董事会是领导机构,高管协同,证券事务部执行[7] 管理措施 - 可通过并购重组等提升投资价值[10] - 应对关键指标监测预警,股价波动时分析应对[13] 人员规范 - 相关人员不得有操控信息披露等违规行为[11]
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0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因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等未满6个月,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行政处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涉及与公司有关违法违规被上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股份买卖限制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7] - 董事、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7]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1] - 董事、高管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时间不超3个月[13]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可转让股份规则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17] - 以自然年最后交易日所持股份为计算基数[17] - 年内新增无限售股份计入当年,新增限售股份计入次年[17]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7]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7] - 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7] 离婚分割减持规则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各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所持总数25%[18]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0] - 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0]
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0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变更提议需征得其同意[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变更需征得股东同意[8] 临时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股东会通知公告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延期或取消公告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董事候选人提名 - 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的股东提名人士可作为董事候选人[18]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7]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7] 董事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该次股东会所代表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9]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3] 决议撤销与执行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3] -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24] 信息披露 - 公告、通知或股东会补充通知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26] 议事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时同理[26] - 本议事规则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规定执行[26] -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6]
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0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等情况应开临时会议[5]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会议[6]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7]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提前3日发变更通知[8]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8] - 一人一票记名书面表决[13] - 审议提案超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担保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4]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15]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15] 会议记录与公告 - 秘书安排记录会议[18]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记录[18] - 秘书办理决议公告并保密[19]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通报[19] - 会议档案秘书保存10年以上[19]
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0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 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务的管理,在充分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 的基础上,更好地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舍得 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 财产赠送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 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 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从而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第五条 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 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公司正当的捐赠意愿,要符合公益的目的, 不得将捐赠资产挪作他用,必要时有权要求受赠人定期 ...
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0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部为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 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选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兼任董事会 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 秘书的人员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 (于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 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海 证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 息披露、公 ...
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0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 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 ...
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0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控制公司资产运 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公司原则上不进行对外担保业务,如确因公司经营需要进行对外担保业务,须严格 按本制度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公司财务中心为公司担保行为的职能管理 部门。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对外担保,也不得与 任何单位相互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管理 第一节 对外担保的对象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对象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偿债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 一: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与公司有现实或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