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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能源(6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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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9 11:44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4][5][18]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19]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以全面风险管理为导向完善内部控制制度[19] 其他信息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比均为100%[9] - 非财务报告内控直接财产损失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1000万元或利润总额5%[17] - 重点关注煤炭销售、物资采购等高风险领域[11]
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3-29 11:44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程序,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 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的,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三)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 核查;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事项。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 ...
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3-29 11:44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24-016 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下属分公司 耿村煤矿、常村煤矿,子公司义煤集团李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李沟矿业")、义煤集团宜阳义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义络煤业")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发现存在减值迹象,需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 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计提后 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 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1、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30,978,549 ...
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9 11:44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希会审字(2024)1474 号 the state of the state 希会审字(2024)1474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目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二、证书复印件 (一) 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 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igema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一、贵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 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 ...
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3-29 11:44
董事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独立董事任期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0]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停止履职或辞职,导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1][12] 独立董事解职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5] 独立董事工作时间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2] 述职报告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3]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部分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部分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专门会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7] 沟通机制 - 公司应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22] 知情权保障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6]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26] 延期提议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召开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26] 履职配合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或向监管报告[27]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其可直接申请或向监管报告[28] 费用承担 - 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8] 责任保险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8] 津贴标准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9]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29]
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29 11:44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24-014 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 ●由于希格玛已连续 8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审计 工作的持续性及稳定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征求出资人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意见,已书面同意公司续聘希格玛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截至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51 人,注册会计师 259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0 人。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是 1998 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 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 计师事务所。2013 年 6 ...
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4-03-29 11:4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母公司净利润均为负[2] - 2023年末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 -1,679,290,158.49元[2][3]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现、不送股、不转增[2] - 预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2][4][7] - 董事会、监事会同意预案,符合规定[5][6]
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3-29 11:44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24-017 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1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 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 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 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 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 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 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 ...
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3-25 10:21
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三月 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出具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如下相关文件,包括: 1.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2024 年 1 月修订,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以及其 他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公告; 3.公司本次股东大 ...
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5 10:19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7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 公司董事赵少峰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 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其中董事任春星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 委托董事赵少峰代为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8 人,出席 7 人,其中监事颜廷旭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建强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