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云信(60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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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云信:华创云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8 11:42
人员情况 - 截止2024年2月,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52人[1] 审计相关 - 2023年12月变更审计机构获股东大会批准[2] - 2024年1、3月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6] - 2024年4月审计委员会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等议案[6] - 大华国际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有效性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华创云信:华创云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玉)
2024-04-18 11:42
制度与规则 - 2024年4月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制定《议事规则》[4] 审计与评价 - 2023 - 2024年审计机构为大华国际[12] - 独立董事认为财报、内控报告真实有效[11] 交易与人事 - 收购思特奇利于整合研发能力[9] - 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利于激励[16]
华创云信:华创云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卫军)
2024-04-18 11:42
会议召开 - 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会议5次[6] - 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2次[6] - 报告期内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8] 制度制定 - 2024年4月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6] - 2024年4月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6] 其他决策 - 同意改聘大华国际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续聘为2024年度[17] 核查意见 - 认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原则,收购控股思特奇符合规划[12] - 核查发现公司及相关方严格履行承诺[13] - 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控体系有效[15] - 认为候选人符合任职规定[19]
华创云信:华创云信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4-04-18 11:42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视为对外担保,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或相互担保[2] - 证券子公司不得为股东或其关联人提供担保[6] - 除反担保情形外,对外担保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7] 资信审查 - 被担保人资信审查资料包括企业基本资料、财务报告等[10] - 被担保对象需具备依法设立、盈利能力好等资信条件公司方可担保[11] 审议条件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15]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15]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1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15] 决策与管理 - 董事会、股东大会、子公司股东会是担保决策机构,财务部门是职能管理部门[24] - 证券部是担保信息披露职能管理部门,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29] 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经办责任人要督促还款[25]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信息[24]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7]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7] 其他要求 - 公司应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30] - 参与担保事宜的部门和责任人需向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通报情况并提供资料[30] - 董事等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承担责任[32]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34]
华创云信:华创云信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18 11:42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加强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 范、健康发展,根据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公司审计委员会, 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委员会本着精干高效、科学决策的基本原则,明确议事规则,建立 与之相适应的决策程序,加强信息交流,密切协调配合,以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与 决策质量。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 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委员会履行职责。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 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设委员三名,全部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包括独立董事两名。 第 ...
华创云信:华创云信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8 11:42
公司代码:600155 公司简称:华创云信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 ...
华创云信:华创云信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8 11:42
一、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报告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云信 编号:临 2024-003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4 月 17 日,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 66 号贵州饭店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4 月 7 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永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 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四、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 ...
华创云信:华创云信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8 11:4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云信 公告编号:临 2024-007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 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3 年度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3 年实施 股份回购金额 2.22 亿元,若将回购金额计入现金分红,本年度现金分 红占 2023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8.08%。 2023 年华创证券已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 3 亿元。公司将通过加 大子公司分红、使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 ...
华创云信:华创云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4-04-18 11:42
章程与规则修订 -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修订相关规则[1]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 公司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33] 股份转让与担保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有总数25%[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3] 股东大会相关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股东大会有相关权利[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5] - 符合条件股东提出临时提案,发出提案通知至会议决议公告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5]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5][6]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7]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7]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6][8]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8]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8][9]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7]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7] - 因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等情况,原董事在补选出的董事就任前仍履职[7]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8] - 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提名人提名前应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提名委员会应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审查[9][16]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超6年,连续任职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撤换;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0] - 独立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低于三分之一,辞职报告在下任填补缺额后生效[11]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未辞职董事会应解除职务,导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重大关联交易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12] - 独立董事行使聘请中介机构等第(一)至(三)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独立董事行使除第(五)项外职权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第(五)项需全体同意[12]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独立董事需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等事项发表意见[25] 其他人员与报告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7] - 职工代表监事辞职致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一,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履职[17] - 监事提出辞职,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17]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7]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1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 会议相关 - 董事会会议涉及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6]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16]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经同意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28] - 非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以特定方式计算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29] - 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29] - 董事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视为放弃该次会议投票权[29]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可采用举手或记名投票等方式[30] - 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30] - 除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30] -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副主席召集和主持,未设副主席或副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33] - 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经同意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也可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33] - 监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34] - 监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除非征得全体与会监事一致同意[34] - 监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可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也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表决并作出决议,由参会监事签字[34] - 监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选两个以上意向,主持人要求重新选择,拒不选视为弃权,中途离会未选也视为弃权[34] - 监事会形成决议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35] - 与会监事代表本人和受委托监事对会议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5] - 监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对决议内容保密[36]
华创云信:华创云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红骥)
2024-04-18 11:42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钱红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华创云信 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将 2023 年度 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钱红骥:男,1975 年 5 月生,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曾任北京市外企 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职员,北京丰联立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法律硕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六年制 法学实验班导师,大成 DENTONS 全球董事局董事、中国区顾问委员 会委员、中国区董事局董事、中国区管理委员会委员、北京总部顾问委 员会委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第八届北京市律 师协会侵权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青年商会第四专业委员会委员,北 京太比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社会职务。北京遵义商会监事 长,遵义仲裁委员会第二届仲裁员,北京贵州企业商会理事会成员,北 京贵州企业商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