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沪杭甬(0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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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沪杭甬斩获2025全球数据管理峰会“数据要素最佳实践奖”
中国金融信息网· 2025-10-13 08:20
获奖事件与行业认可 - 沪杭甬公司凭借《数据资产业财融合管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化》实践项目,在第四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2025全球数据管理峰会"上斩获"数据要素最佳实践奖" [1] - 该奖项是数据管理领域的权威荣誉,旨在嘉奖和推广杰出理论与实践,标志着公司数据资产创新实践获得行业界高度认可 [3][3] 峰会背景与行业地位 - 2025全球数据管理峰会以"数据×人工智能"为核心主题,汇聚了国际国内顶尖数据管理专家、学者及行业领军人物 [3] - 峰会聚焦数据管理战略、数据治理新路径、数据价值挖掘等前沿议题 [3] 公司数据价值化实践举措 - 牵头成立全国首个省级智慧高速数据运营联合会,构建跨主体数据协作生态 [3] - 创新开展车辆画像等数据产品入表实践,成为行业首批数据资产入表的企业 [3] - 完成首单跨领域数据产品交易,为保险核验等跨领域应用提供精准数据服务 [3] - 牵头制定并发布全国首个《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数据资产入表导则》团体标准,为行业数据资产化实践提供清晰指引 [3] 数据价值转化路径 - 公司系统性探索数据资源价值转化路径,成功推动数据资源从"数字足迹"转变为"企业资产",再跃升为"市场化商品" [3] - 通过一系列举措实现数据要素全链路价值转化 [3]
浙江沪杭甬(00576) -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5-10-03 09:39
FF301 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截至月份: 2025年9月30日 狀態: 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浙江滬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5年10月3日 I. 法定/註冊股本變動 | 1. 股份分類 | 普通股 | 股份類別 | H | | |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 | 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證券代號 (如上市) | 00576 | 說明 | H 股 | | | | | | | | | |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 | | | 面值 | | | 法定/註冊股本 | | | 上月底結存 | | | 2,023,335,842 | RMB | | | 1 RMB | | 2,023,335,842 | | 增加 / 減少 (-) | | | | | | | RMB | | | | 本月底結存 | | | 2,023,335,842 | RMB | | | 1 RMB | | 2,023,335,84 ...
浙江沪杭甬(00576)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09-30 10:05
董事会换届 - 浙商证券第四届董事会近期届满,将延期换届,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管任期顺延[7] - 公司将积极推进换届并及时披露信息,不会影响正常运营[7] 人员信息 - 公司董事长为袁迎捷,执行董事有吴伟、李伟[6] - 非执行董事有杨旭东、范烨、黄建樟,独董有贝克伟、李惟琤、虞明远[6]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在公司网站www.zjec.com.cn刊载[6][8][5]
镇洋发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9-29 10:46
交易概述 -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镇洋发展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份以换股吸收合并镇洋发展 [1] - 本次交易为吸收合并交易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估值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1] 交易进展 - 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1] - 董事会将召集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1]
浙江沪杭甬附属订立土建施工合同
智通财经· 2025-09-25 14:37
项目合同签署 - 浙江沪杭甬非全资附属公司浙江甬舟复线二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与交工集团就G92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宁波戚家山至舟山金塘段TJ1标段土建施工工程订立TJ1土建施工合同 [1] - 与交工路桥就同一高速公路项目TJ4标段土建施工工程订立TJ4土建施工合同 [1] 交工集团施工范围 - 负责左线ZK9+120至ZK13+772及右线YK9+120至YK13+770范围内的路基工程 [1] - 负责左右线U型槽敞开段及右线盾构海底隧道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1] - 盾构海底隧道工程包含管片、箱涵等关键构件 [1] 交工路桥施工范围 - 负责左线ZK19+950至ZK27+181.929及右线YK19+920至YK27+168.806范围内的路基与桥梁工程 [1] - 桥梁结构采用预应力砼T梁及钢混组合梁 [1] - 负责出口侧山岭隧道段、互通交叉工程、三改道路、预留预埋及全线路面工程的实施与维护 [1] - 互通交叉工程需上跨营运的甬舟高速并下穿大浦隧道 [1]
浙江沪杭甬(00576.HK)附属与交工集团订立TJ1土建施工合同
格隆汇· 2025-09-25 14:37
公司业务动态 - 公司非全资附属项目公司与交工集团签署G92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宁波戚家山至舟山金塘段TJ1标段土建施工合同 [1] - 公司非全资附属项目公司与交工路桥签署同一高速公路项目TJ4标段土建施工合同 [1] - 合同签署日期为2025年9月25日 涉及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1] 项目细节 - 项目位于G92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宁波戚家山至舟山金塘段 [1] - 合同具体标段分别为TJ1标段和TJ4标段 [1] - 合同类型为土建施工工程合同 [1]
浙江沪杭甬(00576)附属订立土建施工合同
智通财经网· 2025-09-25 14:36
公司重大合同签署 - 浙江沪杭甬非全资附属公司浙江甬舟复线二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分别与交工集团签署TJ1土建施工合同、与交工路桥签署TJ4土建施工合同 [1] 工程项目范围及分工 - 交工集团负责TJ1标段左线ZK9+120∼ZK13+772及右线YK9+120∼YK13+770范围内的路基工程、U型槽敞开段、右线盾构海底隧道(含管片、箱涵等)施工及缺陷修复 [1] - 交工路桥负责TJ4标段左线ZK19+950∼ZK27+181.929及右线YK19+920∼YK27+168.806范围内的路基、桥梁(预应力砼T梁、钢混组合梁)、山岭隧道段、互通交叉工程(上跨甬舟高速、下穿大浦隧道)及全线路面施工 [1] 项目战略意义 - 项目涉及G92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宁波戚家山至舟山金塘段关键标段建设,强化区域交通网络互联互通 [1] - 通过跨运营高速公路及隧道施工体现复杂工程技术实施能力 [1]
浙江沪杭甬(00576) - 持续关连交易 有关土建施工合同
2025-09-25 14:28
合同概况 - 2025年9月25日,项目公司与交工集团、交工路桥订立TJ1、TJ4土建施工合同[3][6] - 合同构成公司持续关连交易,适用百分比率超0.1%但少于5%,须遵守申报等规定[4] - TJ1合同计划工期1672日历天(55个月),TJ4合同计划工期1491日历天(49个月),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11][14] 费用数据 - TJ1合同应付交工集团服务费约1900810631元,TJ4合同应付交工路桥合同总金额为1425555580元[11][16] - 2025 - 2030年TJ1标段服务费用年度上限分别为296,000千元、466,000千元等[18] - 2025 - 2030年TJ4标段服务费用年度上限分别为92,000千元、357,000千元等[18] - 2025 - 2030年累计服务费用年度上限分别为388,000千元、823,000千元等[18] 支付条款 - TJ1合同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5%,中期支付至批复计量进度款的95%等[12] - TJ4合同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中期支付至发包人批复计量进度款的95%等[17] 项目情况 - 项目全长约18公里,宁波段长约5.5公里,舟山段长约12.5公里[21] - 项目将与既有甬舟高速构筑“双通道”战略走廊,预计带来更高通行费收益[28] 相关方信息 - 项目公司为浙江甬舟复线二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是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37] - 交工集团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工路桥为浙江交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36] - 独立财务顾问为力高企业融资有限公司[36] 公司信息 - 公司于1997年3月1日成立,H股于联交所主板上市,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35][36] - 公司董事长为袁迎捷,执行董事包括吴伟和李伟等[39]
浙江沪杭甬(00576)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09-24 10:47
会议相关 - 浙商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9位董事实际表决[7]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管薪酬核定方案的议案》,9票同意[7] -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调增融资类业务规模指标风险限额的议案》,9票同意[8] 业务指标 - 融资类业务规模指标限额从≤400亿元调增至500亿元[8]
浙江沪杭甬(00576) - 章程
2025-09-17 08:4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2月24日以发起方式设立,3月1日注册登记[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38,114,642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6,038,114,642股[21] 股权结构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014,778,800股内资股,占总股本约66.49%[21]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2,023,335,842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占总股本约33.51%[21] 注册资本变动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报纸公告[26]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偿债或担保[26]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25] -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27] 股份相关 - 公司独家发起人成立时认购股份数为2,909,260,000股[21] - 1997年4月18日公司首次向境外投资人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1,433,854,500股[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下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31]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34] 股东大会 - 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45]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6][47]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8] - 公司召开股东年会应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59] - 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上述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监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61] - 监事会未按时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持有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6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 类别股东会议决议需出席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权表决通过[69] - 公司拟变更或废除类别股东权利,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及受影响类别股东会议通过[66]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72] - 董事每届任期3年,董事长任期3年,均可连选连任[72][73] -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8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84] 其他高管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人,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委任和解聘[87]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6名,由董事会以普通决议聘任或者解聘[89] - 经理、副经理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或超越授权范围[93] 监事会 - 监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1人任主席,监事任期每届3年[95] - 监事会会议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97] - 监事会决议需二分之一以上监事表决同意[100]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财务报告应在股东大会年会召开20日前备置于公司[109] - 需至少在股东大会年会召开日前21日将相关报告提供给H股股东[109] - 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后60天内公布中期财务报告[110] - 会计年度结束120天内公布年度财务报告[110] - 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公布两次财务报告[11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6] - 公司每年度股利应按股东持股比例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分配,派发数额由董事会建议并经股东大会通过[116]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17]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22]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事务所,应提前至少15天通知[123]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24]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分立前债务按协议承担连带责任(另有约定除外)[12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45日内)申报债权[127] 章程修改 - 本章程(第二版)于2023年11月10日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3] - 第五条和第二十一条于2023年12月13日完成供股发行和2024年2月22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新版营业执照后修改[153] - 第四十三条和第一百一十一条于2024年5月8日经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特别决议修改[153] - 第五条和第二十一条于2024年10月16日可转换债券发生转股后修改[153] - 第五条和第二十一条于2025年8月28日可转换债券完成转股后再次修改[153]